销售劳动合同(4篇)
销售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详见附件保密与竞业限制)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3.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在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外不再担任或兼职其他任何企业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标准。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二)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
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五)甲方按乙方当月销售业绩和货款回收金额直接作为计算乙方提成的依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失职,导致呆账、坏账、死帐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月从乙方提成中扣除40%计提。
六、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三、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6、克扣乙方身份证、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八)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十)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劳动合同》送达
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缴扣。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二)鉴于乙方已在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不愿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公司。甲方按每月200元标准支付给乙方,有乙方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不得就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向甲方主张权利。
(三)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期间的工资、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三)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培训费用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一)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劳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 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劳动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合同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付 元人民币整
2、 年 月 日前,付 元人民币整
3、 年 月 日前,付 元人民币整
第三条:买受人采用银行贷款(商业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除出卖人的过错外:
1、 如贷款银行不同意或只部分同意买受人的贷款申请额度的,买受人应按时补足差额,逾期付款按主合同第七条执行;
2、 如由出卖人代办贷款的,买受人应在签约七天内按出卖人要求提供办理贷款所需资料并办理贷款手续,则视为按期付款,否则仍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按主合同第七条执行;(贷款所需的资料清单,出卖人已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告知买受人。)
3、 如在出卖人担保期内,买受人未按时还贷连续达二个月或累计达三个月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贷款银行因买受人原因要求出卖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直接偿还贷款本息责任的,出卖人有权在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同时将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直接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余款退还买受人,如所付房款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4、 买受人自办贷款的,出卖人不承担保证金;如贷款银行未按约定的付款日期代为买受人向出卖人付款的,仍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按主合同第七条执行;
第四条:买受双方同意,由于政府法规和行政命令改变,市政施工因素、拆迁因素、施工过程中的异常技术问题、买受人逾期付款情况,以及办理贷款的买受人未按规定送交代办小产证资料的,出卖人可将交房期相应推迟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情况下,出卖人行使该权利时,无需向买受人提供书面意见,但应在交房时向买受人出示收款凭证。
第五条:关于该房屋建筑设计变更,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不属违约。不管买受人是否退房,出卖人均不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如果对买受人套内格局及使用功能确有影响,买受人可在得知变更设计后的3日内提出退房,否则视作同意变更。同时出卖人对小区景观及配套等相关设施的调整,不能视作擅自变更小区平面布局。
第六条:房屋的风险责任从出卖人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之日起即转移至买受人。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出卖人发出书面催告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之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双方约定由出卖人为买受人代办小产证,买受人承诺在交接房屋时送交办理小产证的相关资料和税费(出卖人的交房通知书将列明相关清单,买受人的税费由出卖人办证时代收代付,以政府当时规定收费标准为准)。 若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出卖人有权自书面通知交房之日次日起按合同总价款日万分之贰的标准收取滞纳金,至买受人实际交接日止,同时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逾期超过60日,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七条:因房屋交付后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需要180天时间,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交房后180日内办
好房屋初始登记,否则买受人有权按已付房款向出卖人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条款约定的最后办证日期第二天起算到初始登记办出之日,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若逾期再超过90日,买受人有权按主合同第十五条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购房合同统一由出卖人向昆山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买受人应在签订主合同同时向出卖人提供相关资料(签订认购书时,出卖人已将相关资料清单提交买受人),若逾期三天出卖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非出卖人原因,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承担总房价5%的赔偿金。
第十条:因买受人过错,出卖人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利时,买受人应承担总房价5%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如因买受人违约,需承担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出卖人可直接在已付房款中扣除,如已付房款不足以承付的,出卖人有权追偿。如解除合同,房款余额无息退还买受人;如合同继续履行,则视为该部分房款未付,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补偿房款通知书载明的日期以内补足,逾期按主合同第七条执行。
第十二条:主合同第一项所列买受人产权人顺序排列第一的为联系人(有特别约定除外),出卖人所有信函均发至该联系人及联系地址。上述信函以挂号形式寄出即视同买受人所有权人均已收到书面信函。如买受人联系人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拿取信函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若要变更联系人及联系地址的必须书面通知出卖人并得到出卖人确认。
第十三条:买受人承诺交房时一次性支付1年物业管理费,主合同住宅约定物业受费标准为 元/m2/月。物业管理费出自出卖人之第一份书面通知交接日次日起算。
签定本合同时缴付由出卖人代收代付的天然气和有线电视的开户费用,具体标准为:
天然气开户费:别墅(含独栋、双拼、联排) 元/户;复式住宅 元/户;多层住宅 元/户。有线电视开户费用: 元/户。上述代收代付费用在交房后可凭收据向有关部门换取统一凭证。
第十四条:小区智能化系统:
第十五条: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年月日:
销售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门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互相推广其产品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帮助甲方向客户推荐使用其产品(豪华落地门、高档仿木纹推拉窗、中空隔音推拉窗、阳台隔断门、衣柜门等)
二、拥金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在购买产品后,所购产品价格若在标价的九五折至原价之间,拥金为每平方15元,售价在九折至九五折之间为每平方10元,其它低于产品标价九折以下的为每平方5元。
2.乙方介绍的客户,总购买面积超过50平方以上,或购买落地门类产品超过八套以上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每平方另加5元。
3.在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交纳定金后,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拥金。
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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