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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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在业务上受本企业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四、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七、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八、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宿舍是劳动者工作后休息的场所,应该是清洁、安全、舒适,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1、员工宿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从每栋楼到每层、每间宿舍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宿舍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2、集体宿舍必须保持有2个以上不同方向的疏散通道,保持上通天面,下直达室外。
3、通道不准加装铁闸或封堵、上锁,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4、每间房居住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2人,每人的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
5、宿舍的窗户不准加装防盗网,不得影响逃生可改装“活动式”,但不准封死。
6、宿舍按每10人配备一个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摆放在明显的位置。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和擅自拆装电器设施;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捧、电热丝以及火水炉等,确保安全。
8、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生火做饭,以免引起火灾。
9、严禁使用可燃物作分隔或遮挡,必须分隔时,应使用砖头,而且要封闭到顶,上方不准留有空隙。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宿舍。
11、严禁挪用、乱用、破坏配备在宿舍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12、管理人员应当对宿舍内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安全。
13、其它不安全因素。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7、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2、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3、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4、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5、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6、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7、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9、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20、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仓库(车间)定置管理规定
1、车间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划的“定置管理图”实施定置管理。如长期性改变某定置区使用功能的,必须经公司批准。
2、车间物品需要临时占用停放在其他定置区的,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并及时挂“临时堆放”标识牌,员工不得擅自乱停乱放。
3、要保持车间通道畅顺。任何物品不得超出区域定置线摆放。绝对不允许占用通道,阻塞通道的事情的发生。
4、消防设施、电箱开关下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违者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论处。
5、物品摆放必须以“定置线”作为参照,做到“横平竖直,整齐有序”:不同的物品堆放要有明显的间距、不得混放、有危险性的物品应另选地方单独存放。
6、物品堆放高度要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生产区内的物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人体肩膀位置。
7、待处理品区内物品或合格品、待检品等,不是堆放在相应质量状态区内的、必须给该物品挂“合格、不合格、待检”等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牌”。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规程适用范围
适用天专职从事电气设施维护修理工种的作业,简称“电工”。
2.作业目的
2.1对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保养、维护、修理、调整,以保障设备的电传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正常运作和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2对供电、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对用电操作进行监督,以保证供电、用电系统的安全。
3.作业前准备
3.1熟悉车间的供电系统的供电设施,知道各总开关、分开关的控制范围和线路布置。
3.2熟悉生产线上各种设备的电传动原理和生产工艺对电传动的要求,熟悉各控制屏的性能和结构,了解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3.3熟悉生产线上各种电控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电气控制对设备操作、生产工艺的影响,熟悉电控系统的结构和元件位置、维护和调整方法以及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3.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正确掌握符合要求的元件选用、布置和具体操作方法。
3.5准备和检查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有效和安全。
4.作业过程
4.1巡检作业
上班时应首先巡视检查责任范围内的电气设施(如果有人交班,应在巡视检查前向上班人员了解上一班的电气设施运行情况和遗留问题。)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4.1.1车间供电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应首先恢复供电,特别要保证重要设备、主要生产线的正常供电;
4.1.2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电气操作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活的效可靠。为了能罗准确掌握电气设施情况,电气巡检人员应向操作工、机械维修工、质检员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和电控系统是否满足设备、工艺、质量各方面的要求。
4.1.3检查供电系统是否安全,包括车间进线总开关、各分开关、各条线路以及线路上的附属装置、用电装置、用虬设施、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可靠;
4.1.4检查各类人员用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应立即纠正;上述各项工作检查中有发现隐患的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做到生产正常、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符合规定。
4.2修理和维护作业
接受修理和维护任务或检查修理请求时应迅速到达现场工作。对电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包括调试和试验作业)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4.2.1了解作业目的确定作业方法和顺序,如果作业是为了消除故障应了解故障现象并分析原因和确定检查(包括调试和试验作业)顺序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2.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如果需要开断电源,应在开关上醒目处挂上“不准合闸”标志;
4.2.3如果在检查或调试过程需要观察机械动作,应按机械维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或有机械维修工在场协同;
4.2.4作业完毕应的操作工或机械维修工在场操作和观察以证实设备运转正常。如果是为了迅速恢复生产而采取临时措施,应将情况和注意事项向操作工或机械维修工说明并向班长报告以便安排处理措施;
4.2.5离场前应再次检查以确认设施完好完全并清理作业场所;
4.2.6做维修、换件或试验记录。
4.3安装作业
接受安装任务时要按下列程序完成任务要求;
4.3.1严格按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规程,合理选用元件和确定线路走向、设施布置和安装工艺;
4.3.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
4.3.3安装后应进行试通电或试运行,并经使用人认可和向使用人交代注意事项。安装电气设施也包括安装电气操作标识和电气安全标识;
4.3.4安装临时性的供、用电设施,应经得车间主任同意,事后应在七天内拆除。如果要七天后仍要继续使用临时性的供、用电设施,应经得车间主任同意,并要加强安全措施和安排对临时设施进行间隔不大于七天的检查,安装临时性供、用电设施的人员应要对临时设施的安全性负责;
4.3.5离场前应再次检查以确认设施完好完全并清理作业场所;
4.4下班前应再次巡检设施,督促操作人员清扫设备。如果有人接班,应将本班简要情况和修理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必要时应协助接班人进行修理);如果下班后关停设备,应督促操作人员按规程关停设备后再次检查,确认设备已按规定处理、应切断的电源都有切断后方可能离开。
4.5如果有记录要求,应做好记录。
5.注意事项
5.1保障供电、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施的安全是电工的首要职责。维修电工应对经手修理、安装、检查的电气设施的安全性能负责。
5.2每项工作台完成都应全面检查以确认电气设施安全可靠,每项工作完成都有应清理场地确保文明生产。
5.3合理安排时间和顺序对电器设施进行下述作业:
5.3.1安全保护设施(如漏电开关)的性能试验;
5.3.2电柜、电器的清扫维护;
5.3.3为电动机检查和添加润滑脂。
5.4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带电作业和高处和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
5.5掌握维修备件情况,充分利用时间准备和制作备件、修复待修件,整理拆卸回待再次使用的器件、电线,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5.6清扫和整理工作间,及时清理废旧物料、整顿工具备件,保持工作间的文明整洁。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电平车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机器前或在使用机器过程中,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配备齐全。如无安全装置属违章操作,决不允许。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
3、有下列情况下,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
·机针穿线和换梭心;
·更换机针、压脚、针板、送料牙、布料导板等;
·进行维修时;
·操作区域无人时.
4、在机器加油润滑时,若不小心让油碰到眼睛、皮肤或咽下,请立即冲洗被沾染部位或去医院检查。
5、无论机器运转与否,严禁乱动机器零部件和配套装置。
6、机器的维修、检验、改造和调整等工作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7、必须在专业电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电器部件的维修,任何电器部件一经发现受损,立即停止机器运转。
8、使用期间要定期全面彻底清洗机器。
9、正常操作本机时,必须进行试运转,工作环境远离强噪音源,如高频电焊机等。
10、由电器人员选择合适的插头和有地线的插座。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电平车安全操作守则
1、在机器接通电源的情况下,不能打开电机的电箱盖,也不要触摸电箱内部组件。
2、移动皮带罩,护手挡或安全装置时,不能开动机器。ﻩ
3、机器运转时,手指、头部和衣服应远离上轮、皮带和电机;而且外在上轮、皮带和电机周围不能放置任何物品。
4、当打开电源开关或操作机器时,切勿将手放在机针下方或放入挑线罩内。
5、旋梭高速运转时,不能将手指放在旋梭附近;换梭心时必须先关掉机器电源开关。
6、当翘起或抬升机头时,不能将手指放人机器内部。
7、为避免机器的突然启动所造成的事故,抬起机头或移动皮带罩和皮带时,必须先关掉机器的电源。
8、如果机器配用伺服电机,机器末运转时电机无噪音,为防止机器的突然启动造成的事故,必须把机器的电源关掉。
9、移动电源地线时,必须让机器停止运转。
10、为避免触电或电器组件受损,在插上或拔下插头之前,必须关掉电源开关。
公司名称ﻩ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电动剪刀安全操作规程
1、电剪操作人员必须经厂部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2、 上班工作前,先检查活动电源挂线是否灵活可靠,线路、开关有否损坏,如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方能开工操作。
3、电剪启动前,必须放下压脚靴,并调整好人体适合位置,确保“脚踏实地”才能启动电剪载衣。
4、在载剪过程中,如要整理布面纸样时,必需在压脚靴保险杆外侧进行,严禁伸手到保险杆与剪刀区域整理,防止事故发生。
5、在载衣过程中要做到手停、剪停,严禁边载衣边磨剪刀,需磨剪刀时必须独立进行。
6、注意关闭电源开关,下班时要放置好电剪。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小型蒸汽锅炉安装使用安全手则
一、锅炉安装前必须持锅炉有关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锅炉须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安装。安装完毕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
格,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锅炉必须独立放置,四周应加砌砖墙并与液化气瓶(柴油罐)分隔,并保持炉体四周环境清洁、干净。
四、锅炉需由领有小型锅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五、锅炉运转前应先打开供水开关检查供水是否正常,并保证锅炉运转时不会出现断水现象。
六、锅炉若配备有软水机,使用时要检查软水机是否与锅炉同时运转,无软水机的应定期对锅炉进行除垢处理。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炉体发出警报声,应立即关闭设备,停止使用,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重新启动。
八、经常检查液化气胶管是否老化、屈折、松脱、漏气,确保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
九、停炉后应关闭电源、气源,排掉炉内压力,排清炉内余水,清洁炉体及四周工作环境。
十、每天检查安全阀、拉动手把排放蒸汽,确保其排放安全、顺利。
十一、每半年应不少于一次打开炉体底部清污法兰板,清除水垢和沉积物。
十二、小型蒸汽锅炉使用期限为8年,超过8年予以报废。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电动剪刀安全操作规程
1、电剪操作人员必须经厂部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2、 上班工作前,先检查活动电源挂线是否灵活可靠,线路、开关有否损坏,如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方能开工操作。
3、电剪启动前,必须放下压脚靴,并调整好人体适合位置,确保“脚踏实地”才能启动电剪载衣。
4、在载剪过程中,如要整理布面纸样时,必需在压脚靴保险杆外侧进行,严禁伸手到保险杆与剪刀区域整理,防止事故发生。
5、在载衣过程中要做到手停、剪停,严禁边载衣边磨剪刀,需磨剪刀时必须独立进行。
6、注意关闭电源开关,下班时要放置好电剪。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机械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在要检修设备要穿戴好劳保用品。
2、要了解所要检修设备的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3、根据所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采取必须的安全措施。
4、工作人员要完成安全措施后,应再一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可靠。
5、检修动转设备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挂安全警示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6、调试时不允许将事故的任何部位伸进机件及旋转部位。
7、对有可能产生重物滑落的部位,必须作好防止重物滑落措施,并垫上适当高度和硬木块以保安全。
8、在检修油泵及可燃介质的管道、管件时应作好防火措施,并不许吸烟。
9、在高空(3米以上)作业要佩戴安全带和搭架子平台。
10、使用梯子登高作业,要放牢固、角度适当,有专人扶梯,梯下人员要戴安全帽。
11、高空作业不许将工具、材料上下抛掷、要用绳等物传递,注意安全升落。
12、作业时附近的带电母线,必须办理停电手续或有足够的防触电措施。
13、作业时池使用手枪钻、台钻、沙轮钻、手提沙轮钻、角向磨光机等电动工具时要执行该机的操作规程,防止触电、防止旋转物体飞出伤人。
13、维修后试运转必须遵循逐渐加载,逐渐加速或逐渐加压的顺序,逐步检查观察。
14、维修后要清理工作现场,运走和按指定地点堆放废旧零部件。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小型蒸汽锅炉安装使用安全手则
一、锅炉安装前必须持锅炉有关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锅炉须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安装。安装完毕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锅炉必须独立放置,四周应加砌砖墙并与液化气瓶(柴油罐)分隔,并保持炉体四周环境清洁、干净。
四、锅炉需由领有小型锅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五、锅炉运转前应先打开供水开关检查供水是否正常,并保证锅炉运转时不会出现断水现象。
六、锅炉若配备有软水机,使用时要检查软水机是否与锅炉同时运转,无软水机的应定期对锅炉进行除垢处理。
七、在使用过程中如炉体发出警报声,应立即关闭设备,停止使用,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重新启动。
八、经常检查液化气胶管是否老化、屈折、松脱、漏气,确保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
九、停炉后应关闭电源、气源,排掉炉内压力,排清炉内余水,清洁炉体及四周工作环境。
十、每天检查安全阀、拉动手把排放蒸汽,确保其排放安全、顺利。
十一、每半年应不少于一次打开炉体底部清污法兰板,清除水垢和沉积物。
十二、小型蒸汽锅炉使用期限为8年,超过8年予以报废。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和原始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1、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所需资料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竣工总图;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申报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申报资料正确克误后,即对该压力容器予以注册。并发放新压力容器使用证。已办理注册且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1级或2级的固定式新压力容器,由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放使用证。
2、过户变更
要将压力容器过户给其他使用单位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按下列步骤办理:
(1)压力容器过户前,原使用单位应持拟过户压力容器的使用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加盖过户标记。
(2)将过户压力容器使用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图样等有关资料,
移交给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
(3)过户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携带过户压力容器的有关资料,到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使用变更
要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压力、温度、介质、用途等)时,应持改变使用条件的设计资料、批准文件,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到负责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报废
经检验单位评定判废的压力容器(应有判废书面报告),应及时按下列步骤办理报废手续。
(1)压力容器报废后,持该压力容器使用证、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2)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在报废压力容器的有关文件资料上加盖报废和注销标记,并收回压力容器使用证和注册铭牌。
(3)对已报废压力容器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5、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
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后,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根据生产工
艺要求和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制订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不任意改变原设计单位所设计的工艺条件,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保持受压元件的原有强度和制造成质量要求。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加强容器现场安全管理,应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监督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严禁超温、超压运行;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工作压力、介质温度、壁温超过许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安全附件失灵、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6、按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容器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安排定期检验工作。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使用期达15年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期限应予缩短。容器执行检验前,应排净内部介质(盛装易燃、有毒剧毒、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并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源;进入容器内部检查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保持通风良好,指定人进行监护等。定期检验的容器,当检验单位的人员作出检验报告后,应存入容器档案。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ﻬ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使用的电梯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是全封闭式的电梯,严禁
使用敞开式或半封闭式的电梯。
2、电梯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电梯维护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3、人、货电梯要分开,即货梯一律不准送人上、下,更不允许人货混载。
4、电梯维护人员每天在上班前、下班后对电梯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人员。由块人检查门锁联动装置,制动(刹车)装置,上下信息(电话、电铃、电指示灯)等是否完整有效,有障碍不得使用。
5、电梯维护人员每周组织人员对所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的项目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停止使用电梯,并悬挂明显警示牌。
6、电梯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检查无问题后才能离开。
7、电梯内禁止火种带入,严禁超负荷使用;严禁带病运转。
8、消防控制室建立电梯报警点,保证在电梯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接到报警,以便迅速处理。
9、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张挂电梯维护人员职责,操作规程,电梯困人救 援规程,以便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能及时地救 出被困人。
10、电梯内禁止吸烟和其它烟火,发生火警时,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至一层,轿厢门开启,防止电梯困人。
11、电梯应每年经有关部门安全检测合格,取得“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常用于单轨吊、旋臂吊和手动单梁行车上,由于其结构简单、制造和检修方便、互换性好,操作容易,所以在工厂中广泛使用。如果它的安全装置不全,使用不当,会造成作伤亡事故。因此,电动葫芦操作人员除规定培训并持证操作外,还必须严守以下操作规定:
1、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2、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3、起吊物体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时应牢固,在物体的尖角缺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操作时注意站立的位置。
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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