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安规UL859
家用电动个人修饰电器标准
第一、 二和三版本命名为美容院设备. 第四、五和六版本命名为电动个
人修饰电器.
第一版本 ─ 1954年9月 第二版本 ─ 1966年11月 第三版本 ─ 1971年5月 第四版本 ─ 1975年7月 第五版本 ─ 1978年7月 第六版本 ─ 1984年2月 第七版本 ─ 1988年1月 第八版本 ─ 1991年1月 第九版本 ─ 1995年12月
第十版本 2002年8月30日
UL859最新认证于2002年4月17日作为美国国家标准(ANSI), 其第十版本包括2002年8月20日修正的内容. UL859认证作为美国国家标准保持使用持续的维修程序. 标准任何部分的评述或建议可随时呈交UL. 文字评述送交CA95050, Santa Clara, Scott Blvd 1655, UL-SC标准部门.
有效期作为一个立即随着特定要求的记录被UL公司确定建立.
此标准的修正通过发行修正或补充的附有发行日期的页数执行. UL标准只有与最新采用的版本合并才能使用, 所有项目列在伴随修订要求最新设置的传送通知上. ISBN 0-7629-0773-8
UL公司1991、2002版权所有. 目录: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概述
2.1 部件 2.2 测量单位 2.3 未注明日期的参考
3. 词汇解释 结构 4. 概述
5. 风筒浸水保护 6. 框架和外壳
6.1 概述 6.2 聚合物外壳 6.3 金属外壳 6.4 防腐性 6.5 带电部件的接触 6.6 门窗和盖子 7. 减少伤人危险
7.1 概述 7.2 有水槽的电器 7.3 蜡脱毛器 8. 机械装配 9. 稳定性 10. 悬挂和固定方式 11. 电源连接
11.1 永久连接电器 11.2 电线端子 11.3 线连接电器 11.4 应力抵销 11.5 套管
11.6 直接插入式电器 12. 带电部件 13. 水槽 14. 内部线路 15. 发热组件 16. 电绝缘 17. 热绝缘 18. 超流保护 19. 热切断(热熔连接) 20. 浸水检测电流断开器
21. 灯座和插座 22. 开关
22.1 概述
22.2 双电压选择器 23. 自动控制 24. 间隔 25. 接地 26. 马达
26.1 结构 26.2 刷坏情况 性能 27. 概述 28. 外壳强度测试 29. 倾倒测试 30. 稳定性测试 31. 漏电电流测试 32. 潮湿条件下漏电电流测试 33. 浸水检测电路断开跳掣时间测试
33.1 收到的风筒 33.2 条件下的风筒 34. 漏水点湿度测试 35. 导电外层测试 36. 输入功率测试 37. 正常温度测试
37.1 所有的电器 37.2 蜡脱毛器 37.3 热发钳和风梳 37.4 风筒
37.5 手持式风筒
37.6 马达减速测试方法 37.7 温度测试 ─ 马达减速 38. 绝缘抗电压测试 39. 异常操作测试
39.1 概述
39.2 所有的风筒 ─ 披盖测试和锁紧转子披盖测试. 39.3 手持式风筒 39.4 双电压电器
39.5 所有电器 ─ 短路、停止测试 39.6 热发钳 ─ 短路测试
39.7 加盖型风筒 ─ 头发缠绕测试 39.8 蜡脱毛器
39.9 配有方便插座的风筒浸水保护装置 39.10 自动控制预热循环电器 40. 置于水汽环境中测试. 41. 应力抵销测试. 42. 软线孪曲测试. 43. 转尾组装安全测试. 44. 转尾耐久性测试. 45. 挂耳耐久性测试. 46. 自动控制测试.
46.1超载 46.2 耐久性 47. 热切断测试(热熔连接) 48. 马达控制超载测试 49. 接地连续性测试 50. 手挂式风筒吊牌性能测试
50.1 概述 50.2 测试条件 50.3 测试方式 51. 固定装置强度测试 52. 延伸操作测试 53. cc 发热组件耐久性测试 54. 液溶器、密封槽或档片之物理特性测试 55. 贴纸粘性测试 56. 可燃性测试 ─ 脱毛器蜡 工厂和生产线测试 57. 绝缘抗电压测试 58. 接地连续性测试
58.1 接地连接的连续性 58.2 电显示装置. 59. 风筒输入功率测试 额定 60. 细则 标记 61. 细则
61.1 概述
61.2 大身或桌支撑, 罩或壳式风筒 61.3 双电压电器 61.4 手持式风筒电器
61.5 永久安装稳固于墙上的风筒 61.6 发钳
61.7 直接插入式电器 61.8 蜡脱毛器
61.9 浸水检测电路断开, 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或类似的保护装置 61.10 手持风筒浸水保护装置的方便插座.
操作手册
62. 概述 63. 有关火险、电击或伤人的说明书 64. 安装说明书 65. 操作说明书 66. 用户维修说明书 电极型器具
67. 概述 68. 结构 69. 操作测试 70. 漏电电流测试 71. 拆卸和重装 72. 标识 73. 操作说明 墙挂式风筒
74. 范围 75. 概述
76. 结构 77. 性能 78. 标识 79. 使用和注意事项说明 80. 安装说明 附录 SA-风筒附件
SA1. 范围 SA2. 概述 SA3. 标识
SA3.1 概述 SA3.2 风筒附件 SA3.3 产品包装 SA3.4 说明书 SA4. 说明书 附录A
部件标准
序言
A. 本标准包括了根据在本机构监督服务中的,如下范围中所列朮语的UL产品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以精确的工作原理,研究、测试记录及相关领域的实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安装及制造者那里所获有关信息的授权检查研究和磋商,检查以及其它特殊的实验为基础,这些要求都应随着进一步的实验,以及必要而合理的调查而修正,改进.
B. 遵循本标准要求应该是制造者之产品继续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条件之一.
C. 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如在进行测试和检查时,发现有违犯该标准安全要求的方,则不必再断定该产品是符合该标准的产品.
D. 当有关产品之材料和结构与本标准要求不相同时,应根据相关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检查实质不一样,则判定该产品不符合标准.建议采取修订要求以符合此标准使用的有关开发,修正和执行方法. E. UL执行与其目标一致的功能,不假定或承担履行制造商或其它团体的任何责任.UL的观点和发现代表其给定的专业判断,由于考虑到实际操作的限制和标准发展工艺的阶段性,因此,UL不对使用或信赖此标准的任何人负责,UL对损害不负任何义务或责任,损害包括相继的损害,使用、翻译或信赖本标准而产生的损失.
F. UL标准要求的测试潜在着危险,因此在执行这些测试过程中.应对人身和财产作相应的安全保护.
引 言
1. 范围
1.1 这些要求包括家用个人修饰电动器具, 如风筒, 发钳, 梳子, 刷子
以及类似的符合NFPA70国家电器准则的电器. 1.2 这些要求不包括额定电压超过250V的电器, 也不包括如下安全标准的电器:
a) UL544医疗和牙科设备标准;
b) 医疗电器设备标准, 第一部分: UL2601-1一般安全要求; c) UL1431个人卫生和保健电器标准; d) UL1028发夹和剃须刀标准;
e) UL1647马达带动的按摩器和体育器材标准; f) UL130发热垫标准;
g) UL1727电动个人修饰器具标准.
1.3 当有关产品之材料和结构与本标准要求不相同时, 应根据相关的要
求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 如检查实质不一样, 则判定该产品不符合标准. 建议采取修订要求以符合此标准使用的有关开发, 修正和执行方法. 2. 概述 2.1 部件
2.1.1 2.1.2段描述的除外, 此标准下的产品部件应符合部件要求, 参
看符录A产品使用部件的标准表. 2.1.2 部件不要求符合规格要求:
a) 在此标准下产品部件使用中, 对外观或特征不作要求. b) 被此标准中的要求代替.
2.1.2 使用部件要与使用条件确立的额定值一致.
2.1.4 规定的部件其结构特征不完整, 其性能受到限制. 此部件在限制
的条件下使用, 如温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度, 应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
2.2 测量单位值
2.2.1 要求陈述的数值不用括号, 括号里的数值表示解释或近似值. 2.2.2 除非另有规定, 此标准提及的所有电压或电流值都是根值. 2.3 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
2.3.1 出现在此标准中的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未注明日期的参考应根据有
关准则或标准的最新版本予以解释. 3 术语
3.1 本标准使用了如下定义
3.2 自动控制----用以设定在工作条件下, 能自动控制时间, 温度或压
力, 而不是用于非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护装置. 3.3 自动控制器具----符合如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电器:
a) 一个完整的操作周期后, 限制装置或类似的部件启动电路, 电器的重复开始如果不是手动控制.
b) 在任一单个预前设定操作周期过程中, 马达停止和重新启动. c) 当电器启动后, 马达的最初启动比常规的启动要迟.
d) 配有分离开始线圈马达的电器, 在任一单个预前确定的操作周期过程中, 机械装载的自动改变充分减小马达速度以重新使初始线圈与电路连接.
3.4 主体支撑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主体的任何部分,
不同于用户的手支撑(如肩, 主体或头支撑风筒),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
3.5 台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柜, 桌或长凳上(如壳
式风筒),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
3.6 直接插入电器----是指没有电源线而通过完整的叶片直接插入插
座而被支撑的电器.
3.7 双压电器----指额定电压为120或240V且配有转换电压装置的电
器.
3.8 固定电器----趋向于永久与电连接的电器.
3.9 落地式电器----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地面(如有摇摆位置
的风筒),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
3.10 手持卷发器----具有接榫手柄, 镙纹或波纹角板的电热舌且靠其卷
发的电器. 典型的结构见图3.1(图在英文版上)
3.11 卷发电热器(头发整形装置)----配有柱或槽在上面或里面的柜支
撑电器, 其卷发装置(如滚筒)在用于卷发前是发热的. 此装置也适用于内装有发热组件和插入负极接触片的正极电接头配件的电卷发器(滚筒).
3.12 拉直头发铁夹----类似3.10描述的卷发器, 只是放置的拉发板是
平的.
3.13 手持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用户的手接触以控制电器,
但不完全被手支撑.
3.14 手支撑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被用户的手支撑(如发钳).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
3.15 热风卷发钳(或刷子)----在电器内有一风扇, 通过发热组件送热风,
从电器的前筒开口吹出.
3.16 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 ─ 当导电液体进入电器, 与带电部件和内部
传感器接触, 使在带电部件和传感器之间的电流超过预前确定的水平, 可重设或不可重设的装置断开浸水电器的电路. 3.17 输入电压选择器 ─ 电器上调节所需电压的装置.
3.18 限制控制 ─ 图表3.2(在英文版上)条款A中显示的适用于手持风
筒的限制装置是 ─ 非重设控制(仅操作一次), 它打开所有的电路以减少火险或电击.
3.19 限制能量初级电路 ─ 线电压电路与跟电源电路串联的限制电阻
合并以便:
a) 在使用条件下, 限制阻抗负载电路电势不超过42.4伏峰值(30伏根值).
b) 在任何条件下, 包括异常操作, 限制阻抗负载电路可得到的最大能量为100伏安.
3.20 线电压电路 ─ 电势不大于250V, 其电路特性超过低电压电路或限
制初级能量电路.
3.21 低电压电路 ─ 由初级电池, 2级变压器或变压器和固定阻抗的组
合体提供电流的电路, 作为一个组件, 它符合2级变压器所有性能要求, 且不会有多于42.4伏峰值(30伏根植)电路电势存在. 3.22 可携带式器具 ─ 指便于携带或转移的电器.
3.23 预热周期 ─ 快速加热操作周期, 其加热组件起初以较高的能量水
平操作一段时间. 然后能量降低至正常使用温度水准. 在电器的使用过程中, 其能量在高低水平间波动. 能量水平可通过改变功率值、时间、周期或它们的组合来控制. 能量水平的改变可通过定时器、温度控制器或二者的组合体来引发.有预热操作周期的电器一般为 “即刻加热”型. 温度短暂条件与正温度系数(PTC)或恒温器的操作发生联系, 则不必考虑其作为一个预热周期.
下面是一些预热型电器:
a) 电器在较高预热功率水平操作一段时间, 时间由时间装置或
电路来确定. 功率值然后降至低温水平进行剩入的操作. b) 电器起初在较高预热功率水平操作, 其时间根据温度而定. 功率响应温度控制器随时间而改变以保持正常操作温度. c) 电器以固定的功率操作一段预定的时间, 然后, 用同样的功率通过电掣机构操作一个预定的周期以保持正常操作温度.
d) 电器以固定的功率操作一段预定的时间, 用同样的功率操作一个周期, 周期通过电掣机构和温度控制器依温度而调整.
3.24 固定式器具 ─ 线连接电器被固定在一个地方或位于一个空间. 3.25 温度控制 ─ 图表3.2条款B显示的适用于手持风筒的温度控制在
马达减速和异常操作过程中是自动重设控制, 它使电路控制在限制温度内. 校正温度控制, 耐久测试最少6000个周期. 符合UL353限制控制标准所有其它的要求或UL873温度显示和温度调节设备标准.
3.26 温度调节控制 ─ 在使用条件下调节温度的功能装置.
3.27 热切断 ─ 可替换但不能重设的温度感应或温度电流感应装置. 在
异常操作中, 能减少由于电器过度加热而产生的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
3.28 墙挂式电器 ─ 在使用过程中, 配有眼孔槽、挂孔或类似特征以挂
在墙上的线连接电器. 墙挂式电器可由两个相互结合的部件组成, 一个用于挂在墙上, 另一个在使用中被手支撑. 参考电器使用说明书以证实电器的功能.
3.29 蜡脱毛器 ─ 一种器具首先熔化类似蜡的原料(以下简称蜡)涂于
身上然后从身上剥掉以除去不要的毛发. 结构
4 概述
4.1 在如下正文中, 只适用于电器特别类型的要求, 如手持风筒和发钳,
通过对相关类型要求中的特别参考加以识别. 缺少特别参考或 “电器”项目的使用则表示要求适用于此标准的所有电器.
4.2 两种或更多类型组合的电器(例如: 有手支撑部分或柜台支撑部分
的电器), 或适合两种或更多类型定义的电器(例如: 能被手支撑或柜台支撑使用的电器), 要调查研究它以符合有关电器类型的使用要求. 如果注明相同条件的两种要求不同, 则要按更严格的要求调查研究电器.
4.3 在3.15段定义的热风发钳或毛刷应符合适用于手持风筒和发钳的
要求.
4.4 装液体的容器与电器一起使用且作为电器的一部分应符合适用结
构要求.
4.5 发钳有可能放置在易燃原料上, 应提供一个用防火原料制造的位置,
当不使用时可放置在其上面.
例外: 如果电器得到的温度不足以使易燃原料着火, 则不需提供位置. 4.6 当持续操作时, 温度高于100°C(212°F)的发钳要提供一个完整的
存放位置. 提供给其它类型电器的位置可是一个分离或完整的装置.
4.7 关于4.6段发钳完整位置的设计或形状, 当发钳在位置上以预定的
方式被支撑时, 超过150°C的发钳任何表面不会与支撑表面接触. 4.8 符合4.7段要求用于完整存放位置的聚合物原料应有以使用为准的
额定温度. 5 风筒浸水保护.
5.1 当电器被激活, 其电源开关在 “开”或 “关”档位以及浸入有接
地导电路径的水中,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如风筒、热风梳、热风卷发器、发钳风筒组合体、墙挂式风筒或类似的电器), 其结构要能减少电击危险.
5.2 符合5.1段的要求可使用如下装置完成:
a) 完整的接地失败电路断开器(GFCI) b) 完整的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
c) 当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浸入有接地导电路径的水中时, 断开所有带电部件的另外类型完整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
5.3 如果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装配有GFCI, 则GFCI需符合UL943接地
失败电路断开标准A级线连接GFCI之要求.
例外: 固定于墙壁永久连接风筒上的GFCI需符合UL943A级永久连接GFCI之要求.
5.4 如果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装配有IDCI, 则IDCI需符合UL1664浸水
保护电路断开标准. 在IDCI在线的任何电路导体在开路条件下, 则IDCI不需提供保护. 风筒和IDCI的组合体需符合20段, 33-35段以及61.9.1和65.9段规定的要求.
5.5 除了GFCI和IDCI外, 如果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还装配其它保护装
置, 则要研究保护装置, 确定其使用可接受, 保护装置的研究包括但不限制如下内容:
a) 电的额定值, b) 使用温度, c) 操作可靠性,
d) 抗异常操作条件的影响, e) 抗机械滥用, f) 抗电瞬变现象, g) 抗水汽.
头发吹干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组合体需符合33段描述的浸水保护电路断开(IDCI)跳掣时间测量测试.
例如: 如果保护装置符合UL943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标准A级线连接要求,可确定其使用可接受.除非它要求: a) 没有接地导体.
b) 没有同类型的电源线.
c) 在任何电源导体是开路的条件下,不符合高阻接地失败要求. d) 中性导体在负载电路上的一点接地条件下,不提供符合高阻接地失效测试的接地中性保护.
手持式头发吹干器具和此种保护装置的组合体不要求经受35段导电涂层测试描述的测试.
5.6 GFCI 、IDCI或其它保护装置应与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电源线连接插
头成为一个整体.
例外1): 安装于墙上的永久连接风筒,其GFCI 、IDCI或其它保护装置可位于墙壁内. 例外2): 有关浸水、抗机械滥用和类似考虑后的接受性补充研究后, GFCI 、IDCI或其它保护装置作为穿过线结构置于电源线内或风筒外壳里.
5.7 用户重设保护装置应与20段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S)或UL943
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 准描述的监控电路并联.
例外: 用户可重设的保謢装置在如下基础上有重设特征而没有测试功能:
a) 保护装置符合UL991使用固态装置有关安全控制测试标准.如果执行计算研究,最大
失败率(XP)预计每一百万小时不超过1.5.如果执行说明的方法,测试加速增值应是5763.
b) 电器配备说明书敬告用户重设特征,如何以及何时使用它. c) 电器说明书应是提醒使手者,在保护掣因浸水而早跳时,不要重置和再使用电器.
5.8 用以测试重设保护装置的开关,在掣盖或其它附近永久性地标出
“测试”和“标志”.
5.9 保护装置断开带电部件后,它不会自动重设.
5.10 与手持式风筒插头连成整体配套的保护装置,如符合下列要求时,
可以配备独立的插座. a) 插座是
1. 与所附插头有相同的形状. 2. 接线接于保护装置的负载端. 3. 与插头配件接相同的极性.
b) 插头的额定电流15A,电压125伏,符合UL498插头插座的标准.
c) 插座面宽小于5/8英寸(15.9毫米), 长小于7/8英寸(22.2毫米)符合21.7段规定的固定间隙要求.
d) 插座区域周围不应有任何影响插针完全插入的对象,其插头的表面尺寸如在图5.1规定的一样.
e) 当图表5.1显示的插头完全插入插座时,测试和重置键,在执行测试和重要保护装置时,无需借助工具均易于接触.
f) 保护装置符合UL943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规定的线连接GFCIS要求.
例外1): 使用表格11.2规定的用于手持风筒可接受的花线. 例外2): 不需提供接地方式.
g) 如果有插座接触槽和接地孔,接地插头的线叶片不能通过手动压力装置,包括巧妙处 理以偏斜保护装置主体外面的接地针.提供的挡板要符合图表5.2隐影部分描述的最 小尺寸和形状要求.挡板与面部共面或凹进不超过3/32英寸(2.4毫米).其结构较硬,在 硬度计A刻度处测量,原料硬度最小90
∘.“A ”处尺寸可能减少到0.531英寸(13.5毫米).
h) 风筒浸水保护装置符合39.9.1~39.9.5段描述的异常操作测试.
i) 永久可读标记贴置在插座附近:
1. 规定意欲插入其上如61.1.7所规定器具的最大电流和功率额
定值.
2. 如61.10.1规定的一样,标明使用后立即拔掉.
3. 如61.10.1规定的一样,标明不能使用直接插入(无线)器具. j) 说明书包括65.10段规定的操作指导.
5.11 关于5.10中的F所述,每个输出电路应只能代表一个,而不能代表
另一个,例如,短路测试应在每个输出电路上逐次进行,在线连接电路和负载电路之间的绝缘抗电压测试应包括两个负载电路,温度测试在以下情况进行.
a) 风筒负载电路和插座各自负载额定值. b) 15安插座空载连接风筒负载电路. 6 框架和外壳 6.1 概述
6.1.1 电器的框架和外壳应够坚固以防在使用过程中遭遇滥用. 电器所
固有的强度能在使用中防止整个或部分损坏而致使空间间隙减小, 组件松脱或发生移位, 以及其它任何单独或综合在一起所引起的起火、电击或伤人危险.
6.1.2 判断外壳可以接受的主要方面:
a) 物理强度 b) 抗冲击性 c) 吸水性 d) 易燃性 e) 防腐蚀性
f) 在正常或非正常温度条件下的变形
对于非金属外壳, 有关热老化所有的因素都应考虑.
6.2 聚合物外壳
6.2.1 聚合物外壳需符合UL746C在电动设备评估使用中 ─ 聚合物原
料标准.
例外: 39段异常操作测试代替UL746C规定的异常和严格条件要求. 对
于聚合物外壳, 除了手持风筒外, HB原料的使用需要求附加的异常或严格条件测试. 6.3 金属外壳
6.3.1 金属外壳的最小厚度如表格6.1所陈述(在英文版上). 6.4 抗腐蚀
6.4.1 如果未保护部件的故障能引起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险那么铁和钢
部件要通过喷漆、电镀、装甲板或其它类似的方式进行防腐蚀保护. 例外1): 在结构中由于暴露于空气或水汽中而引起铁或钢的氧化 ─ 金
属的厚度和温度也是考虑因素 ─ 外壳内的钢片或铸铁部件表面不要求防腐保护.
例外2): 轴承、铁心片, 铁或钢的小部件, 如垫圈、螺丝或类似的部件不要求防腐保护.
6.4.2 装液体的容器对在其内使用的流体需能抗可能的腐蚀影响. 6.5 带电部件的接触.
6.5.1 电器的带电部件应固定或封闭以防止与非绝缘带电部件和内部线
路不经意的接触.
6.5.2 当确定符合6.5.1时, 不需工具能被用户打开或移动的外层外壳
部分被打开或移动(以连接附件、 作操作调整, 换灰士或其它). 6.5.3 电器的外壳不充许有直径为1英寸(25.4毫米)的探针插入的开口
以接触任何引起电击的部分, 探针如表6.1说明的一样.
6.5.4 关于6.5.3, 在插入开口前、后及过程中, 探针与任何结构、旋
转的或角度的位置接触, 穿透开口尺寸充许的深度, 包括与最多连接组合的最低深度, 不能把探针当作评估原料强度的工具.
6.5.5 当开口符合图表6.2显示的条件时, 直径1英寸(25.4毫米)的探
针可进入的开口是充许的. (图表6.2见英文版27页)
6.5.6 作为线电压电路带电部件, 限制能量电路的带电部件要求同样的
保护程度以防不经意地接触. 6.5.7 绝缘毛刷帽不要求额外的外壳.
6.5.8 有一组开口或保护口(如格窗、放热孔或屏幕)的外壳1区域要经
受28.1段描述的外壳强度测试.
6.5.9 遥控或自动控制电器的外壳, 应能减少熔化金属、绝缘体燃烧部
件冒火花或类似物落到易燃原料上包括支撑电器的表面而引起的危险.
6.5.10 6.5.9中的要求有必要使用耐燃原料挡板以防止燃烧.
a) 对于马达除非: 1) 马达的结构部分配有类似文件板的部件. 2) 当马达在如下各种失败条件下开动时, 对马达予以保护而没有绝缘燃烧物或熔化金属掉落在支撑电器表面上. Ⅰ) 主线圈开路. Ⅱ) 启始线圈开路.
Ⅱ) 启动开关短路.
Ⅲ) 对永久性分离电容马达、电容短路.(马达通电前和转子被锁紧时短路) 3) 马达应配备马达热保护器(对温度和电流都很敏感的保护装置)应在马达最大负载时, 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 不会引起马达绕阻温度超过125°C或使马达锁定时转子的温度超过150°C.
b) 对于导线, 除非它是聚氯橡胶或热塑绝缘.
6.5.11 除非电器外壳底部没有开口或部件的故障不会导致火险, 在
6.5.9段中的要求有必要使开关, 继电器, 螺线管或类似的部件各自且完整地封闭. 例外: 开关、继电器, 螺线管或类似部件的端子不需各自和完整地封闭. 6.5.12 在6.5.10中规定的档板应是水平的, 置于图表6.3说明的位置且
其面积不小于图表6.3说明的数值. 如果开口不会使熔化金属、绝缘燃烧物或火焰微粒掉落在易燃原料上, 则用于排水或排气的开口充许在挡板内. 6.6 门和盖
6.6.1 外壳的门和盖在关闭位置应配备锁定装置.
6.6.2 如果外壳的门和盖接近任何负载的保护装置, 更换或使用时必须
打开, 应要用铰链(或类似的装置)连接. 门或盖应配备一插闩或类似的装置, 且要求其与外壳紧密接合, 与开口四周都搭接完好. 7 减少对人身伤害的危险. 7.1 概过
7.1.1 以减少伤人危险而定的材料, 其特性需满足负载条件的要求. 7.1.2 不使用石棉.
7.1.3 能导致伤人危险的移动部件需被封闭或配备其它装置以减少不经
意的接触.
7.1.4 有关7.13规定的要求, 对器具的整个结构和用途要分析, 其外壳
或保护装置, 在判断是否合格时, 暴露的活动部分要作如下考虑: a) 暴露的程度
b) 可活动部件的锋利程度
c) 手指, 手臂, 头发或衣服被卷进活动部分的情况(如齿轮, 皮带车轮上运行时; 在打入或剪切活动中, 活动部分关闭)
7.1.5 器具或器具配备的任何部分, 在其内外部应无锋利边, 毛刺, 尖
锐端点以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导致伤人危害.
7.1.6 在电器上调整其高度时, 其上部应牢固地固定在位置上, 如果固
定装置松脱或工作不当时, 也要提供一个装置以防上面的部件迅速下降.
7.1.7 手持风筒, 其进气开口应配有屏蔽或类似物以至没有大于0.004
平方英寸(0.03平方厘米)的开口. 7.2 有水槽的电器.
7.2.1 温度高于46℃(114.8℉)的装液体的器具需符合7.2.2-7.2.4,
29.1-29.3和30.2中规定的要求.
例外1): 电极型器具不需符合这些要求; 对于电极型器具的要求, 请参看67-73段.
例外2): 蜡脱毛器不需符合7.2.3, 7.2.4和29.1-29.3段中规定的要求.
7.2.2 在使用条件下, 电器的结构应能减少火险. 不能有喷射液体的开
口, 除非此开口需执行此操作功能.
7.2.3 有一水池或容器的器具, 其容积超过32盎司(946ml)应配备完全
插入片或锁定盖.
7.2.4 器具需要装配的部件(例如, 扭锁部件的噬合), 如果安装不当会
导致伤人危险, 则应示意清晰, 让使用者一目了然. 7.3 蜡脱毛器
7.3.1 蜡的最高温度, 根据37.2.1-37.2.3段进行测量, 不能超过75℃
(167℉)
7.3.2 可能被使用者接触表面的最大温升如表37.2所规定.
7.3.3 当器具是多文件发热组件(例如, 一文件是对皮肤的器具, 在规定
的温度保持熔化蜡, 而高档则是快速熔化固态蜡的器具), 应符合下列情况:
a) 对于快速熔化来说, 如蜡能在75℃上熔化, 则蜡的储蓄盒可能很热, 则需提供一个不可移动的, 自动关闭的盖.
b) 应提供一个可见的超热条件指示器, 当蜡温度超过75℃时, 指示器会显示. 此指示器应是分离的,且与其它任何温度指示器分开(例如, 指示灯的功能依可调的恒温器而定)请参看37.2.3, 63.7(1)(12). 和65.8(e). c) 标记(如数字或符号), 应置于热档位选择器附近, 永久标记应贴于电器上符合61.8.1(b), 使用或保养说明书要警告用户防止
使用已经加热且温度高于使用设定的蜡.
d) 结构设计需有用户操作的温度控制部件(可调节的球形捏手或类似部件)以便用户校正和积极的行动而选择热设定或转换一个热设定至另一个. 结构要求两个分开而有区别的动作(如推和转), 此结构是符合要求的一个控制例子.
7.3.4 有关7.3.3(a), 非活动盖要求使用特殊工具(除了维修人员, 其
它人不可用的工具)以移动. 自关盖是无需使用者的行动而返回其关闭位置, 不同于当电器被水平面支撑时从开位置放松它.
7.3.5 根据39.8.5和65.8, 如果温度调节控制的故障增加蜡的使用温
度达75℃(167℉)以上, 可见的方式, 如提供指示灯以告诉用户超. 例外: 如果在温度调节控制的短路上使用热切断或自动断路手动重设恒温器, 则不要求可见的超热状态指示器. 温度被蜡保持, 在使用中电器的表面被使用者接触, 通过适当的研究确定热切断或恒温器断开时不会有燃烧危险. 研究包括温度保持在规定限制上的时间长短, 原料热惯量和类似的因素. 8. 机械装配
8.1 组装配有马达或其它振动部件的电器, 电器不会被振动负面影响.
毛刷帽应紧固或其它方式结构以防止松动.
8.2 电掣(不同于线穿过电掣), 灯座, 插座, 马达连接插头或类似的部
件应稳固地安装以防止转动.
例外1): 当符合如下所有条件时, 不要求电掣有防转动方式.
a) 当使用时, 插杆或其它类型电掣不转动 (搬扭开关在开关的操作中经受转动力);
b) 安装电掣的方式应是电掣的运作不会导致电掣的松动; c) 如果电掣不转动, 间隔不能减少至低于要求的最小数值; d) 与其被人直接接触, 倒不如用机械方式安装电掣.
例外2): 如果转动不会减小间隔低于要求的最小数值, 在灯座内不能替
换的灯(如非活动宝石密封的氖灯或指示灯)不要求防止转动.
8.3 不能单独依靠摩擦来满足8.2段防止转动的要求. 使用锁紧垫圈是
单孔安装设备防止转动的可靠方式.
8.4 如果转动会导致间隔缩小, 导线扭曲和类似的, 需提供有效的方式
以防止电器部件的相互转动.
例外: 如果部件依照3/8英寸(9.5毫米)或更大的导管线而定,则不需提供附加的方式以防转动.
8.5 如果松动能导致火险或电击,稳固发钳、加热刷或类似器具绝缘尖端
的锁紧器需予以紧固以防止锁紧器松动.
8.6 符合在8.5段中规定的要求, 可通过使用如下方法而完成:
a) 打桩的和固定的螺丝 b) 配有适当锁紧垫圈的螺丝 c) 把绝缘尖端装置按压入 d) 其它类似的方式
防止锁紧器松动的聚合物原料要求有机械强度, 抗热性和容积稳定性. 有关热老化, 所有这些特性都要考虑到.
8.7 作为弹弓破裂的结果, 如果发钳的发夹或类似器具金属弹弓的任何
部分在电气部件外壳内能松动, 其结构应不会使电间隔减小. 8.8 为符合在8.7段中规定的要求, 可通过如下方法完成:
a) 在带电部件外壳外, 标定弹弓的所有部件. b) 使用檔板. c) 使用物理限制.
d) 使用其它类似的方式.
8.9 温度控制器, 恒温器, 热切断或类似装置的温度感应器应稳固在一
个地方. 9. 稳定性
9.1 当按照30.1段进行测试时, 落地式或台式器具不会翻倒.
例外: 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的翻倒不会导致燃烧危险或伤人危害, 则不必进行此测试.
9.2 关于9.1段, 配有转换手持风筒为台式风筒装置的手持风筒可被当
作为手持风筒, 不必进行稳定性测试.
9.3 蜡脱毛器应进行测试, 其结果按照30.2段的描述判定. 在使用过程
中, 蜡是固态和液态的混和体除外. 移动部件或盖子在位置上产生最逆使用条件.
例外: 在使用过程中, 其熔化的蜡不可能从容器中溅出来的器具, 不必
进行测试, 蜡应全部在容器内. 10. 悬挂和固定方式
10.1 墙挂式或墙上固定的器具应能承受51.1中所规定的力, 不会有明显
地损坏其固定表面, 悬挂装置或固定装置而使器具有引起电击, 火险或其它伤人危险.
10.2 线连接器具应配备有孔眼的槽, 挂眼或类似装置, 对于悬挂于墙上
的器具应:
a) 根据安装说明书提供必要的五金件以悬挂器具
b) 不从支撑架上移动, 则悬挂结构(如螺丝)不会被接触.
10.3 当确定符合10.2时, 外壳或挡板的任何部分, 应无需借助工具便可
移动悬挂装置.
10.4 孔眼、槽或挂孔应标定以至支撑螺丝或类似物不会损害任何电气绝
缘或减小带电部件间的间隔.
10.5 根据安装说明书, 永久安装固定于墙上的电器应提供必要的五金硬
件以固定.
例外: 如果安装说明书提及如64.4段规定的部件, 则不必提供用于固定电器的普通小部件. 11. 电源连接
11.1 永久性连接的器具
11.1.1 用以永久性连接电源的器具, 或永久固定于某一指定空间, 或两
者兼而有之的器具, 应提供该器具均可以接受的导线系统连接方式. 例外: 如果器具不是用以永久性地连接电源, 而是用以固定于位置上, 置
于一指定的空间或者兼而有之, 则可根据11.3.1.1-11.3.1.3和11.3.1.6配置一条短电缆, 另外配置一个电源连接插头. 上述特征的研究应包括器具效用的考虑以及通过插头与电源断开等情况. 11.1.2 永久性连接电器电源连接的端子盒或分间隔应位于安装后便于检
查的地方.
11.1.3 用于电源电线管连接的端子分间隔应附着在电器上以防转动. 11.2 接线端子
11.2.1 电源永久连接电器应提供接线端子或导线以连接电源电路导体.
此接线端子或导线应配有一个导体, 当负载持续(3小时或更多时), 其载流量不小于电器额定电流的125%, 当负载是断续时, 其载流量不小于电器额定电流值.
11.2.2 当安装电器时, 为实现这些要求, 接线端子被当作电源或控制连
接的端子.
11.2.3 接线端子应配有焊接片或压力端子连接器, 安全紧固在一个地方
(例如, 用螺丝紧紧地栓住或夹住).
例外: 如果提供向上翻的接线片或类似物以在位置上夹住导线, 则用于
接线端子的接线螺钉要提供No.10AWG(5.3mm²)或更小的导体.
11.2.4 接线端子要防止不同于表面磨擦方式引起的转动或移位, 这可通
过如下方式完成: 两个螺丝或铆钉; 四方肩章或榫眼; 榫钉、接线片或迂回管; 连接带或夹装入邻近部件; 或类似的方式. 11.2.5 接线端子上的接线螺钉应不小于No.10(4.8mm). 例外: 在端子上可用No.8(4.2mm)螺丝以连接No.14AWG(2.1mm²)导体, 用
No.6(3.5mm)螺丝以连接No.16AWG(1.3mm²)或No.18AWG(0.82mm²)控制电路导体.
11.2.6 攻螺纹接线螺钉用的端子板应是金属, 其厚度不小于0.05英寸
(1.27毫米). 如有必要提供螺纹, 在金属内有两条或更多的螺纹被挤压成形.
例外: 如自攻螺纹被确定有相等的机械强度, 则小于0.05英寸但不小于
0.03英寸(0.762毫米)厚的金属板是可接受的.
11.2.7 向上翻的焊接片或杯形垫圈应能保有在11.2.1段中规定的导体,
但不小于No.14(2.1mm²), 在螺丝或垫圈的头下面. 11.2.8 接线螺钉应刻螺纹于金属内. 11.2.9 连接接地电源导体和使用
a) Edison螺丝壳型灯座或组件支架 b) 单极电掣 c) 单极自动控制
的电器应有一个端子或导线以连接电源电路接地导体. 用于接地连接的端子或导体应与灯座或组件支架的螺丝壳连接, 没有与单极电掣或单极自动控制连接.
例外: 有关单极自动控制的连接, 在23.1段中规定的要求下适用. 11.2.10 用于连接接地电路导体的端子应由真实的白色金属制造或电
镀, 易与其它的端子区别. 如不是此种金属, 端子的识别应以一些其它的方式清楚地显示, 例如显示在附加的导线图上. 用于连接接地电路导体的导线应抛光显示白色或灰色, 易与其它导线区别.
11.2.11 如果导线是连接外部电路, 则引出线盒或导线分间隔内的导
线自由长度应是6英寸(152.4毫米)或更长一点.
例如: 如果证明较长导线的使用会导致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 则导线长度可少于6英寸.
11.2.12 仅用于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绝缘导线表面应是绿色的, 有或
没有一条或多条黄色带, 没有其它导线如此识别.
11.2.13 用于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接线螺钉应有一个六边形, 带槽口
或两者皆有的绿色头.压力导线连接器应通过标记“G”, “GR”, “GND”, “Grounding”或类似的,或标记在提供给电器的导线图上而清楚地被识别. 接线螺钉或压力导线连器应标定以致它在使用过程中不会移动.
11.2.14 仅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端子应能夹紧作为这个用途的合适尺
寸导体.
11.3 线连接器具 11.3.1 线和插头
11.3.1.1 器具应配有与表格11.1 一致具有一定长度的导线和插头以连
接电源电路.螺旋线不用于落地式或台式器具,使用它会导致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例如,电器通过导线从桌上被拉下来),导线长度从进入外壳的导线点或器具导线末端的线路装置到插头面进行测量.螺旋线要符合未旋转处的导线长度.
例如: 当电源线有一直角插头时, 导线长度从进入外壳的导线点或器
具导线末端的线路装置到离进入插头导线点最近的线叶片或接地针边缘进行测量, 正如图表11.1所示(见英文版70页).
11.3.1.2 花线
a) 可永久地附着在电器上.
b) 不同于手持器具, 使用可拆电源线以连接电器.
例外: 连接方式的例子可以是器具插头, 烙铁插头, 或在电器上与针
或叶片端子配套的线连接器.
11.3.1.3 导线和插头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电器的额定电流. 导线和插头
的额定电压最小要等于电器的额定电压.
11.3.1.4 关于11.3.1.3, 双电压电器的额定电压被认为当从工厂运出
时就已被设定.
11.3.1.5 如果双电压电器配有一个接合器以连接可变电源, 接合器需
符合UL498插头和插座标准中的适用要求.
11.3.1.6 花线应是表格11.2陈述的类型或类似的.
11.3.1.7 配有15或20安培通用插座的线连接电器的插头和直接插入电
器的完整叶片应是3线接地型. 配有一个线连接的单极开关电掣或超流保护装置或Edison底座灯座的所有其它线连接和直接插入电器的插头和完整的叶片应是极化的或接地类型.
11.3.1.8 当提供一个3线接地插头或一个2线极化插头时, 插头连接应
遵照表格11.2, 导线极性识别应遵照表格11.3.(表格分别见英文版40页和41页)
11.3.1.9 使用SPT-2型、SVT型或SVTO型花线以连接垂吊物型开关电
掣、温度控制器或此两者至台式或落地式风筒上.
11.3.2 槽针端子
11.3.2.1 当电器配有槽针端子时, 电器的结构应是在槽针上以预定的
方式替换插头的过程中和以后, 没有带电部件暴露而被不经意的接触.
11.3.2.2 当电器配有槽针端子时, 要求有槽针防护装置:
a) 直边放置在任何位置, 包括穿过和与插头开口边缘接触, 不能使它与带电槽针接触.
b) 插头与槽针和插头面在平面上排列一致, 与最远的突出带电槽针末端垂直. 电器在任何位置, 当探针通过任何开口插入, 在图表6.1描述的探针不能接触带电槽针.
11.3.2.3 当电器上的槽针是美国国家标准配置时, 在11.3.2.2(b)使用
的插头应由符合ANSI/NEMA WD6导线装置尺寸要求标准的插头组成.
11.3.2.4 当电器上的槽针不是美国国家标准配置时, 在11.3.2.2(b)使
用的插头应是125V、10A和250V、5A的插头.
11.3.2.5 当电器使用三个或更多的槽针端子以用于包括所有槽针的插
头, 端子应被分隔开以至它们不会调节烙铁、插头或线连接器. 这些槽针应使要求的插头适应特别用途.
11.3.2.6 槽针端子应稳固地安装, 防止除表面磨擦方式外而引起的松
动移位.
11.3.2.7 在11.3.2.6规定的要求, 主要用于24.6段规定的间隔维修和
保持槽针端子间的要求间隔. 在此要求下, 要考虑在位置上锁紧端子的方式以保持紧固.
11.3.2.8 对于发热组件, 槽针的尺寸和它们中心至中心间距(包括适应
这些槽针配置的通用插头阴极接触片的相应的间隔)应如表11.4所述. (表格在英文版43页).
11.3.2.9 槽针安装的原料上, 靠近端子的蒸汽口以及蒸汽喷射的方向
应能防止水汽集注于端子. 11.4 应力抵销 11.4.1 有应力抵销以至花在线的张力不会传到端子拼接处或内部线路以
及设备部件(插头或类似的部件) 11.4.2 如果花线结头作为应力抵销, 结头表面应避免承受或接触任何突
出物、锋利边、毛刺、散热片, 其结果会导致导体上绝缘体磨损. 11.5 套管 11.5.1 花线穿过墙、障碍物或封闭箱的点应有一套管或类似物稳固在一
个地方, 套管有一线能承受的圆滑表面. 套管或类似物能保护线防止磨损; 装套管的目的不是为了应力抵销或折曲抵销. 绝缘套管应被提供 如果:
a) SP-1型、SPE-1型、SPT-1型、SP-2型、SPE-2型、SPT-2型或其它比HSJ型轻的线. b) 墙或障碍物.
c) 线要经受张力或运动的结构.
对于特别用途, 要求套管有抗热和抗湿特性.
11.5.2 如果线孔是木质、陶瓷、电木或其它非导电原料, 圆滑表面被认
为是套管的同等物.
11.5.3 作为绝缘套管, 陶瓷原料和模型结构是可以接受的. 木质或橡胶
原料的分离套管(不同于在马达内)是不可以的. 如果套管厚度不小于1/16英寸(1.6毫米)[生产变异负公差为1/64英寸(0.4毫米)], 以及如果它被形成且固定在一个地方以至它不会被一般湿汽条件负面影响, 则可以用硬化纸板.
11.5.4 在马达的框架里或附着在马达上的电容外壳, 可用分离的软橡
胶、氯丁橡胶或聚氯乙烯套管(但不在电器的其它地方). 当在如下情形时:
a) 套管厚度不小于1/16英寸(1.6毫米). 负公差为1/64英寸(1.6毫米).
b) 套管被标定以至它不会暴露于油、油脂、油气或其它有害于套管的物质.
例外: 如果与不要求绝缘套管的导线连同使用, 和如果被固定在孔边
缘里的套管是光滑的, 不与毛刺、散叶片或类似磨损表面接触, 则可在电器的任何一点用规定原料的任何套管.
11.5.5 如果所用的绝缘原料, 其厚度不小于1/32英寸(0.8毫米), 完全
充满于孔眼和金属之间, 则可用金属孔眼以代替绝缘套管. 11.6 直接插入电器 11.6.1 关于图表11.3, 最大矩, 重力中心, 尺寸和直接插入器具的重量
应遵照(a)-(b)规定的要求. 对于符号定义和使用方法请参看11.6.2和11.6.3.
a) wy/z的商不超过48盎(1.36公斤) b) wy/s的商不超过48盎
c) wx产品不超过的80盎.英寸(0.56N.m) d) 器具的重量不超过28盎(0.79公斤)
11.6.2 11.6.1所用符号的定义如下:
a) W是指电器的重量.
b) Y是指图11.3说明的距离.
c) Z是指图11.3说明的短距离, Z1或Z2. d) S是指图11.3说明的短距离, S1或S2. e) X是指图11.3说明的长距离, X1或X2.
11.6.3 在11.6.1规定的矩和重量确定如下:
a) 附有导线的电器, 导线在外壳处被切断, 或如果应力抵销方式延伸到外壳外, 在应力抵销处被切断.
b) 配有直接安装配件的电器, 让配件在其位置上进行测量数值. c) 配有固定突出部的器具, 为确定矩之目的, 突出部不包括在直线尺寸的测量中.
11.6.4 当插入平行叶片双重插座, 电器的任何部分, 包括供悬挂(手挂)
用的突出部, 不能干扰插头完全插入邻近的插座, 如图11.4所说明的.
例外: 放弃邻近插座完全不用的电器是可以接受的. 11.6.5 不需配有悬挂(手挂)用的突出部, 除非符合下列条件:
a) 半永久固定型电器不会导致火险、电击. b) 器具使用15A、125V插座.
c) 提供螺丝以紧固突出部到平行叶片双重插座上, 插座有一中心螺丝, 如图11.4所示. (英文版48页)
d) 对于没有接地针的器具, 构造突出部以至器具能安装到接地或非接地插座上.
e) 提供61.7.1规定的标记.
11.6.6 直接插入电器的外壳能被夹紧, 不会从它连接的插座上移动, 面
部周围的任何一点到叶片突出物的距离不小于5/16英寸(7.9毫米).
例外: 配有突出部供悬挂用的电器与固定系统一起使用, 面部周长到
叶片任何上点的距离不小于1/4英寸(6.4毫米).
12. 带电部件.
12.1 带电部件应是银、铜、铜合金或类似原料. 12.2 电镀的铁或钢可用作带电部件:
a) 在使用过程中, 温度超过100°(212°F); b) 在马达或联合控制器内;
c) 如果在部件里提供的符合2.1; 但不使用未电镀的铁或钢.
例外: 不考虑温度, 带电部件可用不锈钢或其它防腐蚀合金.
12.3 12.4 13. 例外: 14. 14.1 例外: 接.
14.2 14.3 14.4 14.5 例外: 标准.
14.6 如果移动会导致间隔减小到最小要求值以下, 则非绝缘带电部件
应稳固在底部或安装表面以至它能防止转动或移动.
表面间的摩擦不能作为防止非绝缘带电部件移位或转动的方式,
但使用锁紧垫圈是要以接受的.
如果水槽是器具的一部分, 带电部件应标定或被保护以至如果水
槽不执行预定的功能而使带电部件免遭滴水.
如果水槽对其内使用的液体能防腐蚀以及作为老化的结果, 水
槽不能破裂, 则要求不适用.
内部线路
器具部件间的的线路和连接应被保护或包围住.
如果柔韧性是重要的, 花线的长度可用于器具部件间的外部连线路应光滑, 远离能损害导体上绝缘体的锋利边、毛刺、散热片
以及类似能磨损表面的活动部件.
绝缘导体穿过的金属墙孔应有一个圆滑的套管或导线能承受的圆
滑表面.
分离脚电掣通过不轻于SJ型的花线与电器连接.
绝缘内部线路(包括接地导体)应由有关如下使用可接受的导线类
型组成.
a) 线路能经受的温度和电压.
b) 暴露有害于绝缘体的油、脂肪或其它物质中. c) 暴露于水汽中.
d) 它能经受的其它条件.
绝缘内部线路作为非绝缘带电部件不要求遵照(a)-(b)规定的拼接和连接应机械地紧固, 提供有效的电接触.
14.7 对于在连接点的有关金属组合, 作为内部线路的绝缘或非绝缘铝
导体, 在末端通过可接受的方式终止.
14.8 如果接线螺钉结构或压力线连接器被用作铝的终止装置, 在相关
条件下(如温度、热循环、振动), 它被要求与铝一起使用.
14.9 如果连接的松动或被裂会导致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焊接前要
机械稳固焊接连接.
14.10 如果因振动而松动引起部件移位, 从而减小间隔或导致其它火
险、电击或伤人危害, 则接线螺钉或镙母应配有锁紧垫圈.
14.11 如果接线螺钉或螺母轻微松动, 不可用开尾铲形接线片, 除非提
供补充的方式(如在接线片柄脚上的向上翻的末端)以夹住接线片.
14.12 连接成束的内部线路到接线螺钉应能防止松开的线路束与线路束
同极性的带电部件和固定金属部件接触. 这可通过使用压力终端连接器、焊接片、波形眼孔或焊接所有的线路束在一起或类似的而实现.
14.13 如果拼接处和其它金属部件间的间隔不能永久保持, 则要拼接绝
缘体到相关线路.
14.14 由两层摩擦带、两层热塑带或一层摩擦带在一层橡皮带顶上组成
的绝缘体用于拼接是可以接受的. 为了确定由纤维、热塑或其它管子类型组成的拼接绝缘体是否可以接受, 要考虑如下因素: 如绝缘特性、抗热抗湿特征和类似的标准, 不能用热塑带包裹一锋利边.
15. 发热组件
15.1 发热组件应以可靠的方式被支撑, 且被保护以防止机械损害和与
外部突出物接触.
15.2 为确定发热组件是否被可靠地支撑, 要考虑因持续发热而产生的
下垂、松动和其它负面条件.
15.3 发热组件设计为仅在气流中操作的电器应被导线连接或控制以至
仅当在气流冷却引影下组件才能操作.
16. 电绝缘
16.1 绝缘垫圈、套管或类似部件是电器的一个完整部件. 是带电部件
安装的底座或支撑物, 是一抗湿原料且此原料不会在使用条件下被经受的温度负面影响.
16.2 要考虑绝缘原料有关特别用途的接受性. 原料如云母, 一些模成
型混和物以及某些耐火材料被用作带电部件的底部支撑通常是可以接受的. 其它原料不能通用, 如氧化镁, 如果用于连接其它绝缘原料或标定和保护以减少机械损害和水汽吸收, 则可接受. 当有必要调查研究确定原料的可接受性, 要考虑它的机械强度, 抗绝缘, 抗热品质, 被包围或保护的程度以及与其它使用条件连同使用而承受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等任何其它特征. 有关热老化所有的因素都要考虑到. 当聚合物外壳也作为绝缘原料, 或作为任何带电部件直接或间接的支撑物, 聚合物原料要遵照6.2.1规定的要求.
16.3 在固定或支撑小而易碎的绝缘部件时, 螺丝或其它紧固器不要太
紧导致因扩张和收缩而破裂. 这样的部件要稍微松一点.
16.4 较小的模成型部件, 如刷帽, 应被构造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以在
使用中经受张力.
17. 热绝缘
17.1 易燃的热和电导绝缘体不应与非绝缘带电部件接触.
17.2 含有导电杂质的矿物羊毛热绝缘体不应与任何非绝缘带电部件接
触.
17.3 当在37.1.1段描述的条件下进行测试时, 热绝缘体应额定其被暴
露的温度.
18. 超流保护
18.1 如果超流可能发生, 电器应配有一个电路断开器或灰士.
18.2 除非器具正确地连接额定20A或更小的分支电路, 对于器具内每
个通用插座电路和每个灯座电路, 通过电路断开器或灰士的方式提供不超过20A的超流保护.
18.3 在18.2段中规定的超流保护应是一个额定型分支电路保护. 18.4 灰士支架或电路断开器作为电器的一部分对于特别用途应是额定
型, 不开门或盖在电器外应是不可接近的. 对于插头灰士, 灰士支架被构造或安装以至不同于螺丝壳的非绝缘带电部件不会暴露被人移动或换灰士而接触.
例外: 电路断开器的操作手柄可突出在外壳外.
18.5 除了手持电器, 如果电路断开器的手柄是被垂直操作而不是旋转
或水平操作, 手柄的上面位置应是在开文件位. 19. 热切断
19.1 如果电器配有一个热切断装置, 它应以预期的方式开启电路而没
有发生带电部件短路和没有使带电部件通过外壳接地. 按照47段热切断(热熔连接)测试规定的测试要求而确定. 20. 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S).
20.1 如果风筒配有一个可重设的IDCI, IDCI应配有一个监控电路以检
测IDCI断开到风筒所有电源的能力. 监督电路应测试在风筒, IDCI以及IDCI的操作间交叉连接在线感应导体的连续性. 这通常有必要使测试电掣在手持风筒外壳里和在墙挂式或安装于墙上风筒的手持部分里.
例外: 当在如下情况时, 用户可重设的IDCI可有一个不提供测试功能的重设特征:
a) IDCI遵照UL1664浸水保护电路断开标准. 适用于没有监控电路的可重设IDCIS.
b) 电路装配的结构警告用户重设以及怎样和何时使用它. c) 电器装配的结构警告用户重设, 重新使用电器. 作为浸水的结果, 保护装置跳闸.
20.2 关于20.1, 不用工具操作监控电路.
20.3 在20.1要求的测试结果应通过听觉、视觉的方式或视听符号予以
陈述.
20.4 可重设的IDCI应是自动跳闸. 即自动解扣不受重设按钮、手柄或
IDCI杠杆的操作或位置支配.
20.5 为了使用24.6中规定的电间隔要求的目的, 风筒内的传感器导体
被认为是与所有其它带电部件和可接触的固定金属部件极性相反的非绝缘带电部件.
20.6 在IDCI和电器外壳间的交叉连接线应是类似SPT-2型的花线. 例外: 用作传感器导体的导体尺寸可小于No.18AWG(0.82平方毫米),
但不小于No.24AWG(0.21平方毫米).
20.7 对于IDCI, 作为传感器的导电涂层的没有皱纹、坑、裂纹、脱皮
和类似的缺陷. 涂层应有一致的宽度和厚度. 20.8 导电涂层传感器应符合35段导电涂层测试. 20.9 传感器的原料、结构和位置应是这样, IDCI的功能不会因腐蚀, 暴
露在异常操作条件和33段IDCI解扣时间测试确定的类似标准而负面影响.
20.10 金属传感器应该
a) 遵照14段内部线路
b) 不用铁或钢制作
例外: 不锈钢或其它防腐蚀合金可以使用. 21. 灯座和插座
21.1 用作发热组件支架的负极螺丝壳应是铜或铜合金, 应镀镍或类似
抗氧化金属.
21.2 用于接地的电源线导体应有如下项目与它连接:
a) Edison底灯座的螺丝壳 b) 用于接地的插座端子和引线
表格11.3鉴定的电源线导体用于接地.
21.3 Edison底灯座不能用于额定电压超150V的电器.
例外: 当灯的螺丝壳与灯的带电部件接触或如果用于三线Edison系统
上, 如果灯及灯座的带电部件不暴露而被人接触, 则可使用Edison底灯座.
21.4 为确定符合21.3中的例外, 要用图6.1显示的探针, 如6.5.3所
描述的.
21.5 在电器内额定150V或更小的Edison灯座应被构造或安装以至不同
于螺丝壳的非绝缘带电部件在移动和替换灯的过程中不暴露而被人接触.
例外: 此要求不适用下列情形的电器:
a) 有必要通过工具拆卸电器或移动盖子或其它部件移动或替换灯.
b) 永久可读地标志陈述换灯时电器被切断电源. 21.6 通用的15A或20A的插座应是接地型. 当电器在使用的时候, 插座
接地片应与接地的固定金属连接.
21.7 小于5/8英寸(15.9毫米)宽或7/8英寸(22.2毫米)长的插座面在
宽5/8英寸和长7/8英寸的长方形内的插座安装面应凸出最小0.015英寸(0.38毫米)和最大3/16英寸(4.8毫米), 长方形被对称地放置在插座接触片旁.
例外: 如果插座的安装面是导电的, 插座面应突出最小3/32英寸(2.4毫米)
21.8 配有一个或多个通用插座的电器不应配备不小于No.16AWG(1.3平
方毫米)的花线.
21.9 当分支电路超流保护对作为电器一部分任何通用插座不适当时,
插座超流保护应提供如下作为电器的一部分.
a) 对于单个插座不超过15A
b) 对于两个或多个插座(包括单个双重插座)不超过20A. 22. 电掣 22.1 概述
22.1.1 配有驱动移动部件且其功能会夹住头发, 身体, 衣服等的电器应
装有一个主要开/关电掣. 此类电器包括但不限制于风筒, 松发器和类似的.
22.1.2 在22.1.1段要求的电掣应被标定以至它能被用户操作而关掉电
器.
22.1.3 电掣应能适合特别运用,其电流和电压额定值不小于其控制电路
(负载).
22.1.4 对于电器开/关操作,手动操作线连接的单极电掣不应与接地的电
源线或电路导体连接.表格11.3规定用于接地电源线导体的识别. 22.1.5 经受高于65℃(149℉)的电掣,要考虑其有关使用原料的温度限
制.
22.1.6 应标定或保护电掣以至在使用过程中它不会被遭受机械损坏. 22.1.7 如22.1.1中要求的电掣应清楚地标记“关”文件位.单独符号的
使用,如符号“0”,应不用于指示档位.电掣位置标记不需作为电掣本身的一个完整部分.
例外: 当驱动器断路时,配有瞬间接触电掣且能自动返回关档位的电器不要求标记“关”文件位.
22.1.8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不能浸入水,所以不需如此标记. 22.1.9 对于手持风筒, 永久接触电掣应经受6000个周期的电掣耐久测
试. 在手持风筒的每次使用过程中, 可能被操作数次的瞬间接触电掣如开/关电掣要经受3000个周期的耐久测试. 在手持风筒的每次使用过程中, 不可能被操作数次的瞬间接触电掣, 如用于提供低速、冷气以设定卷曲的电掣(冷却起动电掣)应经受6000个周期的耐久测试.当要求时, 根据UL1054特别使用电掣标准进行测试. 22.2 双电压选择器.
22.2.1 电源电路电压选择器的结构应是这样, 不用工具则不能改变电路
电压设定(可考虑用硬币, 螺丝刀或类似的以达此要求目的). 22.2.2 如果电器如此构造以至电源电路电压选择器设定能被改变, 则改
变电压选择设定的行动也应能改变电压电路指示值.
22.2.3 能设定不同额定电路电压的电器应有在63.7(K)(12)中要求的陈
述.
22.3 自动控制
23.1 在电器里, 自动控制的操作应能断开控制电路所有非接地导体的
组件.
例外: 当电掣打开时, 如果没有非绝缘带电部件暴露而被不经意接触
或事实上此带电部件确定很明显, 则不要求从所有电源电路非接地导体上断开.
23.2 手持风筒里温度控制装置的破裂应不能导致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
害, 按照39.3.2.1, 39.3.3.4和39.3.4.3确定. 操作限制控制以中断所有加热器和马达电路以及结束测试应符合19段热切断(热熔连接)中规定的要求.
23.3 安装在手持风筒里的温度控制装置在不多于其额定使用温度以上
或以下8.3°C进行操作. 通过控制, 包括控制的次组装或把完整的电器置于空气流通温度适当的烤箱适当的温度里而确定其可行性.
23.4 在蜡脱毛器里, 自动重设温度控制应是一个校正控制, 其耐久测
试最少6000个周期, 符合UL353限制控制标准中的适用于限制控制的所有其它要求, 或UL873温度指示和调节设备标准中的适用于温度限制装置要求. 校正要求应如UL353水加热器限制控制或UL873水加热器温度限制装置所规定的一样.
23.5 由温度传感器和有预热循环联合控制电路组成的温度控制器, 其
超载或耐久测试在电器里或在电器里的代表条件下被执行, 如46段自动控制测试所描述.
23.6 通过限制电路或没有温度传感器的类似方式控制预热循环时间的
温度控制器可认为是温度调节控制, 符合46段自动控制测试规定的超载和耐久要求. 24 间隔
24.1 连接不同电路 ─ 线电压, 低电压(2级)或被绝缘体或电阻隔离的
初级限制能量的所有非绝缘带电部件间应相互分开有间隔, 好象它们是极性相反的部件且以相关的最高电压为基础进行判断. 24.2 极性相反非绝缘带电部件间的间隔以及此部件与在使用中可接地
的固定金属间的间隔不规定作为低压电路部件.
24.3 限制能量初级电路内非绝缘带电部件间的间隔不予规定, 如果
a) 部件的位置和相关布置是永久分离的.
b) 限制能量电路符合在39.5.1-39.5.4中规定的异常测试要求. 24.4 限制能量初级电路的非绝缘带电部件和在使用中可被人接触或接
地的固定金属间的间隔如24.6中所规定.
24.5 有关24.4, 如果部件的任何固定金属通过对相关线电压不适当的
隔绝系统或间隔从带电部件上隔离, 整个部件应被作为带电部件. 24.6 极性相反非绝缘线电压部件间的间隔, 非绝缘线电压部件和在使
用中暴露被人接触或接地的固定金属部件间的间隔不小于1/16英寸(1.6毫米). 如果非绝缘带电部件被坚固地支撑, 或如果可移动固定金属部件离非绝缘带电部件很近, 其结构应是在所有操作条件下保持最小间隔.
例外: 仅封闭在内的点, 安装在金属里绝缘端子的螺丝和垫圈结构,
可使用不小小于3/64英寸(1.2毫米)的间隔. 在恒温器内, 不同于在接触片处, 接触片相对边非绝缘带电部件间通过空气的间隔不小于1/32英寸(0.8毫米)以及在绝缘原料表面上不小于3/64英寸, 其间隔结构被永久地保持.
24.7 绝缘线或纤维档板或类似原料应被固定或此种原料不会被电弧负
面影响. 如果此线或档板被用于代替空气间隔, 原料厚度应不小于1/32英寸(0.8毫米).
例外1): 如果纤维套筒或档板与不小于要求值5%的空气间隔连同使用,
绝缘原料厚度可以是1/64英寸(0.4毫米)
例外2): 如果经过调查, 确定此原料对于特别用途可以接受, 则可使用
厚度小于规定值的绝缘原料. 25 接地
25.1 永久连接电器应规定被激活的所有暴露金属部件要接地. 例外: 配有双绝缘系统的电器, 其结构符合UL1097在电设备中双绝缘
系统使用标准, 不要求接地.
25.2 标记双绝缘的电器不应有接地方式.
25.3 如果电器上装配有接地方式, 无论是否要求, 所有暴露的固定金
属部件和在维修过程中外壳内暴露被接触且可能激活的固定金属部件应可靠地接地.
25.4 花线的设备接地导体应遵照所有如下要求:
a) 显示有或没有一条或更多条黄色带的绿色. b) 导电连接:
1) 激活的所有暴露的固定金属部件,
2) 在维修过程中外壳内暴露被接触且可能激活的固定金属部件.
接地导体通过螺丝或其它方式被连接, 在不引影电源线的维修过程中不能移动.
c) 接地型插头的固定接地部件.
例外: 用于手持电器电源在线接地插头的接地部件可以是活动的, 电路
上自恢复型在任一导体和地面间使用150V或更小的电压. 26 马达 26.1 结构
26.1.1 作为电器一部分的马达应能控制其驱动负载, 而没有火险, 电击
或伤人危害.
26.1.2 马达绕阻应被构造以抗湿气吸收. 26.1.3 有关26.1.2中规定的要求, 包有胶膜的导线不要求额外处理以防
吸收湿气. 纤维槽套管, 布线包裹和类似吸收湿气原料应是饱和的或其它处理以防吸收湿气.
26.1.4 从电器外壳可接触的刷子盖防止多于30V根值(42.4V峰值)电势
的带电部件与任何其它部件接触或接地, 应被固定在一个地方以至在使用中不能通过普通的工具移动. 扳手, 虎钳, 一字或十字螺丝刀被认为是普通工具. 26.2 刷子磨损
26.2.1 刷子支架组装应被构造以至刷子磨损(不能执行其功能)时, 刷子,
弹弓和其它组装部件要保持必要的程度以减少下列情况的可能性:
a) 可接近的固定金属部件被激活带电. b) 可接触带电部件.
26.2.2 有关26.2.1中的要求, 刷子支架组装的部件仍考虑可以接受, 如
果:
a) 马达是封闭的, 不受电器外的支配, 刷子, 弹弓或其它组装部件被包含在马达外壳内, 没有马达外壳带电部件可以接触. b) 电器有间隔以至能自由移动的刷子支架组装部件不会带电和被接触, 电桥带电部件也不接触金属部件, 马达外壳不被接触. c) 其它类似(a)或(b)的结构.
26.2.3 当经受超载测试, 如48段马达控制超载测试所规定, 不等于马达
额定值的马达控制装置应能有效地执行其功能.
性能
27 概述
27.1 在31-39段描述的测试按照其顺序在同样的样办上进行测试. 例外: 手持风筒上的一些测试要求不只一个样办.
27.2 用于温度测试的仿真头由泡沫塑料假发组成, 周长约21 1/2英寸
(546毫米), 被两层奶酪布包裹住. 描绘头发支撑装置的黑色醋酸纤维摄影相片(显露且冲洗好的)被附着在顶上或旁边.
27.3 被规定的与湿度测试或异常测试有关的奶酪布, 布被漂白成奶酪
布36英寸宽, 每磅14-15码(约28-30m/kg), 在贸易上为众所知的 “32x28计算法”意指在一方向上任一平方英吋有32根线, 在另一方向有28根线(在一方向上任一平方厘米有13根线, 在另一方向有11根线).
27.4 为了这些要求的目的, 在电器内有两个不同的温度限制控制, 初
级温度限制控制是在二个控制操作前用于操作的控制器. 第二个控制, 称为候补的温度限制控制, 如果初级控制发生故障, 可用此控制.
27.5 规定的与测试有关的硬木板, 硬木板表面由一层舌槽橡树材料安
装在两层3/4英寸(19.1毫米)厚的胶合板上组成. 橡树材料3/4英寸厚[实际尺寸3/4x2 1/4英寸(19.1x57.2毫米)]. 在测试过程中, 组装在水泥板或类似无弹性的地板上. 28 外壳强度测试
28.1 通过直径1/4英寸(6.4毫米), 长5英寸(127毫米)的园钢杆平末
端对6.5.8段描述的区域任何部分施加5磅(22.2N)的力1分钟. 园杆是垂直的, 在施加力之前, 相对于园杆电器可置于任何位置. 结果可以接受如果:
a) 在测试过程中, 园杆没有接触到非绝缘带电部件. b) 测试后, 结构仍符合6.5.3, 6.5.4和24.6. 28.2 有关28.1,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 测试在防护装置如隔板上执行, 防
护装置通过外壳开口置于外壳开口下面: a) 防护装置是 1) 金属或其它导电原料 2) 与使用者接触, 如按照6.5.4所确定. 3) 接触园杆 b) 防护装置
1) 是非导电原料 2) 与使用者接触, 如按照6.5.4所确定 3) 与园杆接触 4) 需符合在6.5.3规定的接触性要求
29 倾倒测试
29.1 测试如7.2.1段描述的三个电器样办, 每个样办测试三次. 每个
样办放置在层压热硬化柜顶型原料水平表面上. 电器定位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倾倒的位置上, 电器包含此测试中在最逆条件下产生的分离部件与液体的组合体.
29.2 有32盎(947ml)或更少容量的电器, 倾斜它以确定其平衡临界角
(仅由于重力样办翻倒的所在角度). 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则结果可以接受.
a) 平衡临界角是45°或更大
b) 如果有盖子, 保持在其位置上, 在倾倒过程中, 在开始的5秒从电器中溢射出来的液体不超过5盎(148ml).
例外: 容量为5盎或更少且有水槽的电器不需测试.
29.3 对于容量大于32盎(947ml)的电器, 样办要进行翻倒测试, 如果
盖子仍保持在其位置上, 则结果可以接受. 30 稳定性测试
30.1 根据9.1段, 电器放置在与水平面成10°角的斜支撑面上. 电器
被转向至最可能发生倾倒的位置. 任何调整或移动会影响放置在最可能倾倒位置上电器重力中心的位置. 如果电器放在毛呢上, 阻塞块被放置在它们的前面以防止电器从斜面上往下移动. 如果电器在倾斜表面上保持不动, 则结果可以接受. 在7.2.1段规定的电器类型应被放置在与水平面成15°角的斜面上. 电器应被放置和装载, 在使用条件下, 装载包括能导致最大翻倒趋势的分离部件(如滤网, 杯和类似部件)和液体的组合体. 电器应能防止从斜面上滑下. 作为测试的结果, 如果电器未翻倒, 则结果可以接受.
31 漏电电流测试.
31.1 线连接固定电器的漏电电流, 当根据31.3-31.7进行测试时:
a) 对于非接地(2线)固定电器, 应不超过0.5mA b) 对于接地(3线)电器, 应不超过0.5 mA
c) 对于接地(3线)固定电器, 应不超过0.75 mA
31.2 漏电电流意指所有的电流, 包括在电器暴露的导电表面和地面或
其它暴露的导电表面之间传送的电容耦合电流.
31.3 所有暴露的导电表面要进行漏电电流测试. 在这些表面和各自接
地电源导体以及同时发生接触的地方之间测量漏电电流. 除非部件被能减少电击危险的外壳所保护, 可认为其是暴露表面, 如6.5.1-6.5.6所定义. 当它们易被人的一手或双手接触时, 可认为表面同时发生接触. 这些测量不适用于在没有电击危险电压下使用的端子.
31.4 如果不同于金属的导电表面被用作外壳或外壳的一部分, 用一个
面积为10x20 cm 的金属片与表面接触来测量漏电电流. 表面小于10x20cm的地方, 金属片的面积与表面一样大. 金属片不能保持在位置上太久而影响电器的温度.
31.5 漏电电流测量电路如图31.1所示,测量工具在(a)一(d)中描述.对
于特别测量,用于测量的仪表只需显示同样的数值,如定义的工具.使用的仪表不需有定义工具的所有特性. a) 仪表有1500欧电阻器的输入电阻, 它被0.015微法的电容分流.
b) 仪表显示电阻两端电压或电流的满波整流合成波形的1.11倍平均值.
c) 频率在0一100K以上,测量电路有一个频率特性(电流显示实际数值的比率),它等于 0.015微法电容分流1500欧电阻器的阻抗与1500欧之比率.显示为0.5MA或0.75MA时,测量误差不超过5%.
d) 除非仪表用于测量电器一部件到另一部件的漏电,仪表连接在可接触部件和接地电源导体之间.
31.6 用以测量漏电的器具样机,应在可接受的条件下开始,但随着接地
导体在插头上断开(如图31.1插座处断开),这个作为可接受的条件是末预先带电,不同于作为生产测试发生的部分,根据额定值调节电压至120V或240V.关闭恒温器,测试结果,有关测量电路(图31.1)如下:
a) 电掣S1断开,电器与测量电路连接.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测量漏电电流,电掣装置均处于工作状态位置.
b) 电掣S1关闭,使电器通电,在5秒钟内,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测量漏电电流,在最大热控制设定操作电器.
c) 在最大热条件下,监测漏电电流直至热稳定.使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 如正常温度测试考虑已得到热平衡等效值. 如果温度调节恒器在最高档不能循环,降低档位直至最终测量得到热稳定之前恒温器能循环.测量应配恒温器,如果有,打开和关闭.如达到稳定读数,监视时间可以增加.
d) 如果电器使用一个单极电掣或有OFF档位的恒温器,电器被关掉后,持续监测漏电电流直至漏电电流稳定或降低.使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
31.7 通常样办要经受完整的漏电电流测试计划, 如在31.6中所描述而
没有其它测试中断之. 经有关方面的同意, 为了执行其它非破坏性测试, 漏电电流测试可以中断. 32 潮湿条件下漏电电流测试.
32.1 线连接电器应符合31.1规定的漏电电流要求, 接着暴露在空气中
48小时, 空气相对湿度88±2%, 温度32±2°C(89.6±3.6°F) 32.2 为确定符合在32.1段中规定的要求, 预热过温度正好在
34°C(93.2°F)以上的电器样办放置在测试室里, 测试室在规定的时间, 湿度和温度条件下. 经过以上条件后, 当仍在测试室里, 不通电测试样办, 如31.6(a)所述. 样办在测试室里或立即从测试室里移出来, 使它通电进行测试, 如31.6(b)和(c)所述. 当漏电电流稳定或降低时, 中止测试.
33 浸水保护电路断开(IDCI)跳掣时间测量测试. 33.1 收到而未经受条件的风筒
33.1.1 装配有IDCI的风筒样办应经受33.1.2-33.1.7描述的测试. 如果
IDCI跳掣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使接地电流停止. 当电流接地时, 在6-264毫安范围内, 按照关系式: 1.43 20 T= I
T为间隔时间, 单位是秒 I为接地电流, 单位是毫安且为均方根值.
33.1.2 如37.1.13所述, 当三个样办与它们的额定电源接通时, 分别测
试这三个样办, 然后与等于额定电压85%的电压连接. 把风筒样办在不同配置下进行测试(不同配置包括最不利使用的定位): a) 风筒电掣在关档位
b) 风筒电掣在开档位
c) 加热/速度电掣在最不利的设定
d) 把电器插头的一个位置插入电源电路插座, 然后用极性相反的一个位置插入电源电路插座.
例外: 如果调查研究IDCI显示它能在85%额定电压下执行其功能, 则
85%额定电压下测试是不必要的.
33.1.3 将每个样机置于一尺寸相当的隔离的导电金属盆中, 该盆配置有
一个以5英寸(127毫米)/小时的速度向下注水的装置, 且通过一个无感应的500欧电阻器接地. 当往盆里注水时, 持续测量其漏电电流, 得到作为时间功能的电流描绘图. 当漏电电流达到6毫安或达到IDCI功能时, 哪一个先发生, 水流被停止. IDCI跳掣1分钟后, 不改变任何测试条件, 重新设置用户可重设的IDCI, 重复测量电流值和跳掣时间. 如果在每次浸水过程中, 其IDCI跳掣在下列电流值时, 则结果可以接受: a) 小于6mA
b) 在一段时间内大于6mA符合33.1.1段规定的时间和电流关系式. 从电流超过6mA的时刻到电流停止的时刻为被测量的时间段. 当IDCI跳闸时, 接地电流停止.
33.1.4 在33.1.3段描述的隔离盆注入12英寸(305毫米)深的水. 把三
个样机浸入水以至样机的不同表面首先与水相击. 持续测量漏电电流, 得到作为时间功能的电流描绘图.
33.1.5 在33.1.2-33.1.4中描述的测试分两次执行. 所使用的水电阻率
为200欧‧厘米和20000欧‧厘米, 如在33.1.7中所述. 33.1.6 对于33.1.3中描述的测试, 典型的测试安排如图33.1所示(在英
文版67页). 在安排中, 水泵与可变电压电源接通以便调节水流速度. 连接支撑水槽到水泵以及水泵到导电槽的管子是非金属软管(如水池气管), 软管要够长. 延伸到导电槽的底部以至水能从下面流入导电槽.
33.1.7 在33.1.5中规定的水电阻率可通过在蒸馏水或自来水中加氯化
钠(一般的食盐)而得到. 水的温度是20-40°C(68-104°F). 33.2 有条件的风筒
33.2.1 在33.1.2-33.1.7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已经受如下测试之一配有
IDCI的风筒样机(执行每个测试): a) 覆盖测试39.2.1-39.2.3
b) 跳掣温度控制测试, 39.3.2.1
c) 限制入风口测试, 39.3.3.1-39.3.3.4 d) 限制出风口测试, 39.3.4.1-39.3.4.3 e) 跌落测试, 39.3.5.1和39.3.5.2 f) 短路和阻塞测试
33.2.2 使用开/关电掣档位, 发热/速度选择器电掣文件位, 电源电路电
压和极性, 水电阻率和类似的在有条件的样机上进行测试, 如33.1.2和33.1.5所规定, 它们在最高漏电电流和最长IDCI跳掣时间产生确定符合33.1.3. 如果IDCI跳掣在如下电流值, 则结果可以接受. a) 小于6mA
b) 在一般时间内大于6 mA符合33.1.1段规定的时间和电流关系式. 从电流超过6 mA的时刻到电流停止的时刻为被测量的时间段. 当IDCI跳掣时, 接地电流停止.
34 露点湿度测试
34.1 配有IDCI风筒的三个样机在温度为5±2°C(41±3.6°F)的室内
最少4小时, 然后把样机转送到湿度室内, 湿度室相对湿度86±2%, 温度32±2°C(89.6±3.6°F). 转送时间不超过1分钟. 通过把它们的插头插入在37.1.13规定的电压插座使样机通电. 风筒的开/关电掣在OFF檔位. 样机保持在湿度室内15分钟. 如果在湿度室内IDCI不跳闸则结果可以接受. 35 导电镀层测试 35.1 概述
35.1.1 配有导电镀层用作IDCI传感器的风筒应使它经受条件, 如在
35.2.1-35.5.1中所述, 然后经受35.1.2中描述的机械耐久测试. 对于每种条件使用5个各别的样机. 在外壳内部上最少3个点(典型的一点靠近外出口, 一点靠近入口, 一点是离传感器导线连接点最远的点)到传感器导线终点的电阻在条件开始前, 在经受条件后被确定, 以及在机械耐久测试后再次确定.
35.1.2 经受条件后, 所有的样机经受机械耐久150个周期, 或由于机械
连接或部件的损坏或机械断裂导致风筒不可使用而使周期数量小于150个. 排气格栅或吸气格栅的拆卸或机械部件的类似失效, 不会导致风筒不可使用, 则不应考虑结束测试. 每次撞击后, 通常有必要检查和使样机通电以确定风筒是否已不可使用. 样机被吊
在45英寸(1.14米)长的在线, 它到枫树木块垂直面的距离为38英寸(0.97米)且A和B点在同一水平面上,如图35.1所示(在英文版70页).起初允许样机落下,然后成弧形摆动至枫树木块垂直表面上.在以上使用的同样点A、B之间确定每个样机阻力值,然后比较前三个阻力值.结果可以接受如果:
a) 样机的阻力值不增加到使IDCI解扣确定为最大值的50%(对于IDCI,在临界解扣电流产生的最大阻力值通常在对IDCI各别的调查研究中而确定).
b) 没有可见的破裂、剥落、脱皮、皱纹、起泡或导电镀层的类似恶化.
35.2 热循环
35.2.1 5个样机经受如下条件:
a) 根据37.7.1和37.7.2, 在高出最大正常使用温度18.0-20.0°C(32.4-36°F)的条件下1小时, 但在任何情形下不小于85°C(185°F).
b) 在温度23±2°C(73.4±3.6°F), 相对湿度50±5%条件下1小时.
c) 在-29±2°C(-20.2±3.6°F)条件下1小时.
d) 在温度23±2°C(73.4±3.6°F), 相对湿度50±5%条件下1小时.
e) 在(a)-(d)简述的步骤重复2次以上. 35.3 限制热老化.
35.3.1 从图35.2各自的温度指数线确定烤箱温度,让5个样机经受此
温度300个小时.根据37.7.1和37.7.2,温度指数T是测量的正常使用温度,但不小于60℃(140℉).如果相关方面同意, 可长时间使用相应较低温度,如图35.2所确定.经受温度条件后,样机被移出,在室温为 23°±2℃(73.4±3.6℉)房间内进行测试. 35.3 短期老化
35.4.1 5个样机在高于外层最大测量正常使用温度18-20℃(32.4-36℉)
条件下56天,根据37.7.1和37.7.2确定,但在任何情形下不小于85℃(185℉). 35.5 湿度条件
35.5.1 5个样机在温度35±2℃和相对湿度90±5%条件下56天. 36 功率输入测试.
36.1 电器标记的额定功率为50W或更小时,则其输入功率应在其额定功
率的75-110%范围内.如果标记的额定功率大于50W,其输入功率应在其额定功率的90-110%范围之内.
36.2 有关36.1,电器上额定功率仅用安培和伏特标记,则其额定功率为
两个数值的乘值, 即P=UI.
36.3 电器的输入功率应在正常的工作温度下和满载时进行行测量.根据
37.1.13接通电压电路.如装配有控制开关或类似装置,应设定使它产生最大输入功率.有如3.23所定义的操作预热循环电器,在测试开始时,电器处于室温中,在预热循环过程中测量的最大输入值被用于确定是否符合36.1规定的要求.
例外: 使用正温度系数(PTC)发热组件的电器应通电1分钟后再测量其输入功率.
37. 正常温度测试. 37.1 所有电器
37.1.1 在此测试描述的条件下测试的电器,在测试过程中任何时侯不能
得到大于表37.1陈述的温升.
例外: 最初瞬间峰值温度或在预热循环测量的温度峰值不超过表37.1
规定温升值的 20%,则其是可接受的.如果温度偏差超过表37.1规定温升的20%.如37.1.22所描述确定相等的连续正常使用温度.相等连续正常使用温升应不超过表37.1规定的数值. 表格37.1最大温升注释:
a) 见37.1.3 , 37.1.5和37.1.11.
b) 此处所指直径是在线圈围绕定子框架的层压面直径,不包括铆钉,外盒和类似的,仅用于马达安装或连接. c) 此处最大温升85℃(153℉)是电阻法测试的.
d) 如果是热硬化原料则例外,当更正环境温度为25℃时,最大密封化合物温度15℃小于化合物软点,如ASTME28通过环球仪器来源于松脂类原料树脂软点标准测试方法所确定.
e) 与马达为一整体或附于马达上的电解质电容,其连接电容外壳的整个绝缘材料的温升可以不超过65℃(117℉).
f) 在其温升超过65℃(177℉)条件工作的电容,可以根据其标记的温度范围决定其最大温升.
g) 电木结构和橡胶,以及热塑性绝缘材料的限制不适用于已经研究发现有抗热特性的
化合物.
h) 当电器符合52段延伸操作测试,较高温升是可以接受的. i) 此要求不适用于不折迭也不经受压缩或弯曲的套管.
j) 此要求不适用于符合72.2段的电器. 对于水温升超过29°C的电器,见表37.3接受标准流程图. k) 参看37.1.20
37.1.2 对于温度制和温度调节的组合体.在表37.1和37.2规定的限制
内,在操作条件下能保持温 度的温度控制应符合在46.2.1中的要求.
37.1.3 在线圈处,测量温度的最好方法是热电偶方法, 可使用热电偶方
法或改变电阻方法测量 温度.当线圈绕阻的温度通过热电偶方法测量时, 它们被置于线圈包裹的外层上. 如果无法接触线圈而固定热电偶(例如,线圈浸入密封化合物中), 或如果线圈包层包括热绝缘体, 诸如大于1/32英寸(0.8毫米)的棉纸, 人造丝或类似的绝缘体, 则可使用改变电阻的方法. 对于外壳直径为7英寸(178毫米)或更小的交流电马达(不同于普通马达)线圈, 用热电偶测量温度(表37.1项目A, 子项目2和4), 热电偶被放置在导体的绝缘层上.
37.1.4 使用电阻方法, 在测试开始时, 绕阻处于室温状态. 绕阻的温
升通过如下的公式计算:
R T= (K + t1) – (K + t2) r 在公式中: t代表温升, 用摄氏度°C.
R代表在测试结束时, 线圈的电阻. 用奥姆表示. r代表测试开始时线圈的电阻, 用奥姆表示.
K对于铜是234.5, 对于电导级(EC)铝是225, 对于其它级要确定K.
t1代表测试开始时的室温, 用摄氏度°C表示. t2代表测试结束时的室温, 用摄氏度°C表示.
37.1.5 温度被外部热源影响的线圈表面上的点,通过热电偶方式测量
的温升会高于表37.1陈述的最大值.
37.1.6 关于37.1.5,如果线圈包层不会通过外源辐射导致超过其温度
限制,则可通过热电偶置于线圈绝缘层上测量线圈温度.
37.1.7 在表37.1和37.2温升的所有数值以假定环境温度25℃(77℉)
为基础;然而,可在环境温度20-30℃范围内进行测试.
37.1.8 如果发热线绝缘体保持力依靠纤维辫,则纤维辫不能移动也不
0
能经受高于65 (117℉)温升,除非提供其它方式以使绝缘体保持在其位置上.如果要求通过外套承受保护,HSJ型或HSJO型线的外套不应经受高于35℃(63℉)的温升.
37.1.9 某此特殊处理,如使用浸透,已被确定是可以接受的,在温升时,用
它可保持绝缘体在发热线导体周围.
37.1.10 通过热电偶方法得到的用于测量温度的热电偶由不大于
2
NO.24AWG(0.221mm)的线组成.当三个连续读数显示没有变化,可认为温度已稳定,采用的时间间隔是前次测试消逝时间的10%但不小于5分钟.
37.1.11 当热电偶与电热装置连用而确定温度时,按照惯例使用的热电
2
偶由NO.30AWG(0.05mm)的铁和康铜线以及温度指示仪器组成.当通过热电偶测量基准温度时,要求使用由NO.30AWG铁和康铜线以及一个电势型温度指示仪器组成的热电偶.
37.1.12 为确定器具是否符合37.1.1中的要求,操作如下:如果器具的
额定电压在110 - 120V(包括)范围之内,测试电压应是120V.如果器具的额定电压在220 – 240V(包括)范围之内, 测试电压应是240V. 有不同于以上规定额定电压的器具, 测试电压应是标记的额定电压. 除非一个特殊的电压或其它测试条件被规定, 如有必要, 增加测试电压以使输入功率等于其额定功率.
37.1.13 如果电器采用马达另加一个发热组件, 对于额定电压为
110-120V的电器, 完整连接马达的使用电压为120V; 对于额定电压为220-240V的电器, 使用电压为240V; 对于其它情形, 使用电压即为额定电压. 对于完整连接的马达, 在规定的电压(依马达额定值而定)操作提供的马达.
37.1.14 在测试过程中, 如果标记符合61.1.6, 每个通用插座, 或用
于限制电流负载的通用插座应有15A或更小的阻力负载. 例外: 双重插座的每个插孔应负载10A.
37.1.15 如使用一样固定或支撑电器且在近似那些使用条件下进行测试.
如果有定时器开关或类似的作为电器的一部分, 应使用一个适当的操作周期.
例外: 有关手持风筒的要求, 参看37.5.1.
37.1.16 在正常温度测试过程中, 不能使用手动重设热装置或热切断装
置.
37.1.17 在正常温度测试过程中, 手持风筒里的马达电路不应断开. 37.1.18 调节使用温度的装置被设定产生最大热量.
37.1.19 用于头发上的电发热组件负载一块潮湿的布, 然后操作它直
至湿汽已蒸发且发热组件的表面温度达204°C(400°F), 组件断开2分钟后, 重新负载另一块潮湿的布, 在此过程中, 再次进行发热和蒸发. 然后再重复一个完整的周期. 在整个测试中测量温度. 37.1.20 有发热水池的电器, 其水温通过热电偶的方式测量, 热电偶浮
于溶液表面下近似3/16英寸(4.8毫米), 位于电极外壳外层表面和水池内表面的中间. 在室温25°C(77°F)测试电器.
例外: 此要求不适合容量为8盎(23.7ml)或更小以及标记符合72.2有
水池或沸腾容器的电极型电器.
37.1.21 对头发使用夹钳的器具通过外部发热器加热, 操作电器进行测
试直至温度稳定, 且夹钳在发热器上. 37.1.22 有关37.1.1中的例外, 持续相等的正常使用温度确定如下. 根
据从测试开始直至得到稳定条件的时间描绘温度曲线图, 曲线下时间上的区域ts减去to被确定. 图表37.1显示to作为曲线图首次穿过直线T1的时间, ts作为得到稳定温度时的时间. (T1代表温度指数或该原料或部件可接受的温度.)曲线以下的区域除以时间(ts减去to)会产生持续相等的正常使用温度. 曲线以下的面积可通过计算(辛普生法则), 图解法或使用测面仪而确定. 37.2 蜡脱毛器具
37.2.1器具装满最大推荐容量的蜡, 持续操作它直至得到稳定的温度. 可调节的温度控制设定
最大热量. 如果对不同的功能器具有数个热设定档位(如7.3.3所注释), 以最大热设定档位
进行操作, 也设定最大档位在用于皮肤上的温度持续熔蜡.
37.2.2 通过热电偶的方式测量蜡温, 热电偶浸入蜡表面下近似总深度的一半处, 且大约在容器
的中心. 当记录温度时, 慢慢而持续地搅拌蜡. 对于有整装蜡敷料器(没有开着的容器) 的蜡脱毛器, 把热电偶插入蜡敷料器内,插入深度大约是蜡总深度的二分之一.
37.2.3除了符合7.3.1,7.3.2和37.1.1规定的要求外, 还有可见的过热条件指示器,当要求如7.3.3(b)
所规定且蜡温度超过75℃(167℉)时,它应起作用. 37.3 热气发钳和刷子
37.3.1持续操作热汽发钳和刷子直至温度稳定, 不限制所有的入气孔和出气孔. 然后操作电器
30个周期, 一个周期由如下组成, 如37.3.2所描述入起孔和出气孔阻塞操作1分钟, 接着
所有的气孔打开操作10秒钟. 在37.6.1-37.7.1中描述的马达减速温度测试, 要求根据4.3
执行, 测试所有的样办, 入气孔和出气孔被阻塞, 如37.3.2所描述.
例外: 经所有相关方面同意, 测试的周期可替换为持续操作30分钟, 开口阻塞如37.3.2所描述. 37.3.2有关37.3.1, 手柄握紧区域提供的入气孔开口通过用户的手阻塞, 如图37.2所示. 在手柄
周围有三个或更少的扇形体开口被阻塞. (如果所有的扇形体有开口, 让一个扇形体的开
口开着. 提供的开口在圆柱手柄基座里, 开口如图37.3所示, 不考虑可能被用户的手阻塞
和被阻塞.) 圆筒上3/4的出气孔也被阻塞. 例如, 器具在其圆筒的长方向上有8个平行的
箭头开口, 两个邻近的没有被阻塞. 37.4 头发吹干器具
37.4.1对于配有机罩或硬外壳和可调节温度控制的落地式或台式风筒, 温度控制设定最大, 模
型头在其位置上且位于风筒下面, 操作15分钟后记录温度. 然后控制器设定最冷条件,
在模型头顶或边上产生不低于43°C(109.4°F)的平均温度, 持续操作直至所有的温度稳定.
继而移动模型头, 控制设定最大, 持续操作直到温度稳定. 软汽管能从机罩或硬外壳上分
离的风筒也要在37.5.1描述的条件下进行测试.
37.4.2对于配有硬外壳的风筒, 标定模型头以至其表面到机罩内表面最
小1英寸(25.4毫米), 如
此布置会产生最高温度.
37.4.3 没有可调节温度控制的落地式风筒, 持续操作它直至所有的温
度稳定(模型头在其位置上). 37.5 手持风筒
37.5.1手持风筒测试如下. 如果有可调节的温度控制, 设定最严厉的使用条件, 持续操作风筒直
至得到最稳定的条件. 在此操作时间内, 风筒被支撑在最严厉的使用条件位置上, 最初在
热风出口喷嘴上没有任何配件, 然后, 对于热风出口, 如果风筒有一个或更多配件, 依次
让每个配件在其位置上, 在这些测试的每一个过程中, 在37.5.2规定的热电偶格子平面距
如下两项的热风出口面1英寸(25.4毫米):
a) 风筒喷嘴 b) 配件喷嘴
气流的中心直接在格子的中心. 在整个测试中测量温度. 没有大于表37.1和37.2规定限制的温升, 对于描述在37.5.2中格子上5个最高热电偶读数平均值也不能大于100°C(180°F).
37.5.2组装的热电偶网格由两块1/16英寸(1.6毫米)厚的配置玻璃环氧树脂板组成, 其面积如图
37.4所示. 两块木板通过一块1/8英寸厚的木质隔片把顶边和底边隔开,木质隔片为
5 1/4x1/4x1/8(133x6.4x3.2毫米), 每块隔片通过4个4-40x3/8英寸埋头螺钉予以固定. 每个
末端螺丝从组装表面旋入后面树脂板上的螺母. 每个中间螺丝在距板最近的长边 1 1/2
英寸处被固定, 从表面旋入铝片后板的托脚. 5 1/2x3 1/4英寸(140x83毫米)的托脚后板由
0.05英寸(1.3毫米)厚的铝片组成, 最小有7 1/16英寸(11.1毫米)宽的完整托脚, 通过金属
延伸连续两次弯曲90∘角而在每个角落形成以使后板离开后面树脂板1/4英寸.后板被固
定至木板5 1/2x3 1/4英寸部分中心.组装的木板配置53个
NO.30AWG(0.05平方毫米)热电
偶.热电偶被固定在网格上,间隔如图37.4所示.热电偶穿过两块玻璃环氧树脂胶板, 使用
环氧树脂胶泥沾接热电偶连接至木板表面,如图37.5所示波(图表见英文版).
37.6 马达减速测试方法.
37.6.1经受37.6.3-37.7.1描述测试的马达, 让其发热组件和马达电路分开, 将马达电路引出机外
且与一个分离的可变电源连接以至马达速度改变而在发热组件电路上没有什么影响. 安
装有马达负载的装置连接在发热组件里, 如低压直流马达, 等同于电器里的马达(模仿马
达负载)被电连接以替换电器里的马达.
37.6.2如果电器配有一个温度调节控制(见3.26), 在测试过程中, 此控制短路.
37.6.3 有模仿马达负载电器的输入功率, 调节到额定功率的110%. 没
有模仿马达负载的电器的输入功率, 应将额定功率的110%减去在马达额定电压(120或240V)下测量的输入功率. 调节内部马达的电压以得到等于在额定电压(120或240V)下的马达速度. 如使用方式连接内部马达于电器内.
37.6.4 在37.6.1和37.6.3描述的条件下操作, 电器得到稳定的温度
以后, 对于额定电压为30V或更小的内部马达电压, 以每分钟1伏的速率减少, 而对于120V(或240伏)的马达, 以每分钟5伏的速率减少, 直至温度控制或限制控制操作而使所有的发热组件和马达电路断路. 如果所有的发热组件和马达电路未断开, 应根据37.6.5降低马达速度. 在控制操作时记录马达电压, 此电压值被在预期马达速度记录的电压值减去而得到一个差值. 在控制操作时的马达电压增加此差值的10%直至一个更大的增加值是必要的以防止温度控制重新断开. 记录在测试电压下的马达速度以备参考. 以适用于此马达的电压操作电器直至记录到稳定的温度. 如果使用限制控制, 各别的样机是必要的.
例外1: 经所有相关的方面同意, 马达的电压可以不同的速率降低. 例外2: 测试速度可通过记录马达速度和使用如下公式而确定:
S=0.1(S1-S2)+S2
在公式里其中: S是测试速度
S1是在预期操作时的马达速度
S2是使温度或限制控制运作而断开所有加热组件和马达电路的马达速度.
37.6.5 如果所有发热组件和马达电路不因温度控制器跳开而断路, 则
马达速度继续降低直至限制控制运作或至停止状态. 监控温度而确定在记录的最高温度时的速度. 然后电器以此速度操作直至记录得到稳定的温度.
37.7 温度测试 ─ 马达减速
37.7.1配有热电偶且未经测试的三个手持风筒样机, 每个应在最大允许功率下操作(根据36.1和 36.2, 额定功率的110%), 但是根据37.6.1-37.6.5降低马达速度. 在产生最不利结果的条件
(样机位置, 热设定, 有或没有附件, 如有, 在出气口喷嘴上)下进行测试.
例外: 如果温度控制在额定功率的110%以下能运作, 功率可稍微减小
至温度控制工作的点以下, 但不小于电器的额定功率, 如此以致样板在最大的可得到功率下运作. 如果有限制控制, 应不会断开. 37.7.2在风筒上或热电偶网格上没有超过表37.1和37.2以及37.5.1规定的限制温度, 也没有因
部件燃烧而引起的电路断开. 例外1: 在表37.1, A项目之1-4子项目规定的马达温度限制不适用于在
预期的速度以下操作的马达.
例外2: 在原料上最大记录温度操作条件下, 电器持续操作7小时后, 当
在原料上没有可见的能防碍原料效果的物理变化时. 如翘曲, 变形, 流动或材料潜伸, 则在热塑材料上额外升高10°C(18°F)是允许的.
例外3: 此要求不适合表37.1, 项目C之子项目3所规定的温度限制. 38 抗绝缘电压测试 38.1 一个电器, 当发热至其使用温度时, 应经受60HZ如表38.1规
定的正弦电势, 电势使用在带电部件和暴露的金属部件之间. 应没有绝缘击穿现象. 38.2 有关38.1, 没有暴露固定金属部件的器具被金属铂紧紧地包裹,
测试电势使用在金属铂和所有的带电部件之间. 38.3 为确定符合38.1和38.2中的要求, 使用500伏安或更大容量
测试变压器进行测试, 输出电压是正弦电压, 能够调节. 使用的电势从零增加直至得到要求的数值且保持此数值1分钟. 使用电势的增加均匀一致且充分快地正确显示于伏特表. 38.4 有浸水保护装置的电器测试如下. 电器与额定电压的供应电路
连接, 保护装置被重设(关闭), 电器的开/关电掣在 “关”檔位. 测试电压使用在每个供应电路导体和暴露的金属部件之间如38.1-38.3所述. 39 非正常操作测试 39.1 概述
39.1.1当在如下描述的条件下操作时应不会导致任何原料的着火或火焰, 火花, 熔化金属的飞
溅, 或导致类似的:
a) 对于手持类型, 参看39.1.2, 39.1.3和39.2.1-39.3.6.1. b) 对于非手持类型, 参看39.1.2和39.1.3和39.2.1-39.2.3. 风筒不会导致损坏或经受部件的替换, 它们会产生火焰, 电击, 如电路短路或接地.
39.1.2在测试中, 为确定符合39.1.1中的要求, 风筒与符合37.1.13的电压供应电路连接. 温度控 制调节或类似的, 如果有, 设定其在最严厉测试中使用的档位, 恒温器或其它温度控制
被电路分流除非已确定它们坚固可靠, 不可能被用户损坏. 连接分支电路到风筒的灰士
支架有风筒正常使用的尺寸, 分支电路灰士有灰士支架能适应的最大额定电流. 通过一
个3A灰士连接外露的金属部件到地面. 一个线连接风筒放置在盖有白纸的软木质表面
上. 持续操作直至得到最终的发热效果.
39.1.3 在39.2.1-39.3.6.1描述的测试程序用于传统型电器. 如果电
器有异常特征, 测试程序有必要修改或补充以便把这些异常特征考虑进去.
39.1.4 操作发钳, 没有任何可分离的支架在盖有两层白纸的软木质表
面上. 用双层奶酪布松松地盖在发钳上, 如在39.2.1中所描述.
39.1.5 蒸汽型发钳以额定电压通电, 水箱注入硬水溶液(每升蒸馏水含
1/2克硫酸钙, CaSO42H2O), 溶液量等于水箱溶量. 堵塞蒸汽出口, 蒸汽驱动控制以最快的速率运转以产生蒸汽直至把水用尽或运转15分钟, 究竟哪一个最先发生. 关于内部零件, 样机被放置在最不利的位置, 持续监视泄漏电流. 如果泄漏电流不超过31段泄漏电流测试规定的数值, 则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此测试后, 样机立即经受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描述的2500V抗电压绝缘测试. 应没有绝缘击穿现象.
39.1.6 有完整液体水箱的蒸汽型发钳或雾型头发修饰器应经受满溢测
试, 把39.1.5描述的硬水溶液灌注入水箱. 溶液量应是预期的水箱容量的200%. 在测试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其使用位置且持续监视泄漏电流. 应没有超过31段泄漏电流测试规定的数值. 此测试后, 样机立即经受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描述的2500V抗电压绝缘测试. 没有绝缘击穿现象.
39.1.7 为了确定配有完整液体水箱的蒸汽型卷发器是否需要有
63.7(g)(16)规定的结论, 电器应经受水滴测试, 把39.1.5描述的硬水溶液灌注入水箱. 在测试过程中, 电器以额定电压通电. 电器的蒸汽控制系统被持续地驱动, 从电器的冷却状态开始, 到电器充分加热结束. 在测试过程中任何时候如果没有水珠从蒸汽孔喷射出来, 电器的重要安全指示不需包括63.7(g)(1b)描述的信息. 39.2 所有的风筒 ─覆盖测试和锁紧转子覆盖测试
39.2.1不使用模型头操作风筒(发热组件和吹风器)直至所有的温度稳定. 如果是手持风筒, 其位
置如39.3.11所描述. 当风筒在操作时, 用双层布覆盖它, 通过此种方式有效阻碍空气流
动且覆盖了电器的最热区域. 然而, 不能故意巧妙处理布以产生完全限制的空气流动.
然后持续操作直至最终的发热效果是明显的.
39.2.2作为测试的结果, 奶酪布应没有发生灼热或燃烧.
39.2.3 在39.2.1描述的操作以后, 移开奶酪布, 锁紧吹风器的转子,
如果有温度控制, 设定其在最严厉测试中的档位. 对于一个手持风筒, 用一块单层奶酪布覆盖电器, 然后操作风筒直至得到最后的发热效果. 39.3 手持风筒
39.3.1软木质表面温度测试
39.3.1.1把手持风筒放置在水平且盖有两层白纸的软木质表面上, 操作它直至得到稳定的温度.
在此测试过程中, 发热组件和吹风器两者都在工作. 风筒如此放置(考虑实际使用的可能
性)以至在覆盖纸的支撑表面上产生最大的温度, 纸上的温升应不超过125°C(225°F). 39.3.2旁通温度控制测试 39.3.2.1根据37.7.1, 三个手持风筒样机的每一个要经受一个异常操作测试, 例外如下:
a) 所有的温度控制同时旁通(并联).
b) 一个3A灰士连接在外露的固定金属和地面之间.
c) 对于额定电压为30V或更小的马达, 以每分钟1V的速率减小马达速度, 对于120V(240)的马达, 以每分钟5V的速率减小马达速度, 如此直至所有的发热器和马达电路被限制控制操作断开, 或马达速度减小至停止状态直至得到最终的结果.
39.3.2.2除了在39.1.1规定的条件外, 如果经受在39.3.2.1规定的测试后, 如下结果是不能接受 的:
a) 样机能让探针进入外壳接触非绝缘带电部件. 探针如图6.1所示.
b) 样机不符合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
c) 通过不同于限制控制的部件燃烧而使样机遭受电路断开. d) 使接地的3A灰士破裂.
e) 当如37.7.1和37.7.2描述的进行测试时, 如果仍处于操作状态, 其温升超过表37.7.1和37.7.2规定的温度限制.
39.3.3 限制入风测试
39.3.3.1 三个样机的每一个应经受限制入风条件测试, 在测试中, 电器
被置于最不利的操作条件下, 以最大允许的功率(根据36.1和36.2额定功率的110%), 以最大的热量和马达速度设定进行操作. 空气入口应被逐渐地阻塞直至所有电路的操作通过限制或温度控制的功能被中止, 或直至得到最终的结果(见39.3.3.2). 如果最大热量和马达速度设定不能在最逆的条件下产生, 在产生最逆结果的条件下重复入风限制程序. 除在39.1.1规定的条件外, 应没有通过不
同于限制控制操作的部件燃烧而中止电路. 39.3.3.2 使用厚绒布逐渐地堵塞空气入孔, 厚绒布如39.3.3.3所定义,
其尺寸大于入气孔开口面积最小2英寸(50.8毫米). 每隔3分钟放一层厚绒布至入气孔开口上, 最多放10层, 厚绒布保持在入气孔开口上操作7 1/2小时, 此刻可认为得到最终的结果. 如果覆盖没有限定入气孔开口, 有必要使用额外的限制, 如胶带, 以保持厚绒布在其位置上, 胶带不被用作堵塞入气孔的方式. 如果电器配有两套分离的入气孔(如枪型风筒), 两套入气孔要同时被逐渐地堵塞. 39.3.3.3 在39.3.3.2描述的测试中使用的纤维纱布应是白色的, 100%
未处理过的棉绒布, 且有波纹, 其标称重量为8盎司/平方英吋(271g/m²).
39.3.3.4 使用在39.3.3.1和39.3.3.2规定的同样测试条件, 但是所有
的温度控制同时并联, 限制控制运作后, 不增加额外的棉绒布. 当限制控制运作时, 测试应停止. 39.3.4 限制出风测试
39.3.4.1 应重复在39.3.3.1规定的测试和结果研究, 但要阻塞出气孔,
如在39.3.4.2所描述.
39.3.4.2 使用屏蔽胶纸逐渐阻塞出气孔, 大约50%, 75%, 90%, 100%的
出气孔面积被渐进地阻塞, 四个位置的每一个阻塞3分钟. 对于3个样机的每一个, 阻塞开始的位置(顶端, 侧边或底部)以同一个方向逐步进行阻塞, 如此以至作为阻塞进程限制控制在空气流中能保持最可能长的时间. 如果温度导致胶带的降级老化, 或如果胶带的使用会导致出气孔喷嘴的变形, 可使用金属片或其它抗燃烧原料阻塞出气孔喷嘴. 如果最终的100%阻塞测试不会通过限制控制使所有的发热器和马达电路中断, 则以100%的阻塞持续测试7 1/2小时, 此刻可考虑已得到最后的结果.
39.3.4.3 使用在39.3.4.2中规定的同样测试条件, 但所有的温度控制
同时并联, 不增加额外的胶带. 当限制控制运作时, 测试停止. 39.3.5 地面跌落测试
39.3.5.1 三个样机的每一个(没有热电偶)以额定功率通电且设定最大
预期的速度操作. 当在操作的时候, 让它们从36英吋(914毫米)高处跌落3次到硬木板表面上以至3次跌落的每一次其撞击点不同. 每次跌落后, 符合39.3.2.2(a), (c)和(d)被确定. 每种情形下第三次和最后一次跌落, 符合39.3.2.2(b)和(e)被确定.
例外: 发热组件破裂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此情形发生后测试显示电器永久地:
a) 符合39.1.1和39.1.2中的要求. b) 没有间隔减小至最低要求水平以下. 39.3.5.2 如果三次跌落后, 手持风筒仍能操作, 如陈述的进行设置以进
行在37.5.1规定的全马达速度测试. 记录在热电偶网格上的温度. 另外, 记录输入电器的电流和马达速度. 如果在热电偶网格上的温度没有超过37.5.1规定的限制, 以及如果到电器的输入电流和马达速度不同于初次全马达速度测试得到的数值, 差异在±10%以上, 则测试结果被认为可以接受并中止测试. 39.3.6 发热组件断路测试:
39.3.6.1 手持风筒里的发热组件应被构造以至如果导线在任何一点被
切断, 电气间隔不应减小至此标准规定的限制以下. 导线被切断后, 当风筒在使用过程中旋转和移动而没有故意地猛拉或摇动时, 应没有发热组件导线的部分被探针通过外壳开口靠近接触, 探针如图6.1所示. 测试应在未经过测试的样机上或以最大热设定持续操作1小时的样机上进行. 要是在未经过测试的样机上得到不可接受的结果, 鉴定测试应在经受过条件的样机上进行. 39.4 双电压电器
39.4.3 除了在39.2.1-39.3.6.1描述的适用测试外, 双电压电器还应
经受在39.4.2-39.4.4描述的测试. 这些测试以在39.1.2描述的测试条件和在39.1.1描述的接受标准为准. 电压选择开关应没有电或机械的破裂.
39.4.4 电器在任何标记的供应电路电压文件位有其相应的电压选择设
定, 设备与任一个额定供应电路连接. 到被连接设备的供应电路和选择设定的组合体被置于最严厉的操作条件下.
39.4.5 如果配有可操作的输入电压选择器, 以最小的额定电压操作25
个周期, 以最大的额定电压操作25周期. 每个周期由移动电压选择器到其选择档位以及以每分钟6周的速率返回组成并且电压选择器在每个档位5秒钟. 操作及设定温度控制以便产生最不利的工作条件.
例外: 如果外部可操作的电压选择开关与电源开关相连接, 电源开关在
接通档位不能操作, 则测试程序如在39.4.4中所描述.
39.4.6 对于连接电源开关且电源开关在接通档位不能操作的外部可操
作电压选择开关以最大和最小额定电压各操作25个周期. 每个周期由如下步骤组成:
a) 电源开关在断开文件位, 移动电压选择器到交替位置; b) 打开电源开关, 操作电器5秒钟; c) 关闭电源开关;
d) 移动电压选择器到原来的位置; e) 打开电源开关, 操作电器5秒钟. 39.5 所有的器具 ─ 短路, 阻转测试
39.5.3 在限能电路里的马达短路且作为一个单独的测试其被阻转. 在
低压电路里的马达被阻转. 任何固态装置, 如整流器, 晶体管, 电阻或电容要经受在39.5.2和39.5.3描述的测试.
例外: 对于有关的线路电压, 当配有适合的马达绝缘系统和间隔时, 在限能电路或低压电路里的马达不要求进行在39.5.1中的有关测试.
39.5.4 如果电器使用一个或更多的固态装置, 如整流器, 晶体管或类
似的部件, 当此部件任意两个端子之间的电路断开或短路时, 应没有起火, 电击或伤人危害等危险产生. 如果所用电容与以上规定的任一部件配合使用, 当电容短路时, 应没有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等危险产生. 一次仅使用描述的一个模拟失效条件, 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通过一个3A热熔管接地, 如果在测试过程中, 热熔管没有破裂, 则结果可以接受. 在测试操作过程中, 电器被覆盖一双层奶酪布.
例外: 线绕电阻不要求短路.
39.5.5 确定符合39.5.2要求的短路测试应考虑电器预期的用法. 例如,
如果电器配有一短暂接触开关, 在其位置上开关没有被锁紧的装置, 以及如果有出现故障的迹象(电器异常运转, 冒烟, 以预期的方式操作电器失效或其它迹现), 当故障较明显时, 中止测试. 否则, 持续测试直至最后的结果产生.
39.5.6 如果电器配有控制速度的装置, 以控制装置速度设定的最大和
最小两个档位进行测试, 还可用中速进行测试. 39.6 热卷发器
39.6.3 如果热卷发器使用一个或更多的自动重设恒温器, 让恒温器短
路, 在39.6.2描述的条件下操作电器, 应测试电器的6个样机. 39.6.4 卷发器在其位置上测试三个热卷发器样机, 不用卷发器测试三
个热卷发器样机. 样机放置在盖有白薄纸的软松树木表面上, 所放位置没有通风装置, 根据37.1.13, 样机与一个电压电路连接. 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通过一个3A快速行动插头灰士接地. 样机被安排在最严厉的条件下进行操作, 如果电器如此操作, 严厉条件包括盖上盖子以及覆盖一双层奶酪布. 以此种方式持续操作直至记录最后的结果. 或直至手动重设保护装置以及替换切断装置断开电路. 39.6.5 在39.6.2描述的测试结果是可以接受的如果:
a) 没有支撑表面的灼热. 奶酪布燃烧或类似火险的迹象. b) 没有外壳原料降级恶化而暴露非绝缘带电部件以被接触. c) 接地灰士没有破裂.
39.6.6 在正常温度测试中, 符合39.6.1要求的手动重设保护装置或可
替换的热切断(热熔连接)应不能工作. 39.7 罩型风筒 ─ 头发卷入测试
39.7.3 发热器和吹风器结合在头部里的罩型或盔型风筒应经受39.7.2
描述的测试.
39.7.4 风筒样机被固定在一支架上, 与一个120V,60HZ的电源连接. 风
筒罩被安装在预期操作的位置, 在配有孔, 皮托管和交叉连接管的模拟头上方, 如此以至在头上不同点测量空气的压力. 当风筒运作
时, 通过空气压力计的方式测量空气压力, 压力计刻度为 -0.1(0.025KPa)英吋水柱到+0.14英吋水柱(0.035KPa). 如果在压力计上没有负压记录则结果可以接受.
例外: 如果调查研究显示头发卷入不可能发生, 则负气压可以接受. 39.8 蜡脱毛器
39.8.3 如果蜡脱毛器使用一个或更多的自动重设温度控制, 所有这样
的控制短路, 在39.8.2和39.8.3描述的条件下操作电器. 例外: 经受100,000个操作周期的可接受限制控制不必短路.
39.8.4 空载蜡操作电器, 也以推荐的最大蜡容量操作电器. 可移动的
部件或盖子在能产生最不利条件的位置. 自封盖(如在7.3.4中所描述)保持在其关闭位置.
39.8.5 在39.8.2中的每个条件下测试一个样机, 每个样机放置在盖有
一张白薄纸的软松树木表面上, 放置位置没有通风设备. 样机被覆盖一双层奶酪布且接通一电压电路, 如37.1.13所规定. 可调节的温度控制设定最大文件位. 电器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通过一个3A无时间延迟插头灰士接地. 以此方式持续操作7 1/2小时, 或直至
一个手动重设限制控制或热切断断开电路. 如果一个限制控制能被手动重设而没有拆卸电器, 控制器保持在开档位直至7 1/2个操作小时消逝或得到最后的结果. 当重设装置在 “ON”檔位, 如果手动重设限制控制不能自动重设, 4次跳闸或在7 1/2小时内重设周期数的每次跳闸后, 尽可能快地重设控制, 究竟哪一个更少. 在蜡发热的过程中, 如37.2.3规定的蜡最高温度应予以记录. 在蜡发热和蜡空载操作过程中, 应记录蜡槽内表面的最高温度. 39.8.6 结果可以接受如果:
a) 没有支撑表面的灼热, 奶酪布的燃烧或类似火险的迹象; b) 没有外壳原料降级恶化而暴露非绝缘带电部件以被接触; c) 接地灰士破裂;
d) 最高蜡和空槽温度不超过蜡闪点温度, 如ASTM D93通过彭马式封闭杯测试器闪点标准测试方法所确定.
39.8.7 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通过操作电器也要执行异常测试, 如
37.2.1和37.2.2所描述, 但失效温度控制能操作保持蜡温度在75°C(167°F)或以下. 当蜡温度超过75°C时, 在7.3.5规定的可见超温条件指示器应能工作 39.9 配有插座的风筒浸水保护装置
39.9.3 为确定符合5.10(h), 当如39.9.2-39.9.5描述的进行测试时,
风筒浸水保护装置应没有火险或电击. 另外, 如果在测试结束时浸水保护装置仍能工作, 它应符合UL943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规定的高阻接地失效测试中的适合要求.
39.9.4 有关在39.9.1规定的要求, 如果发生如下任何情况, 要考虑火
险或电击的存在:
a) 如在39.9.3中所规定的奶酪布灼热, 碳化或燃烧; b) 如在39.9.3中所述的3A灰士破裂;
c) 来自外壳的火险, 火花或熔化金属的飞溅;
d) 浸水保护装置上的裂口发展为暴露而引起电击危险被人接触的带电部件(见6.5.1-6.5.4);
e) 结构完整性损伤到一定程度以至浸水保护装置破裂, 或替换导致带电部件短路或接地的零件, 或测试后不能立即从插座拔出而没有导致电击危险的变形.
39.9.5 浸水保护装置插入双重插座. 双重插座的出孔面部在一垂直面
上. 测试电压和频率与37.1.13一致. 通过一个20A的无时间延迟
灰士保护电源电路. 在测试过程中, 装置覆盖一双层奶酪布, 奶酪布与装置的轮廓兼容为一体. 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通过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接地. 用户可维修的灰士失效. 操作风筒且其温度和速度控制调节设定在最严厉测试中的档位. 插座与一个调整为15A的阻力负载相连接. 持续操作7小时或直至得到如下的结果的一个或多个:
a) 产生火险或电击(见39.9.2); b) 分支电路灰士破裂; c) 电器保护装置断开;
d) 任何其它电路部件断开. 假如发生这样的情况, 对于每个测试使用新部件重复两次以上;
e) 最小1小时消逝后, 电路条件已趋稳定, 没有部件超热的迹象. 部件的超热通过迹象被觉察出来, 如气味, 烟, 退色, 原料的破裂, 碳化, 火焰, 灼热, 电弧, 电路电流的改变或类似的现象. 如果在(b), (c)或(d)中的结果发生, 应执行在39.9.4中指示的附加测试.
39.9.6 如果20A的线路灰士, 电器保护装置或任何其它电路部件断开,
如在39.9.3(b), (c)或(d)中所指示, 插座上的负载调节到最高值, 允许执行测试7个小时或稳定条件下最少1小时.
例外: 如果相关的方面同意, 对于电源电路, 超流保护装置的尺寸可以
增加, 或断开的电器保护装置或其它电路部件短路或替换成高额定装置以执行测试而不用调节负载.
39.9.7 如果监视电路的操作显示浸水保护装置能工作, 此装置应符合
UL943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规定的高阻力接地失效测试中的适合要求.
39.10 配有自动控制预热循环的电器
39.10.1测试卷发发热器的六个样机和其它电器的三个样机.. 让卷发器在其位置上测试三个卷
发发热器样机, 不用卷发器测试三个卷发发热器样机. 样机被放置在盖有白薄纸的软松
树木表面上, 所放位置没有通风装置. 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通过一个无时间延迟的灰士
接地, 样机安排在最不利的条件下操作, 如果电器能如此操作, 包括盖上盖子以及覆盖一
双层奶酪布. 起初处于室温的样机接通电源电路, 电压符合37.1.13, 然后以每分钟一个
周期的速率断开10个周期或直至限制控制断开, 究竟哪一个更少. 一个周期由通电和断
开组成. “ON”时间对于完成的预热周期应是足够的. 如必要, 周期速率, “ON”和 “OFF”,
或每个周期时间可以调节以得到预期的异常发热条件. 39.10.2结果可以接受, 如果:
a) 没有任何原料着火.
b) 没有火焰, 火花, 熔化金属的喷射或类似的结果.
c) 电器没有破裂或替换导致火险或电击的任何部件, 如短路或接地.
d) 外壳不能让探针进入而接触非绝缘带电部件, 探针如图6.1所示.
e) 接地3A灰士没有断开. 40 外露于潮湿环境中测试
40.1 可干湿交替使用的电器(如有梳子和刷子的风筒/发型设计器用于
湿发定型或设计, 然后用作风筒或头发松开器)应如在40.2-40.6所描述的进行测试.
40.2 一个样机在不通电的条件下经受此测试. 任何配件置于最不利的
使用条件下.
40.3 每个样机置于标准测试溶液上(每升水含1/2克硫化钙)以至毛刷
的梳齿或中心排刷垂直向下. 当保持在此位置时, 没有轴向转动, 猛拉或摇动, 继而降低样机以使梳齿或鬃毛浸入测试溶液. 插入的深度为使梳齿或鬃毛的外露底座在水面上. 保持样机在此位置2秒钟, 然后不改变电器的角度从水中移出来, 继而让配件底座朝上向垂直位置倾斜. 这个位置保持5秒钟. 然后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样机如以前一样再次浸入水中. 以每分钟6次的速率不间断地重复此操作10次.
40.4 浸入周期结束后, 当仍保持其最后垂直位置时, 样机被完全密封包
裹在金属铂里. 如果有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 金属铂要接触它们. 然后有关部件(如开关和类似的)被置于最不利的位置, 经受在40.5中描述的抗电压绝缘测试.
40.5 如果在带电部件和金属铂包裹间使用60Hz, 正弦电势2500V, 电器
在不通电条件下经受1分钟而没有破裂, 则结果可以接受.
40.6 如果电器配有一个或更多的配件装置, 使用每个配件进行完整的
湿气测试. 对于此测试, 电器的样机处于操作状态下. 41 应力抵销测试
41.1 应力抵销意指提供一根软线, 当根据41.2进行测试时, 应能承受
施加于在线35磅力(156N)1分钟.
例外: 如果是重1/2磅(227克)或更轻(不计线重)的手持风筒,施加于在
线的拉力应是20磅 (89N). 41.2 断开电器内部导线的连接. 在导线上施加规定的力, 导线支撑在电
器上, 从电器结构允许的任何角度施力. 在导体断开的点, 应没有导线的移动显示已在连接上产生应力. 42 导线曲折测试
42.1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如风筒, 吹风定型器, 发热梳或刷, 风筒发钳
的组合体, 墙挂式风筒或安装于墙上风筒的手持部件), 梳子, 发钳, 松发器, 发夹, 头发拉直器或类似的手持电器六个 “收到而未经测试”样机的每一个应经受如42.2所描述的软线曲折测试.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的三个附加样机应经受条件和在42.6中描述的曲折测试.
42.2 每个样机被固定在一导板上, 距线入口8英寸远的地方缚一个1/4
磅(113克)重的法码以便沿线轴中心旋转540度. 典型的安排如图42.1所示. 曲折频率为每分钟10个周期, 每个周期等于表格42.1注释(a)所定义的三个完整的旋转, 旋转速度为每分钟30转. 在测试过程中, 样机电源线导体所载电流等于在额定电压下电器的额定电流. “收到而未经测试”的样机经受表42.1规定的数个曲折周期. 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经受过条件的样机要经受1000个曲折周期.
例外1): 经相关方面同意, 所缚法码可不为1/4磅, 调节它以便软线被拉紧和预期的曲折操作.
例外2): 经相关方面同意, 旋转速率和周期率可大于规定值.
42.3 对于使用线转尾结构的电器, 在42.2中描述的测试, 执行时让转
尾锁定在其位置上.
例外: 测试使用线转尾结构的电器且转尾操作符合42.5.
42.4 如果符合下列情况, 对于 “收到而未经测试”和经受条件的样机,
测试结果可以接受:
a) 没有软线的破裂或非绝缘导体束的外露, 在(d)中的注释例外. b) 每个样机在软线各自导体间经受且符合1000V抗电压绝缘测试, 到电器的内部连接紧凑和绝缘.
c) 使用三导接地型软线的电器, 要达到在49.1规定的接地连续性测试条件.
d) 要求的数个操作周期后, 对于使用配有IDCI传感器软线的电器, 电源导体破裂后, 传感器导体完成1000个周期或最大6000个周期, 哪一个更少.
42.5 使用线转尾结构以及测试时转尾操作的电器, 用和不用法码对它进
行测试, 对于每个条件要使用隔离的六个样机, 在测试过程中, 让软线自由地悬挂. 在测试过程中及测试完成后, 转尾应仍能发挥机能且符合在42.4中的要求. 机能转尾应能防止软线通过转动轴旋转超过水平面.
42.6 头发吹干电器的三个样机置于空气流通的烤箱内, 保持温度
100°C(212°F)96小时或87°C(189°F)168小时, 如制造所规定. 经受烤箱条件后冷却至室温23±2°C(73±3.6°F), 如在42.2中所描述样机.
43 转尾组装安全性测试
43.1 在一个收到而未经测试以及三个经受过条件样机上的转尾组装(如
43.2中描述), 其中每一个要经受35磅(156N)直接拉力1分钟, 在电器结构允许的任何角度施加力. 假如符合下列情况, 则结果可以接受:
a) 没有替换软线以及在电路里没有中断接触的现象. b) 在测试过程中及测试后, 电器符合6.5.3.
例外: 对于重1/2磅(227克)或更轻(不计线重)的电器, 直接拉力为20磅(89N).
43.2 有关43.1, 经受条件的样机以比在正常温度测试中在转尾组装上测
量的温度高10°C但不小于70°C(158°F)的条件下保持7小时. 44 转尾耐久性测试
44.1 配有线转尾的电器应经受在44.2-44.6中描述的线转尾耐久性测
试.
44.2 如果手持电梳, 发钳, 头发松开器或类似的手持电器配有线转尾,
经受过42段软线曲折测试六个相同样机的每一个, 在转尾操作的条件下, 经受在44.3和44.5中描述的测试. 对于配有线转尾的手
持风筒, 六个新样机如44.3中的例外和44.5中所描述的进行测试. 44.3 继续在42.2中描述的软线曲折测试, 转尾被额外循环100000个周
期.(一个周期由在一个方向上540度加上在相反的方向540度返回开始点组成).
例外: 手持风筒的线转尾周期由在一个方向上100度且返回开始点, 然
后在相反的方向上100度且返回开始点组成. 其它测试条件在42.2中规定.
44.4 能转换成发钳的手持风筒(例如头发卷曲装置的使用)根据44.3被
循环, 其电器配置为发钳;根据44.3中的例外被循环,其电器配置为风筒. 对于每个配置, 使用六个样机进行测试.
44.5 在44.3中循环结束后, 在带电部件和转尾组装外露表面之间, 使
用符合表38.1要求的电压进行抗电压绝缘测试, 如在38.1-38.3中所描述,.
44.6 如果符合下列情况, 则结果可以接受:
a) 没有导线或线转尾的破裂, 或非绝缘导体束的外露; b) 每个样机如预期的运作;
c) 每个样机符合在44.5中要求的抗电压绝缘测试;
d) 对于使用三导接地型软线的电器, 符合在49.1中规定的接地连续性测试条件.
45 挂耳耐久性测试 45.1 发夹, 头发拉直器或有可折迭手柄的风筒应经受在45.2-45.4
中描述的挂耳耐久性测试. 45.2 使用在37.1.13规定的电压让三个样机通电. 然后发夹或头发
拉直器的每个样机经受30000个周期的打开和关闭电器操作. 有可折迭手柄电器的每个样机经受6000个周期的手柄折迭和张开操作. 周期速率为每分钟10个周期, 一个周期指从完全打开的位置关闭可活动部件至完全关闭的位置, 然后返回到完全打开的位置. 例外: 经所有相关的方面同意, 周期速率可比规定的大. 45.3 在45.2中描述的周期结束后, 执行38段描述的抗电压绝缘测
试. 测试电势使用在带电部件和挂耳组装外露表面之间. 45.4 如果要求的周期数量完成后, 样机仍是可以操作的(即是没有电
气或机械的改变产生而使电器不可操作), 以及符合下列情况, 则在45.2中描述的周期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a) 没有非绝缘带电部件或正常密封绝缘线的外露.
b) 每个样机符合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之要求. 46 自动控制测试 46.1 超载
46.1.1当电器接通一个电路, 其电压为37.1.13规定电压的120%, 电器上用于温度调节或限制的
自动控制应能成功地操作50个周期. 应没有控制的绝缘击穿或机械破裂, 或不适合的燃
烧, 凹痕, 或接触片的焊接.
46.1.2确定自动控制是否符合在46.1.1中规定的要求:
a) 电器接通一个接地电源电路.
b) 如果外壳是金属的, 通过一个3A灰士使之接地.
c) 如果是单极控制, 使之与一个非接地导体连接. 用直流电进行测试. 灰士应没有断开.
例外: 只使用交流电的电器用交流电进行测试. 46.2 耐久性
46.2.1除非以前的测试显示电器上的自动温度控制可以接受, 不然它要经受一个耐久性测试,
当它如46.1.2所描述进行连接时, 耐久性测试包括表46.1显示的操作周期数量. 如果在表
中显示在负载条件下进行测试, 恒温器应先接后离, 电压符合37.1.13, 在电器预期的任何
操作条件下, 其所载为最大额定电流. 应没有恒温器的绝缘击穿或机械破裂, 没有不适合
的燃烧, 凹痕或接触片的焊接. 46.2.3 关于表46.1, 控制器分类如下:
a) 温度调节控制, 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 其功能仅调节电器的温度. 控制的破裂不会导致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b) 温度限制控制, 在使用条件下, 其功能为产生高于预期的温度, 控制的破裂会或不会导致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c) 温度调节和限制控制的组合体, 其功能为在预期的使用条件下, 调节电器的温度, 也能减少因高于预期的温度而产生的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47 热切断测试(热熔连接)
47.1 热切断应以预期的方式断开电路, 没有使带电部件短路, 也没有使
带电部件通过外壳接地. 让电器接通一个符合37.1.13的电压电路, 在产生超温的档位进行操作, 从而加以确定.
47.2 假如手持风筒使用热切断装置, 5个样机的每一个要经受测试, 风
筒定位在最可能产生如下情况的位置:
a) 使断开装置金属熔化, 从而导致发热组件或其它带电部件短路. b) 通过外壳开口喷出熔化金属.
对于不同的测试位置, 应使用各别的样机.
47.3 为确定热切断装置是否符合47.1中的要求, 按照指示操作电器5
次, 要求每一次热切断操作可以接受.
例外: 符合UL1020电器设备和零件中使用的热切断装置标准的热切断装置不要求测试.
47.4 热切断装置的断开温度应不能超过额定断开温度8.3°C(15°F).
要调查研究热切断装置有关老化特征和断开能力, 在超载和短路条件下没有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例外: 如果对于特别电器测试显示较大温度差异可以接受, 则热切断装
置可以大于其额定断开温度8.3°C. 测试由47.2和47.3规定的那些组成, 通过增加执行差异, 在差异大于8.3°C而低于得到的温度情形下, 选择使用不会断开的热切断装置, 在符合37.1.17的正常温度测试中以确定热切断装置不能运作. 48 马达控制操作测试
48.1 当经受包含50个周期的超载测试时, 先接通后断开马达的失速转
子电流, 作为电器的一部分且额定马力不等于其控制马达的马达控制装置应能有效地操作. 应没有发生装置的绝缘击穿或机械破裂, 或不适合的凹痕或接触片的燃烧.
48.2 为确定马达控制装置是否符合48.1中的要求, 让电器接通一个有
额定频率的电源电路, 电压符合37.1.13且马达转子锁定在其位置上而对装置进行测试. 在测试过程中, 电器的框架或外壳通过一个3A插销灰士接地, 电气连接应是如此, 即任何单极电流断开装置被置于电源电路的非接地导体上. 如果电器使用直流电, 连接电器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以便有关单极电流断开装置是正极的. 接地灰士应不会断开. 49 接地连续性测试
49.1 如25.3规定电器的固定金属部件和接地设备端子或引线或线路系
统连接点或插头接地片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1奥姆.
49.2 关于49.1, 可通过任何简便的方法确定电阻. 假如结果不符合
49.1规定的要求, 电器可使用不大于12V的直流或交流电以及等于最大额定电流分支电路超流保护装置的电流额定值, 使电流和电压从固定金属部件流通到如下部件: a) 设备接地端子 b) 线路系统连接点 c) 插头接地片
在这些点之间测量电压降. 用伏特表示的电压降除以流通两点间用安培表示的电流来确定电阻.
50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线吊牌性能测试. 50.1 概述
50.1.3 为确定符合61.4.2和61.4.4, 已通过50.2.2-50.3.1描述测试
的代表性样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吊牌在任何一点, 其抗撕裂长于1/16英吋(1.6毫米); b) 吊牌不能与电源线分开;
c) 吊牌不能沿电源线滑动或移动长于1/2英吋(12.7毫米);
d) 应没有永久性缩水, 变形, 破裂或其它使吊牌上的标记不可辩认;
e) 多层垒片应保持在其位置上, 且不会被撕裂或损坏. 打印应保持清晰可认.
50.2 测试条件
50.2.3 对于在50.2.2-50.2.4规定的每类条件, 以使用的方式采取用
于电源在线的三个吊牌样办. 如果吊牌通过胶水被贴上, 吊牌贴上24小时后就进行测试.
50.2.4 不经受任何条件测试三个样办.
50.2.5 在室温23±2°C(73.4±3.6°F)和相对湿度50±5%的下30分
钟后测试三个样办, 接着置于空气流通的烤箱内240小时, 烤箱温度为60±1°C(140±1.8°F)
50.2.6 在温度32±2°C(89.6±3.6°F)和湿度85±5%的条件下暴露
72个小时后1分钟内测试三个样办. 50.3 测试方法.
50.3.3 每个样办由一根贴有吊牌的电源线组成. 让插头朝上在垂直面
紧拉电源线. 在离电源线最远的最上角且在吊牌垂直边1/4英吋(6.4毫米)内施加5磅(22.2N)力1分钟. 在与电源线主轴平行的方
向用力垂直向下拉. 为确定符合50.1.1(d), 允许巧妙处理, 如用手拉直吊牌. 为确定符合50.1.1(e), 每个样办在打印区域和边缘用大约2磅(8.9N)的力通过5/64英吋(2毫米)厚的钢片与测试面成直角刮10次. 51 固定方式强度测试.
51.1 电器安装后, 为确定符合10.1中的要求, 应根据制造商的安装说
明书使用如说明书所描述的紧固器和结构进行安装. 如果没有规定墙上的结构, 用3/8英吋(9.5毫米)厚的胶合板作为支撑面, 用2x4大头钉于16英吋(406.4毫米)中心. 使用如说明书上规定的紧固器, 如果没有注释, 置于木板上的大头钉之间. 可调节的电器被调整到从墙上能产生最大投影的位置. 使用逐渐增加的力在预期的位置通过电器重力中心垂直作用. 增加力为期5-10秒直至4倍于电器重量但不小于10磅(44.5N)的力施加于固定系统上. 负载维持1分钟, 结果应显示没有损害安装表面, 悬挂装置或电器的迹象. 52 额外的操作测试
52.1 对于纤维玻璃套管[见表37.1注释(h)],为确定在表37.1规定的
较高温升是否可以接受,电器的三个样机如在52.2-52.5中描述的进行测试.
52.2 每个样机持续操作1000个小时. 增加测试电压(如在37.1.13所规
定), 如有必要, 使输入功率等于其标记的额定功率. 每个样机被放置在热绝缘表面上, 如有座台, 可支撑在其座台上. 可调节的温度控制调节至最大文件位. 有自动控制预热循环的电器样机经受6000个操作周期. 每个周期包括从室温到最大稳定的温度激活电器, 然后断开且冷却至室温. 可使用强制冷却, 如直接用风吹, 以减小冷却时间. 周期的 “接通”总时间不小于1000个小时. 接着成功地完成6000个周期或持续1000个小时的操作,允许冷却至室温后,测试每个样机以符合31段泄漏电流测试.
例外: 如果在等于预热循环过程中的最大温度老化过1000个小时, 则
不要求电器经受6000个周期的操作.
52.3 每个样机在处于室温时经受在52.4-52.6中描述的撞击. 手持电器
的每次跌落以及其它类型电器的撞击后, 重复泄漏电流测试. 泄漏电流测试后, 每个样机经受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 对于手持电器, 最终泄漏电流测试后再执行抗电压绝缘测试.
52.4 手持微型电器三个样机的每一个以最可能产生不利结果的部位撞
击硬木板表面. 硬木板表面如27.5所描述. 每个样机跌落三次以至每次跌落样机以不同于其它两次跌落的部位撞击硬木板.
52.5 固定式, 柜台支撑式或落地式电器要经受在52.6中描述的球撞击
测试.
52.6 对于适用的电器类型, 电器三个样机的每一个, 其在正常使用过程
中能暴露被打击的任何表面, 要经受单个的撞击, 能量数值如表52.1所规定. 通过从一个必要的高度跌落直径为2英吋(50.8毫米)重1.18磅(0.535kg)的钢球以产生规定的能量值, 如图52.1所示. 对于不同于外壳顶的表面, 用一根绳子悬吊钢球, 让其象垂吊物一样摆动, 通过必要的垂直距离跌落使它以规定的撞击能量打击表面, 如图52.1所示.
52.7 结果可以接受如果所有的样机:
a) 在1000个小时或6000个操作周期后仍是可以操作的, 如在52.2所规定;
b) 符合31段泄漏电流测试和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 一个跌落或撞击后, 样机不可操作, 则其是不可接受的. 53 发热组件耐久测试
53.1 有自动控制预热循环电器六个样机的每一个要经受6000个操作周
期. 每个周期包括从室温到最大稳定的温度条件以37.1.13规定的测试电压激活电器, 然后断开且冷却至室温. 可使用强制冷却, 如直接用风吹电器以减小循环时间. 接着成功地完成6000个操作周期, 冷却至室温后, 每个样机经受31段泄漏电流测试和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
例外1):如果发热组件的破裂以及电器内发热组件破裂片的移动不会导
致火险或电击, 则在6000个周期完成前组装的发热组件失效是允许的
例外2):如果执行52段额外的操作测试, 则不要求进行发热组件耐久测试.
54 液体容器, 密封装置或隔板之物理特性测试 54.1 如果液体容器, 密封装置或隔板的物理降级恶化会导致火险或电击,
应测试部件以确定其抗所接触液体的能力. 例外: 如果在异常操作测试中部件被移动, 则不要求对其物理特性作研
究. 在异常操作测试过程中和以后, 进行31段泄漏电流测试和38段抗电压绝缘测试. 泄漏电流和抗电压绝缘测试的可接受测试结果
如在31.1和38.3所规定.
54.2 确定部件是否符合54.1中规定要求的测试程序, 取决于其组成材
料, 大小和形状, 使用方式和类似的标准. 测试程序包括对于破裂, 变形, 加速老化后的类似品质恶化降级, 硬度比较, 抗拉强度和加速老化前后延伸率等的目测检验.
54.3 关于54.1和54.2, 在人工老化前后, 应测试橡胶, 氯丁乙烯部件
或热塑部件以比较其抗拉强度和延伸率. 如果发现其特性不低于表54.1陈述的最小数值, 与在正常温度测试中的部件温度相一致, 则结果是可以接受的.
例外1):加速老化测试后太小而不能经受表54.1物理特性测量的部件应
显示没有破裂, 变形或硬度改变,通过目测确定之.
例外2):不作为长期老化结果的温度指数或有测量温度通用温度指数的
原料, 不要求进行表54.1测试阶段II. 请参看UL746B聚合物原料 ─ 长期特性评估标准中的相对热指数.
54.4 作为在表54.1规定的烤箱老化选择方案, 在使用条件下通过在完
整器具上进行老化测试的方式确定液体容器, 密封箱或隔板的可接受性.
55 标签粘着力测试
55.1 为确定压力感应标签或通过粘着剂紧固的标签是否符合其预期使
用的要求, 经受过在55.2-55.7规定测试的代表性样办应符合如下所有的条件:
a) 每个标签要显示强粘着力且其边缘不能卷. b) 标签应能抗外观损坏或移动, 通过1/8英吋(0.8毫米)厚的金属片与测试面成直角相刮证实.
c) 印刷应清晰可读, 不会被大母指摩擦或指压损坏.
55.2 对于在55.3-55.7规定的每种条件类型, 三个标签样办以预期的使
用方式被用作同样的测试表面. 标签被用作测试表面在测试前不小于24小时.
55.3 在收到而未经受条件时, 研究三个标签样办.
55.4 在55.5-55.7陈述的测试结束时, 对样办进行研究:
a) 从每个测试环境中移出来后立即进行.
b) 从每个测试环境中移出来暴露于室温中24小时后进行.
55.5 在测试下的三个标签样办置于空气流通的烤箱内, 保持表55.1陈
述的温度240小时.(表见英文版115页).
55.6 在测试下的三个标签样办浸入水中48小时, 水的温度为
23°±2°C(73.4±3.6°F).
例外: 代替浸水测试, 用在干凈, 干燥设备上的标签可悬吊于湿度柜内
72小时, 柜内温度23°±2°C(89.6±3.6°F), 相对湿度58±5%. 55.7 如果在使用中标签暴露于异常条件里, 如暴露于药物, 清洁剂, 油
或其它物质, 三个额外的样办经受条件如下. 样办浸入一代表性溶液中48小时, 保持23°±2°C(73.4±3.6°F). 如暴露于清洁剂中, 溶液由每升水含25克商用清洁剂之混和物组成. 56 可燃性测试 ─ 脱毛器具所用的蜡.
56.1 脱毛器具所用的蜡应符合在56.2中描述的可燃性测试.
例外: 此要求不适用熔蜡贮存在封闭涂敷器内和在分配前不暴露于外部火源的结构.
56.2 脱毛器具装载最大容量的蜡, 在37.1.13规定的电压下操作, 设定最高发热档位直至熔蜡达其最高温度. 然后点燃木质火柴, 让其接触蜡表面. 在槽里的蜡应不能着火. 制造及生产线测试 57 抗电压绝缘测试
57.1 作为例行的生产线测试, 每个电器要经受一个电势, 频率在
40-70Hz范围内:
a) 主要线路之间, 包括可能被激活的连接部件和可接触固定金属部件.
b) 主要线路和可接触低压(42.2V峰值或更小)金属部件, 包括端子.
57.2 组装转尾里的每个电源线接头在如下部件间要经受一个测试电压:
a) 线导体
b) 每个线导体和接地导体, 如果装配有.
c) 频率40-70Hz, 测试电势1250V时保持60秒, 或1500V时保持1秒. 在电器组装前进行此测试.
例外: 不要求终端产品制造者执行此测试, 如果:
a) 有关线路束的要求, 已经调查研究过电源线转尾组装组合体. b) 测试被电源线转尾组装组合体的制造者作为例行的生产线测试进行过.
57.3 在57.1描述的生产线测试应符合表57.1之条件A或B. 如果没有
绝缘击穿则结果可以接受.
57.4 电器可在发热或非发热的条件下进行测试.
57.5 当电器完成时(完全组装好), 应执行在57.1中描述的测试. 对于
未装电线, 修改或拆卸的电器, 不进行测试.
例外1):会干扰执行测试的部件, 如扣盖或球形捏手, 不要求在其位置上.
例外2):如果测试是代表完整电器的测试, 则在最终组装前可以进行测试.
57.6 当电器使用固态部件且此部件不被信赖能减少电击危险以及能被
绝缘电势损坏时, 则在部件被电气连接前执行57.1描述的测试, 仅每日生产的抽检样办以57.1规定的电压测试. 当保持电路的代表绝缘应力时, 重新安排电路以减少固态部件损坏的可能性. 57.7 测试设备应包括:
a) 有正弦电压输出的变压器 b) 显示测试电势的装置
c) 绝缘击穿可听到或可见到的指示器
d) 绝缘击穿后恢复设备的手动重设装置,或被任何显示绝缘击穿设备驱动的自动抵制装置.
57.8 如果测试设备变压器的输出小于500伏安, 在输出电路上设备应包
括一个伏特表以直接显示测试电压.
57.9 如果测试设备变压器的输出是500伏安或更大, 测试电势应通过如
下予以显示:
a) 在主要电路或第三绕组电路上的伏特表. b) 选择器电掣标记显示测试电势.
c) 如果设备有单一的测试电压输出, 在可见位置有标记显示测试电势, 当使用没有伏特表的标记时, 设备应包括一个有效的装置, 如指示灯, 以显示绝缘击穿后手动重设电掣已经重设.
57.10 如果预期的工厂测试完成后, 可使用不同于在57.7-57.9中描
述的测试设备.
57.11 在57.1描述的测试中, 主要电掣在闭合位置, 电器主要电路的
两边被连接在一起, 且与测试设备的一个端子相连接, 测试设备的第二个端子与可接触的固定金属相连接. 例外1):在测试过程中, 万一绝缘击穿, 没有经受过度次级电压组合电路
的装置可用如下部件测试:
a) 如果在断开档位使用, 选择单极主要电掣.
b) 当主要电掣在闭合档位或不使用主要电掣时, 仅主要电路的一边与测试设备连接.
例外2):配有正常断开浸水保护装置的电器测试如下: 电器接通一个额
定电压电源电路, 保护装置被重设(接通), 电器的开/关电掣在 “OFF”檔位, 测试电势使用在每个电源电路导体和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之间. 58 接地连续性测试 58.1 地面连接之连续性.
58.1.1 每个有接地装置的线连接电器应作为例行的生产线测试进行测
试以确定在可能被激活的插头接地片和电器可接触的固定金属部件之间存在接地连续性.
58.1.2 如果选择的可接触金属设计为与所有其它的可金属导电连接,
则仅要求进行一单个测试. 58.2 电气指示装置
58.2.1 可用任何指示装置(奥姆表, 电池和蜂音器的组合体或类似的)
以确定符合在58.1.1和58.1.2规定的要求. 59 风筒功率输入测试
59.1 每个手持风筒之输入功率应作为例行的生产线测试如在59.2所描
述进行测试.
59.2 让风筒在满载条件下处于操作温度时测量其输入功率, 当接通电路
时, 电压保持如下:
a) 额定110-120V的风筒为120±6V. b) 额定220-240V的风筒为240±12V.
c) 所有其它的电压额定值为在风筒上标记的电压.
如果装配有控制电掣或类似的, 设定其产生最大输入功率.
59.3 如果风筒之输入功率在额定值的90-110%范围之内, 则结果是可以
接受的. 59.4 关于59.3, 仅用安培和伏特标记电气额定值之风筒瓦数即是这两个
数值之乘积. 额定值 60 细则
60.1 电器应用伏特和安培或瓦特予以额定. 其额定值可仅对于交流电或
直流电. 如果电器用在多相电路和频率上, 如果马达继电线圈或其它部件需符合此标准之要求, 则额定值应包括相位数. 为确定一致,
要使用在36.3中的要求. 对于预热型电器, 安培或瓦特额定值应以在预热循环中测量的最大值为基础.
60.2 电器的额定电流, 对于作为电器一部分的单个插座和通用插座应有
15A, 对于两个或更多插座(包括单个双重插座), 其电流值应为20A, 如果插座标记如61.1.6所注释, 标记的额定值应是电器的电流额定值.
60.3 接通120V电源电路的线连接电器之额定电压应不超过125V. 接通
120/240V电源电路的双电压电器之额定电压应不超过125/250V. 标记
61 细则 61.1 概述
61.1.1 电器应永久清晰地标记如下内容(假定永久连接电器安装后):
a) 制造商名字, 商贸名称, 注册商标或其它对产品负责组织的描述性标记要能识别.
b) 日期或其它标明的制造时期不能超过连续的3个月, 可用简写的或国际上能接受的代码, 或制造商确认的代码. c) 识别性的(目录)(形体)号码或类似的. d) 电的额定值.
例外1):生产日期可位于看得见而不用工具不可移动的盖子后面, 如果
盖子是可移动的, 标记应置在不同于盖子的部位. 例外2):生产日期可位于插头的大身或叶片上
61.1.2 日期代码的重复时间周期应不小于10年, 日期代码不要求参考
制造商的记录以确定电器何时制造.
61.1.3 如果制造商不只在一个工厂生产或组装电器, 每个电器应有一
个识别标记, 可用代号代表特别工厂之产品而加以区别. 61.1.4 标记应是:
a) 颜料模板印刷, 印模冲压, 模具成型或擦不掉的压印. b) 压力感应标签之形式. c) 已确定的类似形式.
如果使用压力感应标签, 它应符合55段标签沾接测试中的要求. 61.1.5 对于标记字 “注意”, “警告”或 “危险”以及这些字后面
的标记应使用印刷字体.
61.1.6 配有限制电流负载通用插座的电器, 应让每个插座永久地标记
“最大___安培, 最大___瓦特”或类似的, 在正常温度测试过程中,
安培额定值应是使用的插座安培负载. 没有此标记, 可解释为允许在正常温度测试中的插座负载为插座电流额定值.
61.1.7 关于5.10(I)(1),插座应永久地标记 “最大___安培, 最大___
瓦特”或类似的. 安培和瓦特额电值应不能超过浸水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减去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的额定值. 对于用安培额定的浸水保护装置和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瓦特额定值为额定电流和电压之乘值. 对于用瓦特额定的浸水保护装置和手持头发吹干电器, 电流额定值应是额定瓦特除以额定电压之商数.
61.1.8 各个用于替换的发热组件应清楚地标记,符合在61.1.1中规定
的要求.
61.1.9 用户清洁电器或类似的维护会导致密封或保护的带电部件外露
而被不经意的接触, 电器应清楚地标记陈述进行维护时要切断电器的电源电路.
61.1.10 使用铝线接通电源且有地线端子的电器应标记如下或类似的内
容以适用于端子. 此标记与端子连接器上所有其它的标记无关,在安装过程中及以后应清晰可读.
a) 如果端子仅用于连接铝线, 标记 “仅用铝导体”或 “仅用铝或包铜铝导体”.
b) 如果端子用于连接铜线或铝线, 标记 “使用铜或铝导体”或 “使用铜, 包铜铝导体或铝导体”.
61.2 机身或台式支撑机壳或机罩型风筒
61.2.1 当在使用时放置在头上方或直接置于头上且配有硬机壳或机罩
的手持, 肩形或台式支撑的风筒应使用不低于7/64英吋(2.8毫米)高的字母标记 “警告”及接着的或类似 “为减少电击危险, 勿在沐浴时使用”的内容. 标记应位于控制器附近或在机壳或机罩定位过程中易见的位置. 标记可位于头带上的机壳或机罩内. 类似的信息应在与电器一起包装的说明书里.
例外: 已研究确定可浸水的电器, 不要求此标记在其上面. 符合第5段
风筒浸水保护要求的电器不认为是可浸水的. 61.3 双电压电器
61.3.1 输入电压选择器应标记陈述各个电压文件位. 61.4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
61.4.1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如风筒,吹风机、热风梳,发钳风筒的组合体,
或类似的电器(有或没有附件),应在易见处永久地标记“危险
--------如果在浴盆中使用或掉入浴盆中可能电击致命,用后拨掉插头”,字体颜色与背景色相对照. “危险”字眼的字体高度不小于1/8英寸(3.2毫米),其余字的高度不小于1/16英吋(1.6毫米). 例外1):如果“危险”字体高度为1/8英吋或最低7/64英吋(2.8毫米)
且其下面划线, 其余的正文字体高度最低7/64英吋, 则标记不需使用对照色.
例外2):已研究确定可浸水的电器, 不要求此标记在其上面. 符合第5
段风筒浸水保护要求的电器不认为是可浸水的.
61.4.2 在61.4.1描述的电器类型应配有一个吊牌, 此吊牌永久地附着
在电源在线. 在50段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线吊牌永久性测试规定的要求下判定吊牌原料和附着到电源在线的方式. 吊牌应包含如下警告指示:
勿接触水
危险:
由于多数电器, 在其内的电气部件甚至在开关断开时仍是带电的. 为减少因电击而死亡的危险: a) 使用后总要 “拔掉插头”.
b) 勿把风筒存放在能跌落或被拉入浴盆, 抽水马桶或水沟的地方. c) 沐浴时勿使用.
d) 勿在近水处使用或放置于水里.
e) 如果风筒落于水中, 立即拔掉插头. 勿伸进水中.
以上警告中的 “危险”和标题 “勿接触水”应用红色字体, 其高度最低3/16英吋(4.8毫米). 吊牌上所有其它的字应是黑色, 高度不低于1/16英吋(1.6毫米). 所有字应使用印刷字体.
61.4.3 警告吊牌的背面应有图61.1说明的图片警告或类似的. 插图应
包括在对照色背景上的黑色轮廓线, 切伤标记线用红色. 插图的高度应不低于1英吋(25.4毫米), 其宽度应不短于2英吋(58.8毫米). 标题 “拔掉其插头”应用最低3/16英吋(4.8毫米)高的红色字体. 标题 “勿移动此吊牌”和 “警告儿童电击会导致死亡危险”应使用不低于3/16英吋高的黑色字体. 所有字应使用印刷字体. 61.4.4 警告吊牌应永久地附着在电源在线, 其离插头不长于6英吋
(152.4毫米)且由质地好的材料(卡纸, 布料, 塑料或类似的)制成, 以使它具有机械强度和防止容易移动. 所有外露的表面应有透明的塑料涂盖层或类似的以保护标记. 吊牌应符合50段手持头发吹干
电器线吊牌永久性测试规定的要求. 吊牌应是如下的样式:
a) 旗形吊牌有一个孔以允许通过塑料带或类似的紧固其在电源在线. 不切断则塑料带不能移除.
b) 背面有沾接剂的旗形吊牌. 吊牌在其周围紧紧地包裹一次, 把它沾接在电源在线. 吊牌的末端相互沾住, 其突出部分象一面旗帜. 要求的标记显示在吊牌突出的旗帜部分上.
61.5 永久固定的墙上安装式风筒
61.5.1 永久固定的墙上安装式风筒应在墙上组件或手持组件上永久地
标记: “危险 ─ 如果在浴盆中使用或跌落入浴盆中可导致电击死亡, 使用后关掉电器”, 安装后标记应易看见且其字体颜色与背景色相对照. “危险”字体的高度应不小于1/8英吋(3.2毫米), 其余字的高度应不小于1/16英吋(1.6毫米).
例外1):如果 “危险”字体高度为1/8英吋或最低7/64英吋(2.8毫米)
且其下面划线, 其余的正文字体高度最低7/64英吋, 则标记不需使用对照色.
例外2):已研究确定可浸水的电器, 不要求此标记在其上面. 符合第5
段风筒浸水保护要求的电器不认为是可浸水的.
61.5.2 永久固定墙上安装式风筒安装后应在如下组件上配有易见的标
记:
a) 墙上组件. b) 手持组件.
c) 永久附着在手持组件电线上的签条(吊牌). 在第50段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线吊牌永久性测试规定的要求下判定吊牌材料和附着到手持组件上的方式. 标记应包含如下警告指示:
勿接触水
危险:
由于多数电器, 在其内的电气部件甚至在开关断开时仍是带电的. 为减少因电击而死亡的危险:
a) 勿把手持组件存放在能跌落或被拉入浴盆, 抽水马桶或水沟的地方.
b) 沐浴时勿使用.
c) 勿在近水处使用或放置于水里.
d) 如果手持组件落于水中, 立即关掉. 勿伸进水中.
以上警告中的 “危险”和标题 “勿接触水”应用红色字体, 其高度最低3/16英吋(4.8毫米). 吊牌上所有其它的字应是黑色, 高度不低于1/16英吋(1.6毫米). 所有字应使用印刷字体.
61.5.3 警告吊牌, 墙上组件或手持组件上的标记, 它们的背面应有图
61.2说明的图片警告或类似的. 插图应包括在对照色背景上的黑色轮廓线, 切伤标记线用红色. 插图的高度应不低于1英吋(25.4毫米), 其宽度应不短于2英吋(50.8毫米). 标题 “勿移动此吊牌!”和 “警告儿童电击会导致死亡危险”应使用不低于3/16英吋高的黑色字体. 所有字应使用印刷字体.
61.5.4 警告吊牌应永久地附着在手持组件的电线上, 其离墙上组件不
长于6英吋(152.4毫米)且由质地好的材料(卡纸, 布料, 塑料或类似的)制成, 以使它具有机械机度和防止容易移动. 所有外露的表面应有透明的塑料涂盖层或类似的以保护标记. 吊牌应符合第50段手持头发吹干电器吊牌永久性测试规定的要求. 吊牌应是如下的样式:
a) 旗形吊牌有一个孔以允许通过塑料带或类似紧固其在手持组件电源在线.
b) 背面有沾接剂的旗形吊牌.吊牌在其周围紧紧地包裹一次,把它沾接在手持组件电源在线.吊牌末端相互沾住,其突出的部分象一面旗帜.要求的标记显示在吊牌突出的旗帜部分上.
例外: 如果字体浮凸或凹刻深度不小于0.02英吋(0.5毫米),则标记不需使用对照色. 61.6 发钳
61.6.1 发钳或发热梳在易见处应永久地标记“警告”以及接着而来或
类似“为减少可能的电击危险,勿浸入水或在沐浴时使用”或“可能的电击,勿浸入水或在沐浴时使用”的内容,字体高度不小于7/64英吋(2.8毫米).
例如: 已研究确定可浸水的电器,不要求此标记在其上面.符合第5段风
筒浸水保护要求的电器不认为 是可浸水的.
61.6.2 发钳在其吊牌上应有一个标记,吊牌非永久性地附着在电器或
电源在线.标记应有图61.3说明的图表警告,包括显示的注意陈述.插图的高度应不小于1英寸(25.4毫米),其宽应不小于2英寸(50.8毫米).警告指示“注意------此产品能烧伤眼睛”应用不低于3/16
英吋高的黑色字体.所有字应是印刷字体.
61.6.3 在61.6.2规定的吊牌背面应有图61.4说明的图片警告,包括显
示的注意陈述.插图应包含在对照色背景上的轮廓线.插图之直径不小于2英吋(50.8毫米).警告指示“警告-------烧伤危害”和“勿让儿童靠近”应使用不低于7/64英寸(2.8毫米)高的字体.所有的字应与背景相对照且用印刷字体.
例外: 如果发钳有符合65.12的指示, 则不需提供标记. 61.7 直接插入电器
61.7.1 有安装接片的直接插入电器应在电器, 标记吊牌或与电器一起
包装的说明书上标记 “注意”以及所有如下安装指示或类似的: a) “为减少电击危险 ─ 在安装或移动电器前, 断开到插座的电源. 当移动插座盖螺丝时, 盖子可碰到插头针或插座可被替换.” b) “只用有中心螺丝的双重插座.” C) “用电器配备的螺丝固定电器.” 61.8 蜡脱毛电器
61.8.1 蜡脱毛电器应在使用中易见的位置永久清晰地标记如下信息.
每个陈述应是分离而独自存在的. “注意”的字体高度应不小于1/8英吋(3.2毫米), 其余字的高度应不小于1/16英吋. 字体也应符合61.1.4
a) “注意 ─ 为减少电击危险, 勿浸入水或其它液体中.”
b) “注意 ─ 为减少燃烧危险, 当蜡处于热状态时, 勿让儿童接触. 仅当在热设定档位发热(显示热选择标志)以及超温条件指示器关闭时使用蜡. 每次使用前参考操作手册.” c) “注意 ─ 为减少燃烧或伤人的危险, 勿把电线搭在柜子或台顶上以免儿童抓住或不小心被绊住.”
d) “此电器的生理影响尚未被____(调查研究符合此标准的组织名称或简称)研究.”
例外1):已确定可浸水的电器, 不要求此标记在其上面.
例外2):当电器配有多个发热选择设定时, 才使用(b)中的第2句. 61.9 配有IDCIS, GFCI或类似保护装置的电器
61.9.1 装有IDCI, GFCI或类似保护装置的插头表面应标记 “警告”
和接着或类似 “为减少电击危险, 勿移动, 修改或把插头浸入水中”的内容. “警告”的字体高度应不小于1/8英吋(3.2谜), 其余字的高度应不小于1/16英吋(1.6毫米)
61.10 手持风筒浸水保护装置的插座.
61.10.1 与手持风筒插头组合成整体的浸水保护装置, 其附近应有永久
清晰可读的标志. 标志应包含 “警告”字以及接着或类似 “为减少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使用后从电器的插座上拔掉插头. 在插座上勿使用直接插入(无绳)电器”的内容. “警告”的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8英吋(3.2毫米), 其余字的高度不应小于1/16英吋(1.6毫米). 使用手册 62 概述
62.1 电器应配有用户使用手册, 手册警告操作员合理而可预见的使用或
误用以减少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使用手册也应包括字迹清楚的安装, 操作以及用户保养指南. 手册或其它与产品一起包装的印刷品也应指明该产品是家用型. 如果包括在手册里, 有关预期使用的陈述应在操作指示里, 如65段安装指导所示. 62.2 有关火险, 电击或伤人的说明应是:
a) 在手册的第一部分 b) 在操作指示之前
c) 与有关组装, 操作和保养之详细说明在格式上分开. d) 手册的永久部分.
62.3 使用手册应包括说明或插图以识别电器的重要部分, 如发钳的组合
台. 插图可使用要求的文字说明以澄清其内容, 但不能用要求的文字说明代替.
62.4 下列项目应全部大写或着重强调以使它们区别于其余的正文: a) 在63.4规定说明的开启和关闭陈述 – “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或类似的, “READ ALL INSTRUCTION BEFORE USING”, “KEEP
AWAY FROM WATER”和“SAVE THESE INSTRUCTION”.
b) 标题“GROUNDING INSTRUCTIONS”,“SERVICING OF DOUBLE – INSULATED APPLIANCES”.
c)安装,操作和用户保养指南的标题.
62.5除非另有规定,说明书应使用规定的准确文字或类似确定的术语.不
能使用其它代替“警告” 和“危险”.
例外:不适合电器或部件的规定文字可以忽略或改变.
62.6在63-66段括号里的文字是解释,指示选择,比较方案或相互对照,“该(或这个)电器”使用的地
方,特定电器的名称在最后的文字里可被替代. 63 有关火险,电击,或伤人的说明
63.1有关火险,电击,或伤人的指导应警告用户合理而可预见的危险,且陈述减少此危险的预防措
施.此说明以“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或类似的为标题置于前面.
63.2在63.6目录中的项目可以编号,制造商相信需要且有关火险,电击或伤人的其它说明可包括 在内.
63.3说明文字应清晰可读且与背景相对照,说明的大写字母高度不应小于5/64英吋(2mm),小写
字母高度不应小于/1/16英吋(1.6mm).标题“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S”或类
似的以及“SAVE THESE INSTRUCTION”,其字母高度不小于3/16英吋(4.8mm). “READ
ALL INSTRUCTONS BEFORE USING”, “GROUNDING INSTRUCTIONS”,“SERVICING OF DOUBLE – INSULATER APPLIANCES”, “WARNING”和“DANGER”,其字母高度不应
小于5/64英吋,但小于3/16英吋.
63.4有关火险,电击,或伤人的说明应包括适用于电器在63.5(a)-(c)中的那些项目.“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或类似的, “READ ALL INSTRUCTONS BEFORE USING”,和
“KEEP AWAY FROM WATER”应按顺序列于表前,如63.6所示, “SAVE THESE
INSTRUCTIONS”或类似的应在所列表之后.
63.5“DANGER”和“WARNING”应完全用大写字母或予以着重强调以使它区别于其余的正文,在
63.6中“DANGER”下说明的结果应遵循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状态下预期的结果,如此以
至首先阐述最重要的项目,接着以下行的顺序阐述其余的说明. 63.6对于“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的结果,通过“DANGER”说明显示,两套指南,
在(a)中的说明适用于所有手持风筒和发钳.在(b)中的说明适用于不同于手持风筒和发钳的
器具.不同于手持风筒和发钳个人修饰器具的制造商可选择使用在(a)和(b)中的说明.在(c)
中“WARNING”下的指导结论适用于所有个人修饰器具.在63.7中的其它项目应遵循规定
的结论.其它被制造商确定有关火灾,触电或人身事故的说明可包括在内.
a) 手持风筒和发钳
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
当使用电器时,忧其当儿童在场时,应总要遵循基本的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如下:
使用前阅读所有的说明. KEEP AWAY FROM WATER
DANGER-由于多数电器,带电部件在电掣处于OFF状态下仍是带电的. 为减少因触电而死 亡的危险:
1. 使用后立即“拔掉插头”. 2. 沐浴时勿使用.
3. 勿把它存放在能落于或被拉入浴盆或水沟的地方. 4. 勿放置或跌落入水或其它液体中.
5. 如果器具跌落于水中,立即“拔掉插头”,勿伸入水中. b)不同于手持风筒和发钳的器具
IMPORTANT SAFETY INSTRUCTION
当使用电器时,忧其当儿童在场时,应总要遵循基本的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如下:
使用前阅读所有的说明 DANGER-为减少电击致命的危险: 1. 使用后立即拔掉该电器的插头.
例外:对于永久安装墙上固定式风筒,不要求此说明. 2. 沐浴时勿使用.
3. 勿把器具存放在能落于或被拉入浴盆或水沟的地方. 4. 勿放置或跌落于水或其它液体中.
5. 勿伸手拿已跌落于水的器具,立即拔掉插头.
例外:对于永久安装墙上固定式风筒,说明陈述为“如果手持组件跌落于水中,立即关掉手持组件,勿伸入水中拿.”. c)对于所有器具:
WARNING-为减少燃烧危险,电击致命,火灾或人身事故. 1. 当插上插头时,勿让电器无人照看.
例外:对永久安装墙上固定式风筒,不要求此说明.
2. 当电器被在或靠近儿童或有点残疾的个人要使用时,要密切监视. 3. 仅以其预期的使用方式使用该电器,如此手册所描述.勿使用非制造商推荐的附件.
4. 如果器具有损坏的软线或插头,如果器具不正常工作,或如果器具已跌落,损壤或跌落入水中,勿再使用该电器.
例外:对于手持风筒,此说明的“如果器具已跌落”部份不作需求. 5.勿使电线接触发热表面,在器具周围勿包裹电线.
6.勿阻塞器具的气孔或把器具置于软表面上,如放在气孔可被阻塞的床或睡椅上.保持气孔没有 纤维屑,头发和类似的. 7.睡觉时勿使用.
8.勿跌落或插入任何物体进入开口或软管.
9.勿在户外使用,也勿在气雾剂(喷雾)产品被使用的地方或氧气被管理的地方使用.
10.仅连接该电器到适当的接地孔.见接地说明. 例外:对于不接地的电器,不要求此说明.
11.灌注前拔掉器具的插头.只灌注水(于水箱中).勿满溢(或指定灌注说明).
例外1):对于配有可分离水箱的器具,该说明仅包括“只灌注水于水箱中”.
例外2):对于没有水箱的电器,不要求此说明. 12.此器具勿使用延长线. SAVE THESE INSRUCTIONS
63.7除了在63.6中的说明外,还应包括如下的说明: a) 对于面部汽蒸器:
13.只在水平面上使用面部汽蒸器. 14.勿使用添加剂.
15勿使面部汽蒸器保持在一个位置靠近你的脸,由于这会导致烫伤. b)对于有水箱的卷发电热器: 13.在水平面上使用卷发电热器.
14.当打开盖子时,使用手柄以减少烫伤危险,远离雾或蒸汽孔. 15.勿接触支撑卷发器的杆,它们是热的 c)对于没有水箱的卷发电热器:
11.勿接触支撑卷发的杆,它们是热的. d)对于使用液体且非手持式的风筒 13.在水平面上使用此风筒
e)对于手持式风筒,发型设计梳,或毛刷
13.勿使热风直接对向眼睛或其它热感应区域.
14.在使用过程中,附件可以是热的,触摸前让其冷却. 15.器具在运用时,勿把它放置任何表面上. 16.当使用电器的时候,勿让头发触及气孔. 17.勿使用电压转换器进行操作.
例外:对于双电压手持头发吹干电器,说明应: 1) 描述和附加说明电压转换器;
2) 警告勿使用在说明中未特别指明的电压转换器,而此说明对于电器的使用是可以接受的,用于电器可以接受的电压转换器应在说明中通过制造商名称和指定目录以及信息来源予以标识. f)对于永久波器具:
13.勿触及电器的热表面,使用手柄或球形捏手. g)对于有水箱的发钳:
13.当使用时此发钳夹是热的,勿让眼睛和裸露的皮肤接触热表面. 14.当发钳是热的或插下插头后,勿把它直接放置在任何表面上.使用提供的支架.
15.如果发钳太靠近皮肤,头皮或眼睛,或如果不正确使用发钳,当喷蒸汽时,此发钳会燃烧.
16.为减少与蒸汽孔喷射出来的热水接触的危险,每次使用前离开人身操作蒸汽按钮试用发钳.
例外:如在39.1.7中描述的功能测试所确定的任何使用条件下不会产生水滴的发钳,不要求此说 明.
h)对于没有水箱的发钳:
11.当在使用时,此发钳和夹子是热的.勿让眼睛和裸露的皮肤接触发热表面.
13.当发钳是热的或插上插头后,勿把它直接放置在任何表面上.使用提供的支架.
i)对于假发或毛刷吹风机:
11.勿用此吹风机干燥易燃原料制成的假发(或毛刷).
13.已用可燃原料清洗的假发(或毛刷),如果仍有清洗剂在其上面或里面,则勿用此吹风机干燥之. j)对于洗涤剂发热器:
11.使用配有--------(含有气雾剂容器的洗涤剂容器,趋向于与洗涤剂发热器一起使用)
k)在使用前,确定双电压选择器在其正确的电压文件位.在插入插头前,阅读包含在此手册说明部份 有关双电压的信息.
例外:对于没有双电压选择器的双电压器具,说明只需包括“在插入插头前,阅读包含在此手册说
明部份有关双电压的信息”.
14.“此电器在工厂被设定--------伏特进行操作,参考此手册操作说明部分转换压--------伏特进行
操作”或类似的.空白处填于适当的电压数值.
例外:如果器具在电压范围之上进行操作且不要求用户调节,则此说明不适用,如使用正极温度系
数(PTC)发热组件的电器,趋向于在电压范围之上进行操作且不要求用户调节.
l)对于蜡脱毛器具
13.仅当已在热设定---------(显示热选择器标志)加热时,以及当蜡达到适合温度后才能用蜡.(通过
趋温条件指示灯的功能确定适合的温度-例如,当指示灯熄灭时)
例外:当电器配有不止一个热选择设定时此说明才适用,如7.3.3所注释. 14.仅使用--------蜡(器具所用蜡的名字和名称)
15.在眼睛附近或其它热敏感区域勿使用热蜡,勿在有损伤,发疹或在长肉的皮肤表面上使用热 蜡.
16.勿触及热表面.使用手柄或球形捏手(或指定其它可触及的表面) 17.在水平面上使用此器具.
18.勿让软线搭在儿童能拉住或不小心绊倒的桌或柜的边缘.
19.当不使用时,从插孔里拔掉插头,搬运,清洁和储存器具前,让其冷却. 20.“此电器的生理影响尚未被--------(调查研究符合此标准的组织名称或简称)研究”.
21.在使用前,试用热蜡于小块皮肤上以观其热度和可能的皮肤反应.如果对过敏反应有怀疑或如
果有循环问题,建议在使用该器具前咨询医生.
63.8有关火险,触电或人身事故的说明应包括在63.9(a)-(f)规定的说明中.在62.9中规定的说明应
立即随着63.6(或63.7,如果适用)规定的说明,“DANGER”应完全用大写字母或着重强调以 使它区别于其余正文.
63.9使用手册应包括适用于电器在(a)-(f)中的那些说明.对于线连接电器,其接地说明在(a)-(c)中
所示,在(a)中的说明适用于所有接地的线连接电器,在(b)中的说明适用于不同于额定值小于
15A且在120V的电源电路上使用的接地线连接电器.在(c)中的说明适用于不同于(b)中说明
规定额定值的所有线连接电器.在(d)中的说明适用于使用延长线的电器,在(e)中的说明适用
于永久连接电器,在(f)中的说明适用于双层绝缘的线连接电器. a)对于接地的线连接电器:
接地说明
此电器必须接地,万一短路,接地可给电流提供一个低阻路径以减少触电危险.电器装配有一根接地软线,此软在线有接地插头.插头必须插入插孔,插孔被适当地安装和接地符合所有当地的规则和条例.
危险--------不适当使用接地插头会导致触电危险.如果怀疑电器是否正确接地,可让合格的电工或维修人员检查一下.勿修改配合电器的插头-如果插头不适合插孔,让电工安装一个合适的插孔.
如有必要修理或替换软线或插头,勿把接地线连接到叶片端子上.接地导线是有绝缘体的导线,其外部表面是绿色,可有或没有黄色带在其表面.
b)对于额定值小于15A且在120V电源在线使用的接地的线连接电器: 电器用在120V的电路上且有一个接地插头.接地插头看起来象图表63.1中图A说明的插头.临时的连接器看起来象图B和C说明的一样,如果没有适当的接地插孔,它可用于连接此插头到2极插头座上,插座如图B所示.仅用临时的连接器直至适当的接地插孔(图A)被合格的电工安装.从连接器延伸出来的绿色硬挂耳,耳状物或类似的应永久连接地面,如接地的插孔盒盖子,无论何时使用连接器,必须使用金属镙丝固定其在位置上.
c)所有其它接地的线连接电器
电器用在额定值为120V(或更大)的电路上,在工厂配备电线或插头以连接电路.确定连接电器到与插头同样配置的插孔里.勿修改提供的插头.如果它不适合插孔,让合格的电工安装一个合适的插孔.如果电器必须重新连接以用于不同类型的电路上,让合格的维修人员重新连接它. d)对于延长线
如有必要使用延长线,仅使用3线延长线,此延长线要有一个3叶片接地插头,以及使用一个3个槽口的插座,此插座能接纳插头在其位置上.替换或修理损坏的线. e)对于永久连接电器 接地说明
电器必须与一个接地的金属永久线路系统连接,或设备接地导体必须与电路导体一起使用,且连接到电器上的设备接地端子或导线上. f)对于双层绝缘的线连接电器 双层绝缘电器的维修
在双层绝缘电器里,提供两个绝缘系统代替接地.没有接地装置提供在双层绝缘电器上,也不应有加设在电器上用于接地的装置.维修双层绝缘电器要求特别小心以及对系统的了解,且应通过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双层绝缘电器替换的部件必须与其放置的部件相同.双层绝缘电器标记“Double insulation”或“Double insulated”.符号(方块内的方块) 也可标记在电器上 64安装说明
64.1安装说明应包括安装电器以备使用的所有信息,以标题“安装说
明”或类似的置于前面..
64.2 对于有悬挂装置的电器,应提供有关悬挂装置正确安装的说明.墙挂式风筒,见80节使用 和检修说明.
64.3 对于永久安装墙上固定式风筒,应提供如下说明:“仅把手持组件安装在不会落入浴盆, 水沟或沐浴的地方”.
64.4 如果在10.5中的例外规定的固定五金件没有提供给电器,说明应包括所需五金件的描述 和插图以安装电器. 65.操作指导
65.1操作指导应包括操作电器需要的所有信息,以标题“操作指导”或类似的置于前面,操作指
导应紧接着在63.9中规定的说明.
65.2操作指导应解释和描述电器用户操作控制器的位置,功能和使用,警告不要瞎搞此装置.它
们也应包括在65.3-65.7规定的信息.
65.3对于使用自动复位热限制器的电器,且该限制器能断开整个电器,指导应告诉用户在热限
制器运作时做什么以及采取适当的措施.
65.4使用水、添加剂、调节剂或其它有或没有水溶液的电器,或依靠水的导电性进行操作的电
器(电极型电器),此电器利用热苏打、食盐或其它物质以提高水的导电性是受到规定的,
有关适当液体或添加剂的使用和其确定容量应提供特定的说明(见73.1).
65.5对于双电压电器,程序如下:
a) 如果提供有电压选择器,改变之,
b) 每个电压设定,应有正确的电源连接装置.
另外,应有下列文字或类似的“在美国使用,电压选择器开关放置到120V檔位,在几个海外国家使用,电压选择器需调到240V檔位.在使用电器前确定在几个海外地区电压可用,对于连接240V电源,使用正确配置插头连接器为电源插座”.
65.6对于要求有一个极化插头的电器,应提供如下说明:“该电器有一个
极化插头(其中一个叶片
比另一个宽).作为安全特征,此插头仅以一种方法适合在极化的插孔里. 如果插头不能充分地适合插孔,倒转插头.如果仍不适合,联系合格的电工.勿企图
违背此安全特征.” 65.7 对于在61.4.1中描述类型的电器,在接地失效电路断开器保护的电路上使用电器
(无论何时在浴室使用)应作说明.另外,应包括所有如下的信息(例证见图65.1)
a) 接地失效电路断开器是什么. b) 怎样减少因触电而死亡的危险.
c) 可用的类型(手提式的和永久的),陈述永久型需电工安装.
d) 图形符号(如在图65.1中插入卡的八角型)和涉及的对象(如在图65.1中插入卡前八角形的“Stop”)或类似的警告字用红色,与背景色相对照.在图65.1中插入卡前“接地失效电路断开”,以及符号(圆圈和斜线)和图65.1中插入卡背面的“勿等,现在安装一个”用红色,与背景色相对照.其余说明用不同于红色的颜色,且与背景色相对照.
说明应是手册或附页或类似上的永久部份,在呎吋上不小于
3\"X6\"(76.2mmX152.4mm).通过折迭附页或类似的,通过包装方法,或通过手册上印刷说明的安排,其最小呎吋不应减小. 65.8对于蜡脱毛电器,应提供如下说明:
a) 使用蜡的类型和容量,加热和熔化蜡的程序,在预期加热档位的时间长度或类似
适当的说明以在皮肤上应用前确定蜡的正确温度.
b) 在一小块皮肤上试用蜡以感知其热力和可能的皮肤反应. c) 建议在头发飘动的身体区域使用,应避免在敏感的区域. d) 警告不要在损伤,发疹和正在长肉的皮肤上使用蜡.
e) 超温条件指示器之用途解释,如有要求(见7.3.3和7.3.5),当显示超温条件时,警告勿继续使用.
f) 说明指示正确的方法,由此而清理电器溢流或剩余的蜡.
65.9对于配有IDCI,GFCI或类似保护装置的电器,应提供如下或类似的说明:
配有保护装置的电器在一些异常条件下(如电器浸入水),可使电器
不能运作,如果电器已不能运作,把它送至维修中心检修.对于有用户重设保护装置的电器,说明应是:
a) 描述试用和重设键的用途, b) 指定试用的频率,
c) 描述保护装置正确功能的迹象,
d) 在正确的功能条件下电器不能操作的现象可以不理,或送至维修中心进行检修. 例外: 对于有用户重设保护装置的电器有重设复位性能而没有测试功能,说明应提醒用户其复位性能以及怎样和何时使用它,还要提醒用户作为浸水的结果,保护装置跳闸后勿再重设和使用电器. 65.10 有关5.10(J),说明应:
a) 描述插座的预期使用,如预期被使用的器具典型类形 b) 指明器具的额定值不能超过插座上标记的数值 c) 指明使用后要拔掉电器的插头
d) 指定插上和拔掉风筒插头和第二个器具插头的次序 e) 警告不要使用直接插入(无绳)器具
65.11关于在65.10(d)中规定的插上和拔掉风筒插头和第二个器具插头的次序,说明应指定先插
入风筒浸水保护装置插座,然后插入墙上插座插孔.对于拔掉电器的插头,说明应指定先从
墙上插座拔掉风筒的插头,然后再从保护装置插座上拔掉插头. 65.12发钳应提供一个说明作为使用手册的永久部份或作为一个插入卡,插入卡由图61.4说明的
图片警告组成,且包括显示的预防陈述.插图的呎吋,字体和其它规格应如61.6.3中所规定.
例外: 如果发钳有符合61.6.3的标志,则不要求有此说明. 66. 用户保养说明
66.1 用户保养说明应包括所有的清洁和维护 --- 润滑, 调整和类似的 --- 预期被用户执行, 且应把标
题 “用户保养说明”或类似的置于面前.
66.2 使用手册应包括一个警告, 告诉用户任何其它的维护要通过授权的维修代理商执行, 或该电器没 有用户维修的部件.
66.3 使用手册应包括一个特定的说明, 当不使用电器时, 软线及整个电器的正确储存方法; 以及在使用
时软线的维护(如假定手持电器的软线扭曲在一起, 在使用前让软线
勿扭曲, 或类似的.)
电极型电器 67. 概述
67.1 在120V 分支电路上使用设计为家用型的手提电极型电器应遵循此标准所有的适用要求以及随后
的特别要求. 提供给电极型蒸发或发热器具的配件, 包括在那些电器的要求之下. 68. 结构 68.1 电极型面部气蒸器或配件应有一个保护装置或组装文件板以防止在预期的使用过程中热水滴飞溅入
电器的面部区域. 组装档板应是可接受的原料构造, 以要求的方式安装带电部件的外壳. 68.2 插入的组装档板可由两层或更多层组成以给所有的开口提供缓冲作用.
69. 操作测试
69.1 电极型面部气蒸器, 当经受69.2节规定的操作测试时应: a). 没有看得出的变形或其部件任何地方的破裂.
b). 没有电弧放电或在表面上留下痕迹或穿通绝缘原料等迹象. c). 没有灼热或火焰现象.
d). 在用户面部放置的区域不能喷射.
e). 在一单个电器里没有多于5个灰士破裂.
69.2 以预期使用完全组装好的三个样机要经受下列测试. 准备好每升蒸馏水含4克氯化钠(NaCl)的测试
溶液. 通过一个20A的时间延迟灰士. 把电器的电极部份连接150V 的交流电源, 从装有测试溶液
的非导电容器灌注溶液至推荐的水平. 电极部份电流减少到小于电极部份额定电流20%的平均值
后, 仍保持电器与电源连接额外10分钟. 不倒空或清除, 然后往电器中注入电阻大于20000欧²厘米
的蒸馏水, 除去游离的水或自来水. 持续进行完整的30个周期. 第30个周期后, 让电器断电, 注入 自来水, 然后清空. 以注入使用含盐测试溶液开始重复以上的步骤9次以达到300个操作周期. 如 有溶液盐损失, 加入足够的氯化钠到蒸馏水,除去游离的水或自来水中以防止周期的操作部份超过
最初操作周期耗费时间的200%. 如果在测试过程中任何时间灰士烧断, 清空电器, 注入自来水, 允 许保持5秒钟再清空. 然后往电器中注入测试溶液继续测试.每次注入都应仔细, 只注入到制造商推
荐的水平, 勿使样机溢流.69.3 不同于69.1规定的电极型电器, 当经受69.4规定的操作测试时应:
a). 没有看得见的变形, 也没有其部件任何地方的破裂.
b). 没有电弧放电或在表面上留下痕迹或穿通绝缘原料等迹象. c). 没有灼热或火焰现象.
d). 在电器外部周围没有水的持续喷射. e). 在一单个电器里没有多于5个灰士破裂. 69.4 三个样机要经受69.2节陈述的测试.
例外: 测试溶液为每升蒸馏水含3克氯化钠. 70. 泄漏电流测试
70.1 电极型电器应如此构造, 以其预期的方式组装电器以便使用, 在外壳或保护装置上没有通过铜合
金杆触及带电水的开口, 铜合金杆尺寸如下: a). 如图70.1所说明.
b). 如在6.5.3 – 6.5.5 所确定.
70.2 当电器使用硬水溶液操作时, 硬水溶液由每升蒸馏水含1/2克硫化钙(CaSo42H2O)组成, 在预期操作
的任何条件下, 从可接触表面(包括那些被液体润湿的)得到的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5mA.
70.3 在70.1, 70.2 和70.4规定的限定过程中, 对于特别用途其接受性尚未确定的档板或外壳要移开.
70.4 在下列条件(a)和(b)中测量的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5mA:
a). 在室温下的样机灌注入硬水溶液(如70.2所规定制造), 灌注容量等于最大推荐容量的150%. 电器
运作时, 在任意方向和不大于30度角倾斜以产生最大的泄漏电流而得到接地的泄漏电流. 在测
量中使用的探针是有绝缘手柄的铜合金杆. 其尺寸如图70.1所说明.
b). 把电器固定在水平面上, 注入最大推荐容量200%的硬水溶液, 重复在(a)中的测试.
例外: 如果电器装配有一个极化插头, 插头在预期的位置插入插座, 泄漏电流不应大于0.5mA. 变换极性,应不大于5mA.
70.5 在70.2 – 70.4简述的测试过程中:
a). 插头(包括极化插头)在一个位置插入插座使电器通电, 插座与接地的电源电路连接, 然后变换极 性.
b). 电源电路电压调节到测试电压, 如在37.1.13所规定.
例如: 不增加电压以产生额定输入功率. 电解液在发热条件下产生最大泄漏时进行泄漏电流测
量,使用在31.5节描述测量电路. 71. 拆卸和重装
71.1 如果为了清洁, 结构牵涉到任何部件的拆卸, 确定电器不可能以导
致火险, 触电或伤人危害的方 式进行重装. 72. 标志
72.1 电器应标志如下:
a). 在灌注过程中, 灌注水准标志能容易地与实际水准相比较, 或结构使用完整的测量容器或其它测
量装置以便灌注. 如果测量容器不与电器结合为一个整体, 除了使用提供的任何量具外, 还要 用标准 的量度表达容量.
b). “注意” 以及接着的或类似: “触电危险. 提供继续的保护以防触电:
1).灌注,冲洗或清洁前断开电源线.
2). 勿填充至灌注标志以上或灌注勿多于____杯水.”
c). 灌注,清洁和冲洗电器的说明, 以及使用添加剂的任何说明. d). 勿使儿童触及电器的说明.
e). 把电器置于不会翻倒地方的说明.”
72.2 有水箱或沸腾容器且其容量为8盎(23.7mL) 或更小的电极型电器应标志 “注意”以及接着的或类
似: “如果电器翻倒, 为减少水温过度导致燃烧的危险, 遵循制造商关于灌注,清洁和冲洗的说明.”
“注意”的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8英吋(3.2毫米), 其余的字体高度不应小于7/64英吋(2.8毫米). 对
于电极型电器, 此标志应还有72.1节规定的标志.
例如: 当根据制造商的说明灌注水时, 放置在30度的斜面上, 确定最可能导致水喷射或溢流的位
置, 释放不多于2盎(5.9mL) 水的电器,不要求有此附加的标志. 72.3 注意标志和说明应永久清晰可读, 置于不能移动的部份上且不损害电器的操作.
72.4 指导操作者的注意标志和说明, 在电器的预期使用中应清晰可读且易看得见. 其它维护说明标志,
当此维修完成时, 也应清晰可读且易看得见. 减少伤人危害的标志应以 “注意” 字置于前面. “注
意”的字体高度不小于3/32英吋(2.4毫米). 72.5 要求永久保存的标志应是:
a). 模具成形的, 冲模压制, 漆镂刻, 压印或在金属上蚀刻. b). 不可磨掉的压印字母. c). 对于特别应用, 通过沾胶剂稳固压力感应标签以符合要求(见55.1 – 55.7). 确定标志的永久性, 要
考虑电器的普通用法, 搬运和储存. 73. 操作说明
73.1 制造商应提供电器的操作说明, 说明包括如下. 这些说明应在其独
自的章节内. 紧接着63.8节要 求的说明.
a). 由于电器的使用, 可能存在的有关火险, 触电或人身事故的信息. 说明应提醒用户勿让儿童触及
电器, 以及把电器置于不会翻倒的地方.
b). 由于电器的过量填注或清洁而没有断开电源线, 有关潜在触电危险的足够信息.
c). 清洁电器有关建议的说明, 清洁电器包括拆卸(和重装)以及使用添加剂的任何需要.
墙挂式风筒 74. 范围
74.1 这些要求适用于额定250V 或更小的线连接风筒, 此风筒由两个不可拆卸的组件组成 – 手持组
件和墙上组件, 在两组件之间有一根软线. 手持组件具有头发吹干功能, 在使用过程中被用户的手
支撑. 墙上组件挂在墙上, 当不使用时, 有装置用于固定或支撑手持组件. 75. 概述
75.1 电器应符合第2-66节规定的适用要求, 以及第76-80节规定的要求. 手持组件应符合手持风筒的
适用要求. 如果在76-80节中的要求和在2-66节中的要求之间有差异, 采用76-80节中的要求. 76. 结构
76.1 根据安装要求, 电器应配备必要的所有五金件以用来悬挂墙上组件. 电器结构应能经受51.1中描
述的力, 没有损害支撑表面, 悬挂装置, 或没有损害电器而导致触电, 火灾或伤人危害.
76.2 墙上组件应置于墙上的悬挂装置上. 从悬挂装置上拆卸墙上组件不需使用工具, 但要求用户积极 而仔细的行动.
76.3 当把手持组件放在墙上组件上时, 电器的结构应使手持组件不能通电.
76.4 根据22.1.1提供的电掣应在墙上组件里, 在手持组件里, 或墙上组件和手持组件里都有电掣. 应标
定电掣以至用户能容易接触而关掉组件. 77. 性能
77.1 作为研究的一部份, 应试行安装墙挂式风筒以确定安装是否可以实行以及说明是否详细和正确. 77.2 电器应符合33节浸水检测电路断开器(IDCI)跳闸时间测量测试. 手持组件和墙上组件应同时浸入,
手持组件应以从其支架上卸下来.
例外: 1). 有GFCI 保护的墙挂式风筒不需经受此测试.
2). 有5.5之例外中描述的保护装置之墙挂式风筒不需经受此测试.
78. 标志 78.1 墙上组件或悬挂托架在安装过程中应永久地标志在容易看得见的地方, 标志内容为 “危险”和接
着的或类似: “为减少因触电而死亡的危险, 勿安装在组件能跌落入浴盆或水沟的地方.” 字体颜色与
背景色相对照. “危险”的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5英吋(3.2毫米), 其余字的高度不应小于1/16英吋
(1.6毫米). 所有的字使用印刷字体.
例如: 如果字体浮凸或凹刻的深度不小于0.02英吋(0.5毫米), 则标志不要求使用对照色.
78.2 应提供符合61.4.2 – 61.4.4 的警告吊牌; 然而, 可选择使用如下项目:
a). “使用后总要拔掉插头”. 见61.4.2(a) b). 标明 “拔掉插头”见图61.1 79. 使用和检修说明
79.1 符合63节有关火险,触电或伤人危害的警告说明应被提供, 且作如下修改:
a). 重要安全说明(见63.6)DANGER下第1条应替换为 “勿把组件安装在能跌落入浴盆或水沟里的地
方. 使用后总要把手持组件放回墙上组件上.”
b). 重要安全说明(见63.6)WARNING下第1条不需提供.
c). 如下陈述或类似: “为了安装稳固, 周期性地检视墙上组件, “应包括在重要安全说明(见63.6) WARNIGN 下第9条后面. 80. 安装说明书
80.1 墙上组件之悬挂安装说明书应与墙挂式风筒一起包装. 说明应包括一份提供的项目表(如镙丝,锚,
托架和类似的五金件); 安装表面准备的步骤说明, 悬挂五金件的应用, 悬挂五金件的方法以及类
似的.80.2 安装说明应包括在78.1规定的警告, 把在80.1规定的详细说明放在前面.
补充的SA – 风筒配件 SA1 范围
SA1.1 这些要求适用于可称为直接插入装置的风筒配件, 它只与手持风筒一起使用以减少由于偶然浸
入水而引起的触电致命危险. 当接地的泄漏电流超过预前规定的数值而小于要求使电源电路超流
保护装置运作的数值时, 这些装置其功能可断开连接风筒的电路所
有导体. 在线的一边, 风筒配 件附有极化叶片以与15A, 125V 的插座一起使用, 在负载的一边, 提供极化的15A, 125V的插座 孔以连接手持风筒. SA2 概述
SA2.1 风筒配件应符合此补充的要求, 以及UL943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规定的适用要求.
例如: 当符合下列情况时, 风筒配件不要求符合UL943高电阻接地失效测试:
a). 在任一电源导体里有断开电路.
b). 仅在使用时接地的电路导体在负载电路里的一点上也接地. SA3 标志 SA3.1 概述
SA3.1.1 风筒配件, 包装以及说明书应含有标志, 标志容易看得见且其字体颜色与背景色相对照. 大写
字母的高度不应小于1/8英吋(3.2毫米), 小写字母的高度不应小于1/16英吋(1.6毫米) SA3.2 风筒配件
SA3.2.1 风筒配件的面部应永久地标记: “只用于手持风筒 – 不用于其它器具或延长线.”
例外: 如果标志太大而不能放置在配件的面部, 如果配件的面部标记 “仅用于风筒”, 标志可置于 安装看得见的另外表面. SA3.3 产品包装
SA3.3.1 风筒配件的包装应标记: (内容见英文版) SA3.4 说明书
SA3.4.1 风筒配件的说明书应包括: (内容见英文版) SA4 说明
SA4.1 被接地失效断开器保护的电路上的风筒(无论何时在浴室使用) 应提供有使用说明. 信息应包
括描述接地失效电路断开器是什么. 怎样减少因触电而死亡的危险, 可用类型(手提式和永久式),
以及陈述永久型需合格电工安装. 图SA4.1显示了这些说明的例子.说明也应包括一个图例(如图
SA4.1显示的插入卡前面上的八角形), 和相关的(如八角形内的 “STOP”), 或类似的字. 这些说明 应是说明书或附页上的永久部份.
SA4.2 说明书应有配件使用的说明. 这些说明应包括测试目的和配件重设键上的信息, 以及规定测试
的频率. 说明书也应描述配件正确功能的指示, 指导用户勿再用已浸水的风筒. 但要把它送到维修 中心进行检修.
附录A 部件标准
此标准包括产品的部件标准如下: 标准名称 --- UL标准
插头和插座 --- UL498 镇流器,莹光灯 --- UL935 接地失效,电路断开 --- UL943 浸水检测, 电路断开 --- UL1664 软线,电源线 --- UL817
电器设备使用的双层绝缘系统 --- UL1097 花线和混和线 --- UL62 灰士支架 --- UL512
Edison底灯座 --- UL496
莹光灯灯座,起辉器和起辉器支架 --- UL542 限制控制 --- UL353 马达驱动器具 --- UL73 马达 --- UL1004
聚合物原料-长期特性评估 --- UL746B 聚合物原料-短期特性评估 --- UL746A
聚合物原料-电器设备评估中使用的 --- UL746C 线路板 --- UL796
热马达保护器 --- UL547 定时电掣 --- UL917
特殊用途电掣 --- UL1054
胶带,聚氯乙烯, 聚乙烯和橡胶绝缘 --- UL510 温度指示和调节设备 --- UL873
电器和部件中使用的热断开装置 --- UL1020 使用铜导体的线连接器和焊接片 --- UL486A 橡胶绝缘的电线,电缆 --- UL44 热塑绝缘的电线, 电缆 --- UL83
UL859第十版本家用电动个人修饰器具标准的代替要求
显示的要求是己被此版本要求`代替的当前要求. 在括号里的编号涉及未来有效期的新要求已代替这些要求. 保存当前的要求, 勿丢弃以下的要求直至得到其有效期.
59.2 当连接一个电路, 在满载条件下处于工作温度测量风筒的输入功率, 电路保持如下值:
a). 对于额定110V-120V的风筒为120±6V.
b). 对于额定220V-240V的风筒为240±12V. c). 所有其它电压额定值的风筒为标记的电压.
控制电掣或类似的,如果有, 设定其产生最大输入功率.
例外: 如果能证明可得到类似的结果, 可执行输入测试, 而生产线设备不使每个样机运作必要的时间以达到其工作温度, 或不直接显示瓦特值, 或两者有之.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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