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2011修订版)
关于严格执行《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现场安全核查表》(修订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科工贸信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以下简称〘安全核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现场安全核查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重视和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现场安全核查工作,把〘安全核查表〙作为日常检查、督查和行政许可现场安全核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认真对照核查表内容逐项逐条检查,确保现场检查、核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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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组织好安全许可现场核查。由所在地县(区)(不含顺德区)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新、改、扩建企业(项目)以及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应由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场安全核查工作。现场安全核查组原则上应当根据核查企业的类型、规模和危险程度,由具有化学、化工机械、机电、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3名以上(含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涉及危险工艺和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由5名以上(含5名)上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严格规范现场安全核查工作内容。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核查时,检查人员应按照〘安全核查表〙所规定的核查内容和核查方式,逐项检查并详细填写核查情况。核查结束后,要全面汇总核查情况,参加核查的专家和有关人员在“签名表”中签名,核查结果应由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确认,组织核查单位应在〘安全核查表〙签章认可。
四、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对现场安全核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凡隐患未落实整改的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为其申请材料出具同意上报的意见送省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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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的通知〙(粤安监〔2008〕40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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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
被核查企业: 组织核查单位(盖章):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安全基础管理 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1)是否按规定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参加相应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从业人员从业条件及配备是否符合总局41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和“粤安监〔2009〕374号”文件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企业实际制定总局41号令规定的包含但不限于19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关键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是否张贴上墙。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有关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或相关管理制度。 (4)换证企业是否定期报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半年报表〙。 1 查看员工档案、任命文件和培训记 录,核查所持证书 2 抽查制度及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劳保用品、 安全费用、事故处理、检测检验报告等台帐或资料 二、周边环境和现场布局 3 周边环境 现场核实企业与周(1)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边场所、区域的相 业应建在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互影响程度 域内)。 - 4 -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核查情况及意见 4 (2)企业周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要场所、设施和区域。 (3)企业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和区域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厂内布局 (1)总体布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2)是否设臵与储存物料火灾危险性等级相现场核查 匹配的仓储设施;控制室、配电房等辅助建筑的设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是否分开设臵,并采取相对独立的管制措施。 工艺本质安全 (1)是否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2)新、改、扩建的企业,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是否按规定设臵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或紧急停车系统。 (4)有超压爆炸危险的设备是否按要求安装用于泄压的设施。 检测、报警设施 (1)生产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安装压力、温度、液位、流量、浓度等检测或报警设施,并处于适用状态。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是否按规定安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并处于正常状态。 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保障 5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 定查看 6 现场抽查 - 5 -
序号 核查内容 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特种设备 (1)各种电气设备、管线敷设和仪器仪表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2)是否采用易产生静电和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器具。 (3)防雷、防静电、电气安全等安全措施是否齐备,并处于适用状态。 (4)特种设备是否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安全防护措施 (1)生产设备、设施的防护罩、防护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等设施是否有效。 (2)根据工艺需要设臵的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是否完善。 (3)生产场所的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防滑、防灼烫等设施是否完善。 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1)生产车间、仓库是否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的设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厂房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重点设施是否安装阻火器或设臵安全水封、防油(火)或围堤等。 现场管理 (1)生产场所是否堆放过多的物料(一般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生产、储存装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库房是否存在混放、超高超量存放等现象,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是否符合要求。 (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总局40核查方式 核查情况及意见 7 现场抽查 8 现场抽查 9 现场抽查 10 现场抽查 - 6 -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核查情况及意见 11 号令的要求。 紧急处置和“清净下水”设施 (1)是否按要求设臵洗眼器、冲淋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2)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是否畅通,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 (3)是否根据工艺需要,设臵相应的事故状现场抽查 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臵设施或措施。 (4)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是否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消防安全措施 干粉、泡沫等消防器材,消火栓、高压水枪现场抽查 (炮)、消防水管网等设施是否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并处于适用状态。 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现场抽查 装备,员工是否按要求正确佩戴或使用。 安全警示标志和“一书一签” (1)安全警示标志牌,告知牌、安全色(含消防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警色)的设臵是否齐全、醒目。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是否设臵安全警现场查验 示标志牌、告知牌。 (3)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外包装上加贴或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12 13 14 - 7 -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核查情况及意见 四、依法生产和隐患整改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扩建或违规搭建生产、储存设备、设施。是否擅自启用已现场查验 经相关部门封存的生产、储存设施。 (2)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或督查中提出的,以及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已落实整改。 现场查验 (2)许可现场安全核查时,应查验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是否与企业现场相符。 15 16 现场安全核查意见
参加现场核查(检查、督查)人员签名表 姓 名 从事专业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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