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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银行卡非法买卖宣传活动总结

来源:华佗小知识

打击银行卡非法买卖

宣传活动总结

接到上级转发的关于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及XXX号文件,结合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公众教育服务、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我社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在4月份开展了主题为“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祸无穷”的宣传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我社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提升了我社金融服务水平。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活动的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我行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成立了打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XXX主任任组长,全体员工参加,在辖内组织开展主题为“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祸无穷”的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

为扩大我社金融知识的宣传面,让辖内村民、客户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普及,我社充分利用自身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采用LED屏进行宣传,在活动期间我行利用各网点的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防范金融风险知识,让大众了解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的行为,给社会及个人带来极

大的危害。二是采用横幅、折页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我社向辖内客户发放宣传折页,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向广大客户讲解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买卖内容有哪些并且此举对自己及社会带来的危害有哪些,引导客户如何来维护自身安全,比如应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账户存取工具、个人信息、手机卡等,不能出租、出借、出售,及时处理废弃银行卡,不要随意丢弃等,持卡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三是临柜人员、大堂经理充分利用营业厅内柜台及填单台处为客户进行宣传与普及,成为了宣传活动的主阵地。

三、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效

1、提升了我行社会形象。

通过本次与客户近距离的接触,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认知,使客户了解非法买卖银行卡对自己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树立了我行品牌银行的良好形象,获得了辖内广大客户的欢迎和好评,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引导了客户观念的有效转变。

通过本次活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了公众金融安全和金融知识水平,积极引导客户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安全用卡,为社会公众营造了一种科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

2022年4月20日

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活动总结报告 2000字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消息,为有效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发[2014]39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22年12月至2022年7月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

《通知》针对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违规行为,旨在通过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实现清理不良信息、严厉打击犯罪、规范发卡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专项行动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开展,各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单位间联系人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通过专项行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净化银行卡市场环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中新网财经频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发[2014]394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问买卖银行卡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答: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违反了**法》等银行卡业务制度。**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二是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请问开展此次联合整治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答: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问题,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近年来,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

社会环境。

三、请问网上买卖银行卡的主要违法行为有哪些

答:目前,网上的买卖银行卡“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例如,网上买卖银行卡的方式有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内容有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买卖,这些行为都违法违规。

四、请问网上买卖银行卡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五、请问此次联合整治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旨在通过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实现清理不良信息、严厉打击犯罪、规范发卡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目标。

六、请问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二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持卡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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