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脚手架安全规范完整
定,以防止脚手架滑动或倾倒。(2)移动式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磨损、变形、断裂的零部件,并保持清洁干燥。(3)移动式脚手架的使用
应按照规定的载荷标准进行,严禁超载和搭设高度超过规定范围。(4)移动
式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随意拆卸、移动或
改变结构,禁止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以及放置杂物和危险品。(5)移动
式脚手架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以备下次使
用。
移动式脚手架是电力施工现场上应用最为广泛、使用最为频繁的一种临时设施。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以下是移动式脚手架的安全规范。
一、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脚手架应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工人,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搭设。经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挂上标牌,方可使用。
2.脚手架的两端和转角处每隔6-7根立杆处应设置支杆和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
3.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无法设置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连接;脚手架的外端与顶部应与建、构物多加几处牢固的连接点。
4.脚手架的外侧、斜道两侧、平台的周边应设置1.05m高的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立安全网;脚手架必须设置可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垂直爬梯和斜道,斜道上应有防滑条。料口、平台、通道上部应设天棚。
5.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长期未用的脚手架、解冻期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6.脚手架上架设的照明线必须有绝缘子或其他绝缘支撑;高度在20 m以上的,且不在避雷保护范围内的脚手架必须设立单独的避雷针,避雷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脚手板的铺设应满足:满铺、平稳、牢固、无探头板;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横杆;拐角(弯)处应交错搭接;搭接的
长度应大于2Ocm,与建、构筑物的立表面距离应小于20cm;脚手板铺设后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翘动或移位。
二、移动式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移动式脚手架立杆离墙面净距离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
2.移动式脚手架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脚手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3.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连续满铺与脚手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脱落和松动。
4.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做到可靠连接。 5.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丙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米。
6.当洞口宽度为一个跨距时,应在脚手架洞口上方的内外侧设置水平加固杆,在洞口两上角加斜撑杆。
三、移动式脚手架的一般规定
1.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与建、构筑物牢固的连接或将脚手架自身牢固的稳定;应将下部的滚动部分牢固的固定,以防止脚手架滑动或倾倒。
2.移动式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磨损、变形、断裂的零部件,并保持清洁干燥。
3.移动式脚手架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载荷标准进行,严禁超载和搭设高度超过规定范围。
4.移动式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随意拆卸、移动或改变结构,禁止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以及放置杂物和危险品。
5.移动式脚手架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以备下次使用。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规范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脚手架搭建、拆除和使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脚手架
指用于支撑工人、材料和工具的临时结构。
4.管理要求
4.1 在搭建脚手架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结构牢固、平稳、安全可靠。
4.2 脚手架在移动前,应清除干净上面的物品、垃圾,并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3 使用移动脚手架的场地和四角必须平整,三层以上要系安全带。
4.4 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上面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4.5 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4.6 脚手架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进行。 4.7 应设专人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检查和维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进行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装、维护和吊装作业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式起重机
指轮胎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3.2 上限位装置
指起重机上的一种安全装置,能够防止吊物或吊钩提升过高。
3.3 起重指挥人员
指能够辨识吊装作业危害,并能熟练使用起重机特定手势信号的人。
4.管理要求
4.1 HSE部门应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作业部门负责与移动式起重机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职责,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 服务商应保证移动式起重机性能合格,起重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4 不得超载、吊重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起重物捆绑不牢,无人指挥,警报器报警时不得吊起。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5 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4.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4.7 起重机应接受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留检验记录。
4.8 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4.9 在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禁止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5.吊装作业
5.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1.1 在吊装作业前,司机应确认千斤支撑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1.2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经作业部门审批。
5.1.3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5.1.4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沟通。
5.1.5 在操作起重机时,必须确保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如果货物摆动,可以使用引绳进行控制,但不得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5.1.6 禁止任何人员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或行走,也不得与货物或起重机械一起升降。
5.1.7 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室:
a) 货物悬挂状态下; b) 操作手柄未复位; c) 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d) 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e) 门锁未锁好。
6 关键性吊装作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吊装作业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a) 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b) 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
c) 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1.5米; d) 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e) 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规定的长度等。
6.1 关键性起吊作业,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a) 必要时,编制关键性起吊计划书;
b) 起吊前对吊装司机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 检查和评估吊车性能和绳套,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d) 正确确定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确定起吊的支(固定)点;
e) 在起吊重物时设置牵引绳; f) 清除起吊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g) 在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h) 在起吊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吊装。
6.2 起重机司机
6.2.1 起重机的操作只能由具备资质的起重机司机进行。
6.2.2 司机必须符合以下身体和心理条件:
a)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起重作业的疾病;
b) 视力在0.7以上,没有色盲、花眼等症状。具备正常的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
c) 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符合要求;
d) 手的灵巧性和协调性正常;
e) 违禁药物测试结果为阴性;
f) 经体检医生认可,没有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 g) 没有癫痫病史。
6.2.3 司机必须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
a) 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 b) 起重机操作规程和有关法规要求; c) 安全运行要求; d)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e) 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f) 指挥信号; g) 基本维护知识; h) 其他。
6.3 吊装作业许可
6.3.1 许可申请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必须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并在申请前准备好相关作业许可证明。
延长吊装许可证有效期需要申请并经批准,延期时间从申请之日起至批准日期结束。
吊装许可证关闭应在工作结束后,经申请人和监护人确认现场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由批准人进行关闭。
如果存在以下原因,吊装许可证将被取消,取消日期由申请人和批准人确定。
本文编制依据包括广深I、II线增设平湖城际客运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技术规范和本工程施工图纸等。
本工程为两层框架式结构火车站,总高度为8.1m,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移动钢管脚手架是本工程的施工方案之一,虽然操作繁琐,但比搭设满堂红脚手架更高效,因此被选择用于展厅吊顶的拆装。
移动式操作平台采用钢管为ø48,壁厚不得小于3.5mm,扣件材质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破坏。铺设板材也需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上岗证并经过安全教育的架子工承担,高血压和心脏病患者不得操作。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和平台结合部位必须焊接牢固和绑扎可靠。两根四轮中间立柱的底端应该离地面有一定距离,以方便操作平台推移,但立柱底端与地面的距离不能超过80mm,以便使用时可将立柱底下垫实固定。地面混凝土基层浇筑好后,移动架轮子直接在混凝土面层上移动,___到位后需要垫实固定。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和搭接应符合以下规定:①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在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②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0mm。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四个立面必须设置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60度之间,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注意事项:①架体投入使用时,应当设置锁止装置,限制平面上移动的至少3个自由度;②架体移动时,上部应没有作业人员;③如果上部全封闭后影响施工,必须有一部分位置敞开时,作业人员在敞开部位作业时,应当系挂安全带,按照高挂低用的原则系挂安全带;④决不允许攀登杆件上下。
移动门式架的搭设要求:①为了满足现场吊顶施工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成本、安全等要求,决定部分采用移动式作业平台进行施工。移动式作业平台采用钢管连接,移动轮采用万向轮;②搭设所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万向轮等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移动门式架的搭设工艺:___门式架采用两副三层门式架横向放置顶端用钢管进行连接,横杆采用4m长钢管,横杆步距1.5m,并搭设剪刀撑。平台面满铺4m长50mm厚脚手板,下设水平兜网,周边设置可拆卸的1.2m高防护栏杆,栏杆周围扎密目网,并配置登高扶梯,梯子不得缺档,横档间距30cm。具体见下图。
使用要求:①万向轮在架体使用时,应当关闭锁止装置,限制其移动,并搭设抛撑;②架体移动时,上部应没有作业人员;③在作业平台上操作时,应当系挂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
用,挂在¢6安全钢丝绳上;④高处作业,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4 使用要求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及时解决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如果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停止作业。所有物料都应该平稳地堆放,以免妨碍通行和装卸。在拖动操作平台时,应设立10米警戒区,并且应该派专人现场指挥。在操作平台上有人时,严禁移动。移动式操作平台上人作业前,应该将中间立柱与地面之间垫实,以避免两个铁轨轨道直接力。同时,禁止配电线路穿越移动式脚手架操作平台,或沿平台拉设。
6.移动式操作平台搭设验收
在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以确保符合本组织的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确认操作平台搭设牢固,具有一定的刚度和稳定性。板材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固定牢固。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2,严禁超载。在操作平台上严禁堆放或搬运材料物品,杂物要及时清理。杆件相交位置必须符合节点的规定。
7.轨道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拆除
在拆除移动式操作平台时,应由专人负责监护。在拆除移动式操作平台之前,应该将平台上的留存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平台拆除顺序一般为板材→栏杆→剪刀撑→横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逐步拆除,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拆除。拆下的杆件和配件应分类堆放,并运至室外。并且应及时按品种、规格放整齐。
8.脚手架安全注意事项
所使用的钢管和扣件的质量和强度必须满足要求。铺设的脚手板和挡脚板必须和大横杆绑牢,每块板的绑扎点不少于4点,外用围护安全网用16#铅丝绑在大横杆上,每点都须绑扎,上下左右要绷直,所有绑扎头必须朝向架外,以免挂拆伤人。在脚手架搭设时,各种材料必须进行可靠传递,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必须建立严格完善的验收和检查制度。搭设好的外架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要挂上验收合格牌。同时,对外架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
日常维护。在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放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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