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
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
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耕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4、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5、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是否存在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三、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可以被继承。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的死亡并不会影响其他成员的经营权。但是被继承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其合法权利,继承人可以继承。对于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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