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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一、二次诉讼 怎么说离婚率高

二次诉讼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率高。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官都会判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离婚,是处于第一次判离婚吗

第一次离婚,不是处于第一次判离婚。起诉离婚第一次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不能判决离婚。

三、想让法院判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原则上会判离婚。如其它情形,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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