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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坐牢了怎么起诉离婚的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丈夫坐牢的,妻子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以及起诉状到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生效的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以约定为准。

二、涉外婚姻情况怎么办离婚?

涉外婚姻想要离婚的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双方协议离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可以携带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异地欠款可以起诉吗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因此异地欠款的民事诉讼,一般是需要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是不可以去原告所在地起诉的。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由原告所在的起诉的,那就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或者被监禁的,提起诉讼的,就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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