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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债没有能力还父母要还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儿子欠债没有能力还父母不一定要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父母代替偿还,成年子女需自行承担责任。个人债务纠纷的起诉程序包括起诉、立案、送达、答辩、开庭审理和判决。离婚时个人债务的举证可以使用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并且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可以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来审查核实。

法律分析

一、儿子欠债没有能力还父母要还吗

儿子欠债没有能力还父母不一定要还的。子女欠债,若子女为未成年,父母作为子女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子女若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程序

1.债权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三、离婚时个人债务怎么举证

离婚时个人债务的举证可以出示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子女欠债没有能力还父母不一定要承担偿还责任。对于成年子女的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开庭审理和判决等步骤。在离婚时,个人债务的举证可以通过出示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证据来支持。在法律程序中,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律师编辑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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