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若是已经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注销此时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也是无法改变注销的结局的,对于那些公司是由于经营不善,已经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此时即使是所有的股东都不同意注销公司,只要债权人提出注销的请求,该公司也有可能会被注销。
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一、注销公司大概需要多久时间?
公司注销所需时间,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工商和税务的流程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先过去备案注销,然后登报,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销资料过去,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税务的话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注销地税,时间也要15-20天的样子,如果有国税的话先要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公司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然后去工商局进行注销登记。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非法清算注销告什么意思
对于公司存在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公司未经清算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从而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是公司解散后的清算义务人,因此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由于股东的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是公司已经清算并予以注销,但清算程序、实体不合法或不当,公司在注销后仍然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虽已经注销也同样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公司清算不合法或不当的情形,主要有未按照法定程序、方式通知债权人,未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权债务,遗漏债权债务,怠于清算导致部分账目无法查清、恶意处置财产等等。当债权人发生此种情况并发现公司已清算注销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清算组人员、存在过错的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和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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