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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离婚离婚以后又要再起诉可以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是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依旧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深圳离婚诉讼如何办理

深圳离婚诉讼办理如下:

1、聘请律师咨询;

2、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

3、人民法院同意立案;

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或者不准许离婚对于第一次起诉办理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一般人民法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离婚办理。对于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判决书和离婚证效力一样。

二、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怎样处理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骚扰的,如果对方骚扰、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原告在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老公威胁不离婚怎么办?

老公不离婚还威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威胁造成人身伤害直接报警。对于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不同意离婚调解,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只能在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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