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包括: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5、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可以结合不同的方法来评估。
一、电镀企业受拆迁补偿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
1、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
2、装修附属物补偿,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停工补偿标准
停工补偿标准如下:
1、如涉及到土地收回,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给予补偿;
2、厂房和建筑物的补偿;
3、设备、设施的补偿;按照当地制定的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主要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等进行据实补偿;
4、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损失补偿;在企业拆迁过程中,对一些原材料、半成品将无法处理,对这些原材料、半成品无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5、停产停业或转产损失的补偿;
6、人员安置或遣散费用补偿;因关停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需要支付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保费等。
法律依据:《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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