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致对方受伤,我方老板是否可以承担责任?
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即使被认定为全部或主要责任,也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无过错原则适用的工伤范畴。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是公司的驾驶员,或员工受单位安排开车去处理公司事务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即使员工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这是履行职务中的交通事故,这一情景下的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作期间交通事故责任归属:对方受伤,能否追究我方老板责任?
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时,能否追究我方老板的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在雇佣关系中有一定的责任义务。然而,要确定老板是否可以承担责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确认事故发生时员工是否在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其次,需要评估老板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员工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此外,还需考虑是否存在雇主过失或忽视安全措施的情况。最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因此,无法简单地回答能否追究老板责任的问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法律解释。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被认定为工伤,即使员工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然而,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时,能否追究老板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员工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违反交通规则,以及老板是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等因素。最终,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责任的归属。因此,无法简单回答能否追究老板责任的问题,需要综合评估和法律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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