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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制度管理控制表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版本 2010 2013 新订 /修订 修订 修订 编写 部门 审核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 0104-2013 分管领导审核 本次修订1、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新的调整需要; 2、集团公司根据管控一体化的安排,对水电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签发人 签发日期 2010.12.30 2013.8.30 年度评估时间 2011.2 2014.8 原因 提出了新的、具体的要求。需配套修改公司的相关制度。 1、将原制度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改为《水电工程质量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 2、对管理目标、管理要求进行了重新表述; 3、对职责分工进行了明晰界定; 4、根据公司制度管理规定,对制度条文重新进行了编排。 5、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新颁布的规程、规范、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修订完善。 解释 工程管理部 部门

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质量终身制”,严格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水电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三、管理目标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质量事故“零目标”,工程质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外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工程实现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四、管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行业标准,符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要求。工程建设要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进行。

(二)承担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和设备制造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工程业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借资质承担工程建设的相关业务。

(三)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是项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五、职责分工

(一)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是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

2.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制定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并监督落实。 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所属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5.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工程重要阶段质量检查和验收;组织单项(位)工程验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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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组织重点管理项目的达标投产自检、年度过程检查,以及一般管理项目达标投产考核。

7.负责组织所属项目开展设备监造和催交工作,协调解决设备制造质量和供货问题。

8.组织一般管理项目质量回访;负责监督、指导所属项目质量回访整改意见的落实。 9.配合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项目管理单位是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

2.负责建立健全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有效运行。负责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组建工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3.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并分解落实。

4.负责组织参建各方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及时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6.组织开展项目设备监造和催交工作,确保设备交货质量和进度。

7.配合工程重要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加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质量检查和验收。

8.负责编制达标投产实施细则,经**公司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备案。组织达标投产年度自检和竣工达标投产考核的符合性检查。

9.负责项目质量回访整改意见的落实。

10.负责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严格经济责任追究,组织责任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1.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档案。

12.配合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设计单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强制性条款。 2.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进行安全、质量及施工技术交底。 3.提交建设工程重要项目设计指导书,明确项目质量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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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以设计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为首的专业配套、人员相对稳定的设计代表常驻工地,及时提供技术服务。

(四)监理单位职责

1.全面负责现场质量管理。建立过程控制程序、验收及检查签证制度,并督促内部人员和施工承包商严格执行。

2.根据公司的质量总体目标,制定适合本工程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适时颁发;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工艺要求和控制标准。

3.主要细则和制度的编制要满足现行监理规范要求,满足监理协议要求和工程实际特点的要求。应包括并不限于:材料、设备准入制度;外观质量管理办法;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监理旁站手册;开挖、爆破工程等系列监理细则。

4.严格实行质量检查验收(尤其是准爆证、开仓证等)签证和质量评定制度,保证检查验收签证原始记录和单项工程质量综合分析成果真实、准确、完整。

5.工程监理旁站必须到位,并有详细记录;加强监理日志管理;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监理资料和文件要能及时、真实、准确反映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6.审核批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实施规划、细则和质量技术措施、方案。 7.负责现场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验收。

8.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尤其是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台帐等),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质量管理资料。

(五)施工单位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电投集团公司、**公司和项目管理单位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管理职责。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至少包括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规定、质量奖惩办法、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外观质量管理办法等),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3.对项目质量管理进行系统策划,编制质量管理实施规划与细则。严格执行质量三级(班组初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施工局终检)检查制度,明确三级质量负责人,并进行实名制签字。

4.建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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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定期向监理单位报送管理资料。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六、质量管理主要工作 (一)质量管理策划

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质量管理总目标;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4.主要质量工作及要求;

5.对达标投产及创优质工程的要求。 (二)人员资质管理

下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但不限于):

1.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检查员、质量监督员、质量体系审核员。

4.其他:测量员、试验员、见证取样员、计量员、爆破工、电工、焊工、各类大型设备及机械操作手、驾驶员等。

持证人员的资质证件必须为国家认可的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颁发的专业人员有效上岗证书。

各单位应按管理要求分类、分单位做好资质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三)质量技术交底

1.工程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2.主体工程开工、专项工程开工(如爆破、开挖,主体砼浇注,灌浆,水轮机、发电机设备安装,尾水管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质量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必须完整并有书面记录。

3.施工单位各作业队的班前会中应有质量技术交底内容。

4.各作业班组必须熟知经监理审批的作业指导书内容,实行知晓签名制。 (四)图纸会审

1.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各有关单位参加。未经设计交底和会审的施工图纸,不得交付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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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纸会审时,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工地设计代表应参加会议。

3.图纸会审应作出详细的记录。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应根据修改的重要程度和大小执行不同的审批流程。

4.当一个工程分别由多个施工承包商同时负责施工时,由监理单位组织对各承包范围之间结合部的相关问题进行会检。

(五)技术方案管理

1.施工方案实行分级管理,一般施工方案由施工承包商自行组织评审,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应由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评审。

2.重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由施工承包商在相关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完成编写、审核工作。提交评审前,由施工承包商填写重大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收到施工承包商报送的重大施工方案后提出预审查意见,确认具备评审条件后,由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评审,参加人员应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有关人员。

4.评审后,由监理单位汇总有关意见,形成评审会议纪要,由编制单位按评审意见修订,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5.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需要公司总部参与的重大技术施工方案研究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至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组织更高层次的专题会议研究或者进行专家咨询确定。

(六)试验、检测、测量设备及试验室的管理

1.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工地试验室,配置数量足够和合适(功能、性能、准确度、精确度和可靠性等)的试验、检测、测量设备。监理单位按照协议要求独立建立监理实验室或共用实验室。

2.试验、检测、测量设备进入现场后,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审,报审时应提供检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备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3.各参建单位应各自分类建立试验、检测、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4.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测量设备的控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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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设备、材料的质量管理

1.重要设备监造和催交一般由项目管理单位委托监理或有规定资质的设备监造单位负责实施。由其按照合同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设备监造,并组织成立驻厂监造组。

2.设备监造单位负责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管理单位报告设备监造情况。当发生质量问题或交货偏差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并积极督促解决。

3.设备到达现场后,项目管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开箱验收,开箱验收和施工过程中发现设备质量问题时,按设备缺陷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缺陷处理完毕,应经相关单位检查确认。

4.主要原材料到达现场后,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外观检查和复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符合项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八)检查追索

1.项目管理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工地周例会上监理单位应通报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不符合项、隐患的整改情况。

2.质量检查实行追索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跟踪”的原则,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复出现两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出现三次则进行停工整顿。

(九)停工整顿

1.质量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采取停工整顿措施。 2.项目或部位停工整顿的条件

(1)发生质量事故,质量管理已被一票否决的。

(2)上级单位要求停工整顿,且项目需要进行停工整顿的。 (3)单项质量问题或隐患检查督促三次及以上,仍未安排整改的。 3.停工整顿指令由监理单位统一下达,并报筹建处备案。

4.停工整顿后,责任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检查满足复工条件的才允许复工。 5.复工审批程序:

(1)单项工程停工整顿的复工由监理单位审批。

(2)项目全线或某一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全线停工整顿,其复工申请由监理审查,项目管理单位审批。

6.停工整顿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损失等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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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事故和报告

1.项目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事故统计、调查与报告制度。 2.各单位必须定期报送事故统计月、年报表

3.重大质量事故实行“说清楚”制度。在事故调查和处理完毕后,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公司 “说清楚”。

(十一)考核与责任追究

1.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年底进行综合检查考评;

2.项目质量管理考核纳入发电工程项目管理考核范围内,是对责任主体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上级单位组织和规定进行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检查是对项目质量管理监督的重要考核内容,包括年度质量监督、巡视、年度达标投产检查、管理诊断检查等。

5.项目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具体责任追究按以下执行。

(1)责任追究方式

责任追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同时采用。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为扣发绩效工资。

(2)责任认定和追究

发生负业主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具体责任追究参照附表1。 七、支持性文件

(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75号 (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60号 (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53号

(四)《**电力有限公司水电建设工程管理规定》 (五)《**电力有限公司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六)《**电力有限公司水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七)《关于加强中小型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水新工程[20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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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印发《进一步明晰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及权责意见》的通知 中电投**政法[2013]216号

八、附表

(一)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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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表

处 罚 损 失 量 质量事故损失金额 在1亿元以上 1000万元及500万元及以5000万元及以以上至5000上至1000万上至1亿元 万元 元 降职处分, 扣记大过处分, 记过处分, 扣罚6个月考核扣罚4个月考罚3个月考核工资 核工资 工资 撤职处分, 扣降职处分, 记大过处分, 罚7个月考核扣罚5个月考扣罚3.5个月工资 核工资 考核工资 记大过处分, 记过处分, 通报批评, 扣扣罚2.5个月扣罚1.5个月扣罚0.5个月考核工资 考核工资 考核工资 记大过处分, 记过处分, 通报批评, 扣扣罚3个月考扣罚2个月考罚1个月考核核工资 核工资 工资 第一撤职及以上处扣罚8个月主要负责分,考核工资 责任人 单位(或分管撤职及以上处部门) 负责分, 扣罚9个人 月考核工资 第一负责降职及以上处次要分, 扣罚3.5人 责任个月考核工资 单位(或部分管降职及以上处门) 负责分, 扣罚4个人 月考核工资 机组移交生产一年内发生负有基建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或长期运行不稳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对主要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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