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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材料预审及审查意见表、抽查反馈单

来源:华佗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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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材料预审及审查意见表

姓名文化程度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性别提交入党申请时间审查内容入党申请书(申请人手写)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支委派出的委员谈话并手写谈话记录)是否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召开党员大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复印件)民族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审查意见年龄列为重点对象培养时间备注查申请时是否年满18周岁,是否为在校学生谈话人亲笔签字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递交申请书6个月以上,确定培养联系人2名,不存档(支委需票决)不存档(同一支部党员有一份就可以)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每季度1份不少于3天(24学时)培养联系人签字支部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纪实考察表思想汇报(申请人手写)党校培训情况(原件)培养联系人培养报告确定为重点对象前是否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支委会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复印件)支部上报重点发展对象备案报告上级党(工)委对发展对象的批复发展对象的公示自传(申请人手写)证明材料政治审查报告(党支部)支部上报预审的请示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确定入党介绍人2名,不存档。不存档不存档基本情况、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从7周岁或上小学开始写起(要有思想演变过程)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计划生育证明等支部盖章(或书记签字)不存档 党建办预审意见 预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党(工)委意见 盖章: 党(工)委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注:此表正反双面打印,由各(党)工委填写,对支部新发展党员程序、材料预审合格后在“正面”加注意见,同预审材料一同报县委组织部抽查;党员转正后(党)工委对整个环节和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反面”加注意见,与党员档案一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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