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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转让合同

来源:华佗小知识

  甲方(卖家):

  乙方(买家):

  为了加强产品经营质量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保证产品质量以保障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卖家)义务:

  1.甲方(卖家)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合法资格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甲方(卖家)向乙方(买家)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其他质量要求;

  ②应有法定的标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包装、标签、说明书和合格证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还应符合货物运输要求;

  ④产品(药品)的生产日期距到达乙方(买家)仓库的日期:甲方(卖家)为生产企业的应不长于3

  个月,甲方(卖家)为经营企业的应不长于6个月;

  ⑤甲方(卖家)经营的进口产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⑥甲方(卖家)应负责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书。

  3.甲方(卖家)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质量信息。

  4.甲方(卖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乙方(买家)义务:

  1.乙方(买家)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证照复印件以证明自身的法定资格,并保证所供资料的真实

  性。

  2.乙方(买家)对甲方商品验收合格后,确认收货。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卖家)提供的'产品如质量不符规定,乙方(买家)有权拒收,但应暂时代保管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处理后续工作。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买家)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甲方(卖家)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3.乙方(买家)应严格按照GSP规定贮存,因乙方(买家)贮存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买家)承担。

  四、协议说明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为以上合同的补充协议。

  甲方(卖家)乙方(买家)

  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销售代表:销售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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