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两条新闻,一条是有关前央视主播郎永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一条是邓小平弟弟邓垦逝世享年106岁。
在看到第一条新闻的当儿,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想法,为什么这会成为一条全范围推广的新闻呢?
其实是名人效应在作祟,要不然一些媒体绝不会因为一起危险驾驶案就进行这么及时广泛的报道。
类似醉驾案不在少数,一些小地方的普通人可能就发生过,但他们不是大众眼里的名人,不足以吸引更多人的眼球和注意力,也自不会有媒体对他们进行太多的报道渲染。即使有也只是小范围的,不会像名人那样闹得举世皆知。
就第二条新闻来说,邓垦这个名字其实我之前是闻所未闻的,当然也是自己孤陋寡闻,但我想在这条新闻公布以前,还是有很多人并不知道邓垦就是邓小平的弟弟。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老人106岁逝世,不一定会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传播范围。虽然106岁也确实是很高寿的,但还有更高于这个年龄的。如果是世界第一老,就不一样了。
这个“世界第一老”的事实本身就是一个很受人关注的话题,这时它可以与名人效应有关,也可以无关,同样都会受人倍加关注。
名人本就是一个极大的关注点,名人身上发生的稍微例外些的事很容易被放大焦点,迅速传播开去,其速度之快有时不得不让人惊叹。
其实,很多事情如若是换成普通人,谁还会那样极力去关注?
比如离婚这件事。对于很多普普通通的离婚事件,其实我们已经见怪不怪。现在这个时代,崇尚自由,人们的思想也更开放,只要双方觉得实在不合适再继续生活下去,想离婚就离了,又有多少人会去关注谁离婚了,谁又结婚了。
但离婚这件事如果是发生在某一个稍微有些名气的名人身上,剧情就开始大反转了。很多媒体可能就会相继把此名人离婚的事报道出来,成为世人皆知的新闻和茶余饭后的谈资。
再比如做公益这件善事,同样如此。如果不是名人,也得不到那么大的关注。除非是非常不起眼的人物做了一件非常不容易或者超越普通人能力的善事,才会被广泛报道传播开,成为大家点赞的“名人”。
名人效应无处不在,生活中的很多事,经过名人效应的渲染,多将成为容易引起众多关注的焦点,成为寻常中的不寻常。
通过名人效应,增强吸引力,获得关注力,这也是新闻价值五要素其中一个要素,即显著性决定的。
这里的显著性,指的是新闻事件参与者及其业绩的知名程度或显要性。知名度越高,越容易成为被关注的焦点热点新闻。
就像前文说的名人们,其实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也不过是寻常生活中的寻常事,正因为他们是名人,名人的寻常事就变得不寻常,成为了广泛传播关注的热点新闻了。
若是名人身上再发生点不寻常事,那就是大家眼中的大新闻了,更容易受到更多更大的传播和关注。
这就是无处不在的名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