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律事通
猴年眼看就要到了,这两天作为演猴子演到深入人心的杰出代表六小龄童老师上不上春晚这事儿,沸沸扬扬。对纷纷绕绕的言论做个梳理,也给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角色,提个醒。毕竟号称是靠着理性的,那些理性的敌人,总得认识一二。
上不上春晚到底谁说了算
关于上不上春晚的事儿,网站、博客、微信、微博上有很多人发起活动,要留言,支持六小龄童上春晚。那么,上不上春晚谁说了算呢?
从法理上说:央视不是一个行政机构,谁上不上春晚这事也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央视肯定没有义务非以网民的意思为主或者把这个意见考虑在内不可。作为另一方的网民的行为也并没有严重到触碰法律底线,因此说了也就说了,表达意见,如此而已。上不上你央视说了算,我对你央视的审美发表点个人看法,也不是不可以。
从商业上说:央视毕竟也是需要收视率的,理论上说这就要考虑会不会因为不重视市场上出现的需求声浪,而影响收视率?这是个赚钱不赚钱的问题,人家就是愿意赔钱,就是不要收视率,或者就是有合理的说明,认为,六小龄童不上收视率更好,那也是人家的事儿。你可以接下来问这个钱亏损了亏的是谁的,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除此,你作为观众,至多只能以“我不看你了”,作为要挟,逼其就范。就是不范,那也没办法。
所以,上不上春晚,除为发起者增加营销效果外,别的效果,难说。
无处不在的阴谋论
就像集赞这事儿唯一确定获益的是发起者自己那样,六小龄童上不上春晚的事儿,让他新近代言的某国际饮料品牌着实火了一把。那情怀十足的广告视频铺天盖地的刷了微信微博的屏。于是有了阴谋论,说这是公司为了广告效应的炒作。
在学术上,只有在一个人没有能力将一件事情解释分析的清楚透彻的时候,才会最终将问题导向一个你没办法否定也没办法肯定的阴谋论去。就像某学者把所有的事件都联系到共济会身上差不多。
一个优秀的,跨国的大企业,这种小伎俩的使用也许能有一时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却是害处更大。套用最近企业界标榜的流行经营:“没有道路通向真诚,真诚本身就是道路”。如果你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一次性博弈者,那么真诚才是最好的销售之道。要我看,这情怀广告,至多是充当了某些要展示情怀的人的作料罢了。
泛滥了的情怀
情怀作为一种商品,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卖手机的卖情怀,卖图书的卖情怀,卖饮料的卖情怀……,,情怀的市场无穷无尽,支撑着一系列冲动消费,毕竟,冲动消费的利润要远远大于理性消费。六小龄童上春晚,常规说法是:为了圆好几代人对于孙悟空的对于西游记的情结。这就好像某些明星开演唱会,其实他唱的好听不好听节目效果如何,那都是其次的。只要他上台,上台的是他,然后大家一通尖叫哭号,泪流满面,然后各自满意回家,圆满。
于是乎,上不上台成了个情怀问题,情怀高于节目质量(当然了,这里的节目质量谁说了算可以参考本文第一部分)。这个时候,你提什么西游记原著中的猴子不是那个样子的,节目的效果如何如何之类,就没意思了。要知道,我们就要看这个,无论他像不像孙悟空,无论他节目效果怎么样,只要来的是他就成。
理性的敌人是我们的不是大家的
说了一大堆,归到咱们这个号称以理性为根基的法律人群体上。我觉得整个事件还是有些讨论意义的。起码有这样几点:首先,遇到一件事,理性的做法是就事论事,先别往那么高去上升,也不扯民粹主义那一套,有法律依据,有法理参考,就事论事就好。
其次,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哲学上有个故事:一个人在路灯下找钥匙,别人问,你确定要是在路灯下吗?他说不是,但是我只能在路灯下找。我们只能在我们的理性所及的范围内谨慎的发表看法。
再次,情怀这个东西,谁都有,也应该有一些,它可以作为你行事的动机。但法律不是,看看三五不时出来的各路大家小家的作为科研成果的随笔集,原来情怀已经泛滥到我们这个领域了,有点理论自觉才好。
最后,这样的群体行为,对于法律人来说,出来批评他们非理性,做法不合理之类的都可。但有一件事情一定要清楚,理性的敌人是我们的,不是大家的。你应该,也只能是在这样一个“他们的行为非理性”“他们的做法不合理”诸如此类情况的环境中去实现理性的法治理想。这是精英意识,且是必须要有的精英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