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属于第三套房。因为婚前房子属于男女方各自所有,不是共有,不能叠加!男方再婚前买房你要注意男方买的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的权益受损,这可能是你不想看到的!如果想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那就共同出资买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