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市属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市安监局20xx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安排,定于11月8日—10日举办两期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分管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第二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8日—9日,培训2天。20xx年11月8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培训。
第二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0日,培训1天。20xx年11月10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媒体室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路天鼎酒店。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凤城五路D口出站,转乘618路、711路、719路公交车到徐家湾站下车,往北走300米路西)。
三、培训内容
(一)第一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工作。
2.物理性、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防控。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要点。
(二)第二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用人单位如何落实好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筛选,尽可能选择职业危害企业较集中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区县、开发区按照通知中的附件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训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市安监局承担。
请各区县、开发区,市属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参训单位、人员组织协调工作,并于20xx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3.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4.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