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