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包方) ( 乡 村 屯)将承包的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受让方) ( 乡 村 屯)耕种,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土地的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流转方式:(转包、转让、转租、入股、抵押、互换、其他方式);流转价款合计 元。每年 元,亩标准 元,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
  一、承包方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承包方有权决定其土地流转的对象;
  2、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其他人无权侵占;
  3、受让方将流转的土地实现再流转,必须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二)义务
  1、尊重受让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受让方依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
  2、流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村里备案,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的期限。
  二、受让方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享有流转土地收益权、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
  2、依法形成的流转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义务
  1、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2、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
  三、流转双方议定的其他条款
  四、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流转合同,否则侵权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五、此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村和乡镇经管站各备案一份。
  甲方(原承包方): (签章) 乙方(受让方): (签章)
  受委托方: (签章) 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章) 鉴证机关鉴证合同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