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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房屋租赁合同(4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沧州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产,解决当地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二郎庙村小学租赁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学校的租金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学校位于二郎庙村,占地亩,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付款日期和期限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乙方准备、培训、施工及维修、设备安装及调试期间,不收取租金。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租期为5年。

  2.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租赁学校的,乙方有优先权;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学校租金为人民币/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前一租赁年度到期前一个月支付。逾期一个月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增加5%的滞纳金,并终止租赁协议。

  四.租赁期内的其他相关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舍进行非法活动。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监督和协助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

  3.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如需甲方协调,甲方应提供支持。原则上不损坏原房屋结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并违约的',应赔偿乙方一年的租金。乙方提前续租,违约的,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赔偿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名称发生变更,可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租赁合同原条款不变,执行至合同期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代表:

  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沧州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吉安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根据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房屋地址: :房型规格:

  2、室内附属设施:A:

  B:

  C:

  二、 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租房时一次性交付 个月房租,共计人民币 元 ,( ¥ )。

  3、付款方式:(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由乙方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托欠房屋租金达 天;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交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出售除外);或在租赁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是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向当地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贰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 入住时的水表吨数: ;电表度数: ;天然气立方数: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沧州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桃北新路丹建馨园小区6-1006的房屋,建筑面积57.44平方米、使用面积42.5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备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抵押,入股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及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的;

  4. 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抵押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备注:

  1. 乙方需先预交半年租金给甲方。

  2.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相等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3. 租赁合同期满终止后,待甲方核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若完好无损,各项费用均无拖欠后,将抵押金归还乙方;反之,甲方可照价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沧州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 ____,房屋状况为,产权证号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年 月 日起至自年 月 日止。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5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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