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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集合(5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集合

  甲方: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集合

  铺位(楼号):

  业主姓名:

  签约时间:

  编号:代码:

  菏泽名瑞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菏泽名瑞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维俊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

  联系电话: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甲方为了确保其在单县舜师商业步行街的商铺成功经营,降低经营压力与风险,提高整体综合竞争力和商铺产权的持续增值能力,需引进规范化、制度化、整体化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现委托乙方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管理(包括出租、联营等),乙方具有的法人资格,同意接受甲方的委任经营,对所受委托的商铺享有使用、经营管理和收益的权利。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

  一、委托事项

  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购买的舜师商业步行街楼区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成交总房款为人民币元(具体内容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铺(以下简称“本场地” )委托给乙方全权经营和管理。

  二、委托期限及起止日期

  1、本场地委托期限为年,起始于舜师商业步行街开街正式营业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须在本合同委托的商铺产权所有人将购房总价款全部交付后,产权所有人明确和本合同的签定当事人一致后生效。

  3、委托期届满,经甲、乙方同意可续签延长委托期,但甲方应于委托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自营或对外租赁时,须经乙方同意并认可,同时必须服从乙方的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管理及业态布局的规划。

  第三章委托收益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舜师商业步行街的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物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收益按照以下第方式体现。

  一、支付固定收益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的本场地进行统一招商,自主经营,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无论经营好坏,乙方每年须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除此以外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理。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本商业步行街整体正式营业起始日为甲方固定收益的起算日期。

  3、场地固定收益金的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每末(遇节假日顺延)的后七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个的固定收益金。乙方在支付日将甲方当的固定收益金直接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4、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给付甲方应收的固定收益金,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按应付固定收益总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取违约金。

  5、乙方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年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二年的年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三年的年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四年及以后的年收益双方再行根据市场商议。

  二、支付满足基本生活保障金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的本场地进行统一招商,自主经营,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无论经营好坏,乙方按时须向甲方支付双方约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除此以外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本商业步行街整体正式营业起始日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起算日期。

  3、乙方向甲方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方式为:每支付一次,每末(遇节假日顺延)的后七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个的费用。乙方在支付日将甲方当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直接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4、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给付甲方应收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按应付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取违约金。

  5、乙方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二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三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四年及以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双方再行根据市场商议。

  6、按照双方的约定,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共计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健康证明、从业证明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乙方管理部门,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乙方每按照标准向乙方要求的以下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1)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2)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3)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4)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5)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6)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7)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8)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9)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10)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11)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12)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合计:(小写:)

  三、其他方式

  。

  第四章甲方处分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欲将本场地的产权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时甲方须提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回复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可以将本场地的产权转让给第三方。

  二、在甲方将本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时,在转让协议中甲方必须与商铺产权买受人达成由买受人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的内容,即由买受人与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基本相同的委托经营协议。

  三、在换签的委托经营协议中,买受人的收益原则上不高于本协议甲方的收益,亦不受甲方与买受人转让价格的影响,其协议的终止日期与本协议的终止日期相同,其他条款不变。如甲方违反该约定转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购铺总价款的10%%计算作为违约金,且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委托经营的.本场地上设置任何抵押权,及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行使委托经营权的行为,也不得将受托场地出租,分租或委托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经营。如因甲方原因使受托场地被查封、冻结,导致乙方无法行使委托经营管理权,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实际成交时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继续执行该委托经营协议或解除该协议。

  第五章商业步行街经营

  一、乙方享有对本场地完全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利。乙方有权在委托经营的本场地面积内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在本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根据舜师商业步行街运营管理的“统一”原则和各种品牌形象的要求,乙方有权在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位之间的尺寸,合并、分割出租或按乙方的要求进行装修、改建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用由经营商户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拥有使用和经营管理本场地的全部权利。

  四、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拥有经营管理甲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广告实施发布权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权利,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本场地的任何经营活动。

  五、乙方负责舜师商业步行街整体经营布局的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舜师商业步行街的工商、税务、商品检测、卫生检疫等事宜。

  六、乙方负责舜师商业步行街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及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水电、空调、电梯、工程的维护、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除正常收入应按国家相关法律向部门纳税及有关本场地产权发生之费用外,无须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任何方式擅自将本协议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标的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与在场地内经营的经营者达成任何协议或协议,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委托关系。

  二、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非因乙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原因给甲方及其铺位造成的破坏、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第七章通知送达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协议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或双方正式书面告知的变更地址投送,投送后即视为送达。

  第八章协议变更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有关协议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执行。

  二、如因不可抗拒力(如爆炸、地震、洪灾等)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不可抗拒力发生,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年。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本场地的产权所在地人民起诉。

  二、协议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与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1、

  ;

  2、

  ;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

  1、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

  2、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甲方提交乙方)。

  3、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集合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标的

  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业广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约定

  1、为使商业广场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商业广场,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三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五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因甲方原因(开发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铺无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进行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必须保证受让方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并补签相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转让时,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保证抵押或转让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6、甲方对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制止,如经营户须对商铺进行改造或装修,在不危及商铺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阻扰。

  7、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管理经营经期限内,甲方不再对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8、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六福国际商业广场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4、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收益;

  5、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商铺以自己的名义租赁给他方;

  6、因甲方阻碍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铺使用者使用商铺时,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对乙方和商铺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商铺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8、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9、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在外墙、通道等公用部位设立广告牌、灯箱等宣传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权利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托管关系,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及相关其他损失之责任。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托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接物业,则甲方应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毁约应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应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有义务使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使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4、委托期满,甲方须同意乙方或经营户在同等价格下优先租赁此物业,甲方如出卖物业,经营户亦有优先购买权;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或委托期做出相应调整。

  6、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集合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集合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曾用名:

  船舶种类:_________建造日期:___年_月_日

  总长:________型深:_______型宽:

  总吨:________净吨:_______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_____、船员人身_____、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8、其他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_____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向人民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______住__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编号: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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