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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郊区房屋租赁合同(4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个人郊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房屋事宜,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位于固始县金色阳光南门对面门面房两间一层合计120平方米

  二、 租期暂定为__年,即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法,本合同范围内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整。签订时交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年租金在当年签订同前一次交清。以后每年租金随本条街市场房租价而增减。

  四、 乙方租房期间,可自费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柱及墙体,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可对其自行装修的可移动部分拆除。不论拆除与否,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届时甲方无偿收回房屋。

  五、 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及相关一切费用及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税费均自行负担。

  六、 乙方经营期间,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的经营和堆放的物品不允许经营和堆放,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承租期间,原则上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若因经营需要转租,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收回房屋。

  八、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确定是否续租,若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双方不续签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收回乙方所租房屋。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方,可向固始县人民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个人郊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位于第_____层,___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调整,则按新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乙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_____度;

  (2)电表现为:____________度;

  (3)煤气表现为:____________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个人郊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房屋坐落于潍坊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出租方从___年 月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 月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抵押金的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租金按 支付,每次交纳租金需提前

  房屋租赁押金为: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承租房屋,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全数退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缴纳外,应支付租金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年租金总额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五、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使用水,电,煤气等设施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其人身或邻居受到伤害的,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完全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煤气表底数:

  房屋内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个人郊区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将坐落于主(次)卧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遵照履行。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少于三月按三月支付房屋租金)。合租期满后,如出租房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二、租金及支付:租金为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房屋租金按支付,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个月租金,共计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应在本期房租到期前支付下期房租,每逾期一天,需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对房屋租期不足满月部分租金,甲乙双方按天结算,即最后一月房租计算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算。

  三、押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元/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押金与第一期房租同时支付,退租时,乙方需将房屋打扫干净并结清有关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回房门钥匙等物品,所付押金原数退还。

  四、承租人员:乙方承租房屋限人居住,若乙方临时带人入住,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带人长期居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五、水、电费用的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由甲乙双方按人分摊,有线电视费、网费由甲乙双方按使用房间分摊,采暖费、物业费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解除及违约: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或出租房不再出租次房屋时,应提前否则应缴纳房租的%(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七、不可抗力: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遇不可抗力,甲方将剩余的租金全部返还给乙方,双方解除合同。

  八、其他: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不得大声吵闹,影响周边邻居和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应保持好承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房屋使用期间应遵纪守法。甲方应做好房屋内部的秩序维护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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