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
2、医护人员应掌握标准防护要求,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操作时,按规定着装;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3、病区设感染监测员,职责明确,负责对病区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相关知识培训,督导检查相关措施的落实。
4、严格执行手卫生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抽血、输液操作时,应保证一人一巾一带,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6、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区放置,标识明确;灭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和有效期;打开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4小时,过期、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一次性物品一次性使用。
7、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8、需保护性隔离的患者,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床旁隔离的`患者,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9、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10、病区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不得混放;各种医疗垃圾桶标识明确;医疗锐器处理规范,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10、病室冬季应每日清晨及下午打开气窗二次,每次15-30分钟进行通风,以持续空气清新。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四项办案工作制度。
一、重要案件督查制度
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督促检查制度。凡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初核案件和挂牌的立案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所属纪委、派出纪检组自办的大案要案一经立案,应及时将《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立案呈批表》各一份报市纪委案件联系室备案,以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检查,凡立案后15日不报送“两表”的.案件,不得作为加分案件参加当年的考核评比。
二、案件查办综合指导制度
1、市纪委、监察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要按照办案区域分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委、派出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2、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查办案件指导组,指导组由分管案件的副、分工常委、监察局副及检查室主任组成。
3、指导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办案工作形势,经常到所属纪委(纪检组)检查了解办案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4、下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在办案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力时,指导组应及时帮助分析案情,必要时可派员指导和协助;对下级纪委、监察局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请示应及时给予解答,自身无法解释的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不能含糊其辞或置之不理。
三、乡镇纪委办案督促检查制度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纪委,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1、强化办案时效观念。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初核为2个月,立案审批为1个月,立案调查为3个月,一般案件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属疑难复杂案件或大要案,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
2、从事信访、检查、审理的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如被查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故交,应主动申请回避。
3、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如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将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或发生查而不处,弄虚作假,泄漏案情,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初核案件报结时,经领导审查认为取证不到位的,调查人员应及时补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认为证据不全的,调查人员应或与审理人员一道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着不办。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成立目的
×按照双语教学的目的、任务和现有条件,本着开拓进取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组织学校实验小组成员探究双语教学的有效途径保障双语教学实验工作正常开展
二组织机构:
组长:王建名版权所有
副组长:陈维李晓霞
组员:王明甫张霞
工作制度:
⒈明确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的发展方向和教学理念,统一筹划,确保双语教学得到有效实施。
⒉构建学校双语教学的管理机制,加强双语教学的常规管理,落实双语教学的各项要求。
⒊进行双语教学师资培训,培养英语流利、学科精通的复合型教师。
⒋确立双语教学的重点学科,选定实验对象,确立双语教学实验内容,落实实验工作计划。
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设双语情境,构建双语空间,营造双语学习文化氛围。
⒍深入双语教学第一线,参与听课和评课),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双语教学的实践研究,组织开展双语教学成果汇报活动,形成良好的双语教学环境。
⒎落实双语教学设施和经版权所有费,保证双语教学顺利开展与发展。
⒏推出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双语教学骨干教师。
⒐总结学校双语教学经验,强化双语教学研究,探究双语教学的形式,形成富有暨阳特色的双语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