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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管理制度(3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都是属于公有的,任何人无权私自占有。

  2、学校一切财物都应建帐、造册、入档。

  3、任何人借用学校东西,都必须经后勤处领导及主管人员同意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以不正当的手段论处。

  4、如有特殊情况借用现金不得超出本人月工资的一半,上月借下月还,200元以内经后勤主任、出纳同意,200—500元,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5、损坏学校一切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6、学校财会人员必须管理好一切财物,会计保管要履行其职责,分工协作。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负刑事责任。

  7、要加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如出现危房及一些不安全因素,后勤处要及时上报领导,采取果断补救措施,以防不测。

  8、倡廉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财务收支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日清月结,来客接待朴实节俭,并实行工作餐,由相关业务联系的部门领导陪同。

  9、学校修建及其它方面用工,一般采用包工核算,严把质量关,小修小补不能包工的,可使用点工,核定每天(八小时)公本费由后勤分管人员记工,会计制单据,校长签字,出纳付款,质量不能最后评估时,先付百分之八十的款,待最后质量评估后付清。

  10、各教研组人员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每期开始有登记,期未有检查,并由教研组长对后勤处签字,负责保管使用。若出现丢失或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各班教室及寝室的桌、椅、床、每期开学由班主任与后勤处签约,期未检查落实,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学校严格教学物品的有计划购进及使用管理制度,班级及个人领取教学物品要登记上帐并签字,固定财产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建帐,及时翻晒、维修、使用。

  11、学校购物,修建将先造计划,有后勤处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2、领导、教师因公或业务理论学习等,报销住宿和车船费、住宿费;按地市级20元,省级30元,出省级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再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与事实不符按上级文件处理)。

  13、关于一次性办公用品物品的发放规定,每个办公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脸盆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茶壶、盆架以坏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5把。每个教室,寝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每教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及厕所,每个寝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

  14、学生灶每学年签合同一次,校方与承包方各司其责,按合同办事。

  15、校院内的花草树木,要分到班级管理,场地要有专人管理维修。

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1.护理部工作制度

  1) 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年工作计划及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制订护理工作长远规划及发展目标、医院护理工作年、月工作计划和总结,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质量评价标准、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工作职责,并定期评价贯彻执行的效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促进护理质量不断改进,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3) 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加强对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4) 定期深入临床,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护士长护理管理质量进行督导和定期评价。

  5) 负责实施和落实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督促落实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和考核,开展继续教育和举办短期。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6) 定期对各科(病房)病区管理、基础和专科护理管理、消毒隔离、服务品质、护理文书等护理质量进行检查,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7) 每月统计护理工作量、压疮、输血输液反应、差错、一级护理天数、护理人力出勤率等护理工作动态报表,制订月工作重点及小结,每月向主管院长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 关心护士工作及生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护理工作的特点和护士的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因素。

  9) 配合医院整体行动协调,指导全院护理应急调配。

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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