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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作息制度(3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幼儿园幼儿作息制度

  一、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五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体格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幼儿园幼儿作息制度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2.5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每天扣0.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五、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

  8、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幼儿作息制度

  (一)幼儿日常安全制度

  1、走路时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教室、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幼儿园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园。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8、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9、在往返家园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0、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园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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