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了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努力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等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工程量及单价
水泥稳定碎石 ㎡,单价: 元/㎡·㎝
面积及厚度最终以施工现场实际所施工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工程造价
小写: 大写:
1
第五条:工程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有效工日 天)完成全部 工程。(因发包方及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工期将顺延。)
第六条:承包方式
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后期养护。 第七条:物资供应 由承包单位负责提供。 第:技术资料供应
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承包方提供相关质检资料。 第九条:工程质量
按国家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验收 第十条:工程保修
第十一条:结算办法
第十二条: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监督与仲裁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 的,属于一个系统的,由主管部门仲裁,不属于一个系统的,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程序。
2
第十四条:其它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各方面协调及清扫工作,承包方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分别保存。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办完竣工决算,结清一切手续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签字)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