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激情工作,增强企业的忠诚度和凝聚力,使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特制定奖罚制度。
一、 精神奖励与经济奖励合并使用 1、 精神奖励
(1) 通报表扬(2)星级员工
通报:在公司会议上面提出表扬,在公司活动中宣传优秀表现。
星级员工: 公司设立星级光荣榜,放在公司明显的地方展示,每月都评定。2、 经济奖励
(1)优秀表现200元(2)优异表现300元 (4)杰出表现500元
(1).优秀表现
1. 出勤时间按照公司规定。
2. 工作证佩戴整齐,服装按公司要求。3. 公司制度与纪律严格遵守。
4. 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在工作中表现优秀。 5.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兢兢业业。 (2).优异表现
1. 首先符合达到优秀员工。
2. 工作业绩优秀,积极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3. 业务能力优秀,经常帮助其他员工。
4.公司方案与制度带头执行,为公司作出很大贡献 5对客户高度负责,从而获得业主表扬,为公司挣得荣誉。(3)杰出表现
1. 符合优秀表现员工
2.为公司出谋划划策,为公司创造大的效益。 3.能独挡一面,帮公司解决一些困难。
3.奖励特例
季度最佳员工评选:首先获得过杰出表现,业绩在公司排前列或每个月业绩一直增长,在这个季度表现极其优秀,为公司带来很大的效益,可以获得一次省外旅游机会,或获得奖金800元。
备注:1.每个月以上都有评定名额,各一位。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参加评定。
2.每个月公司有一次集体活动,为了丰富员工生活。 二、 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合并使 1、 行政处罚
(1)口头警告示(2)轻微过失(3)一般过失 (4)来重过失(5)恶意过失2、 经济处罚
(1)轻微过失50元(2)一般过失100元 (3)严重过失100元(4)恶意过失、立即除名
3、 处罚分类
(1)轻微过失、一般过失和来重过失的有效期都为一个月;如在轻微过失有效期内再次触犯任何轻微过失,则视为一般过失;如在一般过失有效期内再次触犯轻微过失,将视为严重过失;如在严重过失
有效期内再次触犯任何过失,将视为恶意过失。
(2)在处罚过失行为外,公司对未例的任何有损企业利益企业形象,破坏企业团结,违章违纪等过失作业相应处理。
4、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1)不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按时上报计划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2)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严重干扰他人工作; (3)上班时间闲聊、吃零食、打瞌睡、看无关书报; (4)外出公干不填登记表,未经批准者; (5)在工作时间离岗串岗,未负工作使命而离岗。
5、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轻微过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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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入工作区域不佩带工号牌,上班不穿工装;
(2)外出公干及开展为务期间中途遛号、办私事、逛街者;
(3)做出不符合卫生之行为,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污墙壁者;
(4)工作不配合,拒绝合作者;
(5)下班后不清理工作台上的工具、文件,不关类、空调、电脑、不打扫所属区域内卫生
者;
6、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一般过失处理。
(1)不服从上司正常的工作安排、调动、管理者;
(2)违反工作流程,影响工作效率者;
(3)未经领导批准处出公干不归者;
(4)偷盗公司或他人财物价值在20元以内,除处以一般过失外,再按“以一罚十”标准
予以罚款;
(5)未经允许擅自用公司布告报或撕下任何通知者。
7、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严重过失处理。
(1)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安全条例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经济损失者,造成经济损失做
出赔偿;
(2)隐蔽工程不做隐蔽记录者;
(3)拉帮结派、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5)工作场所无理取闹者。
8、 有下列情形者,给予恶意过失处理直至除名。 (1)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教育不改,明知故犯者;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3)有兼职行为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和公司声誉者;
(4)盗窃公司或个人财物价值20元以上者,或盗窃公司技术资料和重要文件者,被依法
追求刑事责任者。
备注:公司制度严格执行,原则为人性化管人,制度化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