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备案类型:□新增 □延续 □变更 □注销
房屋坐落 租赁类型 出(转)租人 □单方申请 承 租 人 □单方申请 是否由房地产 经纪机构代办 □出租 □转租 □公房转租 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姓名或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是□ 否□ 房地产经纪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平方米) 部位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居住面积 新增备案 填写 租赁期限 租 金 变更前信息 变更备案 填写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 _____年___月___日 人民币______元/月 变更后信息 延续备案 填写 注销备案 填写 续租期限 租金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人民币___ ___元/月 □租赁双方当事人已协商达成一致,于年月日解除租赁关系。 □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 申请人承诺: 1、本人已全面了解国家和本市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2、本人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租赁条件和标准; 3、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者提交资料不实,或者因单方申请造成租赁当事人另一方权益受损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出租人: (签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 (盖章) 承租人: (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
二、【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住房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弄xx支弄xx号xx室\".
三、【部位】: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部位,例如“南卧室\"等。 四、【租赁类型】:根据合同种类进行选择。
五、【单方申请】:根据是否属于单方申请的事实进行勾选。
六、【出(转)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例如“张三”,“身份证”,“310xxxx”;联系电话尽量填写本市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七、【经纪机构】: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名称填写。
八、【面积】: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使用面积按照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九、【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变更信息】:仅需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并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证明文件一致。如变更前出租人姓名为“王五\现更名为“王武”. 十一、【续期期限】、【租金】: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续租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十二、【注销备案】:首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如果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按照提前终止协议填写合同终止日期.
十三、【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十四、【申请日期】:按照等于或者晚于合同订立的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