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省级调
查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0]86号 【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5.21 【实施日期】2010.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省级调查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做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工作,我局定于近期举办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省级调查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5月29-30日。5月28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
湖北中医药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 三、参会人员 1 / 2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具体负责本次
调查工作的同志1名,调查质量核查人员和培训师资2-3名。(根据本次调查工作需要,请派熟悉卫生统计调查和微机操作的人员参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本次调查数据采集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主要内容
(一)本次调查的总体思路与要求; (二)调查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求;
(三)调查工作流程与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调查对象清查的方法与要求; (五)数据采集网络平台建设方法与要求; (六)调查指标的含义和调查表填写要求; (七)调查质量控制的方法与要求; (八)调查数据录入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九)调查数据的上报办法与要求; (十)调查工作总结与数据分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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