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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展望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展望

(根据原文节选整理)

一、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具有的优势

当前,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中在许多方面具有更为良好的优势:(1)国家重视法学研究生教育,在法律上、政策上、财政上支持,这非常有利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2)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已有30年的长足发展。具有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形成了雄厚的研究生教育的师资力量。(3)法学研究成果众多,研究材料丰富。(4)科技发达,可通过互联网搜集中文、外文的法学材料,法学信息获取比较容易。(5)图书馆藏书丰富,较容易获取研究信息。(6)各种法学研究会众多,有更多机会进行学术讨论、争鸣。(7)各种刊物繁多,有机会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8)法学研究生集中在高校或研究机构里,有众多的学术伙伴在一起讨论学术问题。(9)各专业有具体、详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10)中国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法学研究生,也需要大量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等等。这些良好的研究环境,对于培养法学创新研究人才是比较有利的。

二、当前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中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法学研究生在学术成长中也存在着各种烦恼。根据观察和思考,当前中国法学研究生在学术成长中所存在的重要问题有:

(一)法学研究与公共课、基础课学习在时间占用上存在冲突

当前,中国研究生教育在课程上规定外语和其他公共课程是必修课。外语课是闭卷考试的课

程,研究生们必须花大量的时间才能得以通过,一些公共课也被授课教师确定为闭卷考试的科目,对于这些闭卷考试的科目同样需要花相当的时间来应试。对于法学专业课和法学基础课,自然也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学习。在研究生三年学习期间,大约有一年半时间花在外语等公共课和法学专业课以及法学基础课上,用于法学研究的时间主要是在撰写毕业论文的七八个月时间里,最后剩下的几个月就用于奔波寻找职业。 (二)法学论文写作经验不足

在本科学习阶段,法学专业学生一般较少写论文。许多大学的学生在大学四年时间里仅写过一篇法学论文,即毕业论文。研究生入学后,才开始接受规范的论文写作训练。在研究生学习的三年时间里,研究生必须写的课程论文可能达6-8篇之多。刚开始写作课程论文时,由于写作经验不足,因此,在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过程中往往觉得较为吃力,这时,研究生导师的指导就显得非常重要。研究生只有通过多次撰写课程论文后,才会逐渐掌握娴熟的论文写作方法,为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积累经验。

(三)立志研究学问与司法考试的矛盾

许多法学研究生在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就立志要搞好学问,研究出一些新成果来。然而,在学校里发现许多同学都在忙着准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后,准备全心全意搞学问的信念即产生了动摇。当前,对于一个法学硕士研究生来说,他在毕业后能到高校或科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的概率已较低,因此,如果在研究生学习阶段未通过全国司法考试,那么,毕业后的就业就会比较困难。基于这一原因,法学硕士研究生们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往往会花相当多的时间来准备司法考试,这必然会影响到研究生在学术上的健康成长。

(四)在大学里缺乏具有凝聚力的、经常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学术团体

当前,许多大学也成立了各式各样的学术团体,但是,在这些学术团体里,真正经常开展学术活动并且有凝聚力的学术团体,廖廖无几。因此,即使法学研究生们加入了这些学术团体,也未必在其中取得学术上的进步。

(五)自法学研究生扩招后,新的导师增多,导师带的学生增多,导师指导的机会较少

自法学研究生扩张后,全国的高校普遍出现这样的现象;增加研究生导师数量,每个研究生导师带的学生增多,这样,导师指导的机会相应减少。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六)论文发表的烦恼

为了督促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许多学校往往明文或不明文规定,每个硕士研究生在毕业前或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因此,各研究生为了能按时毕业,对自己撰写的、尚未具有创新观点的课程论文无奈地或心安理得地拿去发表,而杂志社收取的不菲的版面费让研究生们头痛不已。有的学生撰写论文不是从搞学问的角度去考虑,而是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

(七)学位论文选题的迷惘

对于研究生来说,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习三年的最主要学术成果,它反映了该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许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时感到非常迷悯,最后草草决定论文题目,以致其学位论文较为一般。学位论文的选题是学位论文写作最关键的一步,俗话讲,良好的开端即成功的一半。选题不好就注定其最终的学术成果不会有什么好的影响。

(八)课堂教学方式单一、古板,不利于开拓研究生视野

课堂教学方式会影响到研究生知识吸收、思维的锻炼、研究方法的学习、口头表达能力的提高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但是,许多老师不重视研究生课堂教学方式的研究和改革,而是沿用本科教学中常用的讲授方式,出现了研究生教学方式本科化的趋向,这不利于更好地培养研究生的研究思维和学术能力,因此,许多研究生对这一现状颇有看法。

(九)社会阅历较浅和法律实践经验缺乏

许多研究生的年龄仅有20多岁,一直以来主要是在学校里生活和学习,因此,对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研究生们往往没有较多的亲身感受。由于研究生们还不是法律职业工作者,因此,他们也缺乏法律实践经验。研究生们获得的些少法律实践经验一般是在本科实习、见习期间取得的。

法学研究成果最终应服务于社会,它才会有价值,而法学研究的源泉来源于生活,来源于法律社会实践,因此,社会阅历浅和法律实践经验缺乏是许多法学研究生的一大欠缺。这是需要想办法克服的一大问题。

(十)学术研究和奔波求职的矛盾

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最后一年里,研究生们在继续撰写毕业论文的同时,也在忙于应付公务员考试或奔波于各地求职。为了求职而耗费的时间往往有好几个月,这大大影响了学术研究的质量。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时间名义上有三年,实际上用于专业学习和研究的时间远远不到三年,若除去学习英语和其他公共课的学习时间以及司法考试和奔波求职的时间,法学研究生用于专业学习和研究的时间估计只有一年半时间。

(十一)经济问题是困扰法学研究生学术研究的重要问题

目前,绝大多数法学研究生的经济状况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应当说,经济问题是许多法学研究生无法全心全意搞学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的展望

取得学术成就是必须具备一些条件的,例如,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强,经常参加学术讨论,有长者指导,学术思想自由、勇于创新,社会时代呼唤,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等等。

(同时)一个时代人物的出现与一定社会的特殊形势密切相关。即时势造英雄。我们不指望每个法学研究生在26岁时都能取得贝卡利亚的学术成就,但是,贝卡利亚在26岁时即取得巨大学术成就的学术人生,对于每个法学研究生的学术成长不无借鉴意义。当前,我国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将来的职业方向有可能是高校法学教师、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人员,更有可能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无论是从事何种与法律有关的职业,法学硕士生均应有相当的学术能力,这才会体现出自身的与众不同的价值,例如,当法学研究生毕业后成为法官时,其较强的学术能力将使其所写的判决书更完美。台湾地区法官所写的、判决马英九无罪的判决书即达3万字左右,若无一定学术能力,可能较难写出这样的判决书。为了更好地培养法学研究生的学术能力,结合前面分析的贝卡利亚取得学术成功的种种因素以及当前中国法学研究生成长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提出下面一些将有助于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的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学位课程结构

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社会科学越来越细化。为了有计划地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能力,使研究生毕业后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并能独立地开展本专业的研究活动,我们应制定出科学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学位课程结构。当研究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自然科学和其他社

会科学知识,并学会了多种研究方法后,他就可以独立自主地、持续地进行学术研究活动,并不断取得本专业的研究成果。贝卡利亚在出版《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后,就几乎没有出版过或发表过刑法方面的书籍或论文,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他没有具有合理的刑法专业知识结构。就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而言,我们认为,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基本的课程知识有: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分论、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中国刑法史、监狱学、刑事侦察学、港澳刑法等专业知识,以及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二)在大学里建立研究生的学术交流组织,经常开展学术争鸣活动

贝卡刑亚取得学术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是,他加入了由思想开放的青年知识分子组成的拳头社。如果贝卡利亚没有经常到拳头社参与学术争论活动,没有得到拳头社的同伴帮助、启发和鼓励,贝卡利亚是不可能写出《论犯罪与刑罚》这一不朽的著作的。创新的学术思想需要在不断的争论中产生,因此,在大学的校园里,我们应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争鸣氛围。笔者认为,各大学的研究生应建立自己的学术交流组织,以研究生为主,同时吸收各学科的老师参与。这一组织一旦建立即应经常开展学术讨论活动,如每星期开展2—3次学术讨论活动,每次活动可事先拟定讨论的专题题目,也可由研究生将自己正在研究的专题作小型学术报告会,与同学们讨论。成立研究生的学术交流组织当然大有好处,但是该组织应有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应有热心人组织,需要一起的经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三)创办研究生自己的学术刊物,通过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观点并促进学术争鸣。

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科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学术研究的学术思想最终要通过研究成果的形式来体现,学术争鸣的情况要通过研究成果来反映。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产生了不少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有不少真知灼见,一些优秀成果对繁荣社会科学和促进社会进步将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下,许多刊物受经济利益驱动,往往要收取不菲的版

面费才给投稿者发表论文,广大研究生还无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如果要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就不得不忍痛交付版面费。如果研究生们有了自己的学术刊物,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发表自己的学术成果,就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学术争鸣的园地。研究生们通过编辑刊物也可锻炼自己的各种学术能力。为此,笔者认为,各大学的研究生们应创建自己的学术刊物《研究生论坛》。

(四)每学期均应定期举行全校性或全院性的学术研讨会,让研究生有机会在研讨会上锻炼学术交流能力

当前,各社会科学的学术研讨会众多,研究人员参加这些学术研讨会可以获得不少前沿学术信息,也可以推出自己的学术观点。因此,通过召开学术研讨会的方式是可以促进学术交流的。对于广大硕士生来说,参加全国性或全区性学术研讨会的机会不多,因此,在大学里,应定期举办各种学术研讨会,让研究生有机会组织学术研讨会,有机会在全校性或全院性的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通过在学校里锻炼学术交流能力后,逐渐走进全区性或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从容应对学术研讨活动。例如,对于法学研究生(尤其是刑法学专业研究生)来说,在每年3月15日贝卡利亚生日那天举行法学研讨会,一是表示纪念贝卡利亚,并以其为榜样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二是通过学术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又例如,在每年研究生的优秀论文评比结果出来后,开展一次学术研讨会,让获奖人员与广大研究生们讨论,让老师点评作品,以此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五)硕士生导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科学地指导研究生成长

贝卡利亚在学术上取得成功是因为他得到了学术长者的指点,韦里比贝卡利亚大十岁。在贝卡利亚学术成功的道路上,韦里给予了贝卡利亚较大的帮助和指导。由此可见,一个年轻人的学术成长是需要得到学术经验丰富的人的指导的。当前,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成长同样需要得到长者的指导,这位长者即研究生的导师。研究生在学术上是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受到导师的影响,

如果研究生得到导师经常的、科学的指导将会取得较大的进步。这些年来,许多高校新增了不少硕士点,同时也新增了不少硕士导师,许多导师的学术水平很高,但是,由于被聘为硕士生导师的时间不长,培养研究生经验不足,因此,还需不断地探索培养研究生的方法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硕士生导师只有在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并摸索到了科学的培养方法后,才能较好地指导研究生学术成长。

(六)每年定期召开培养研究生的经验交流会

许多研究生导师有着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这些有益经验的推广将能整体地提高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研究生的培养方法有共通之处,各专业也有各自的特点,通过召开培养研究生的经验交流会,研究生导师之间可就研究生课堂教学模式、研究生个别指导等方面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取长补短,找到适合自身的培养研究生的方法,从而提高培养研究生的质量。

(七)探索研究生课堂教学模式

当前,我国的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取知识和学会研究方法的重要途经是研究生课堂教学。在每一门课程的课堂教学里,该课程的教师应传授该课程的相关知识和传授的一定的研究方法,研究生通过若干门课程的课堂学习后,就会获取到多名老师传授的知识和学会多种研究方法,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知识结构。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应与本科教学有一定的区别。法学硕士生是在具有大学本科知识的基础进行学习的,他们已具备了相当的知识,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思维更为宽广,因此,沿用本科时期以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可能并不是最佳的选择。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最终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一定学术能力的科研人员或优秀的专家型实务人才。因此,以讨论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可能更为合适。研究生已具有了相当的文化底子,所以,以讨论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是可以做得到的。以讨论为主的课堂教学可以让研究生们在课堂教学前阅读大量的资料,在课堂讨论中可以撞出学术思想火花,在讨论中可以找到

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讨论中可以习学到别人的研究方法,在讨论中可以锻炼研究生的口才和胆量,等等。至于如何开展以讨论为主的课堂教学活动,还需进一步摸索、实践。

(八)研究生应自觉地加强自身的学术素养

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具有高度的独立性,能否在三年内使自身快速成长,三年后自身在学术上能否发生质变,关键在于研究生是否具有学习的自觉性。如果研究生持着混日子、混文凭的心态去学习,就必然无所作为。三年时间不算短,也不算长,但是,如果研究生能端正学习态度,脚踏实地的加强自身的学术素养,这三年时间可以使人的学术能力发生质的飞跃。在这三年里,研究生应扎实地打好专业知识基础和广博地涉猎其他知识,娴熟掌握各种研究方法,大幅度地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在写作中从基础抓起,如,是否有错别字、是否有语法问题,标点符号是否准确运用,等等。

(九)重视研究生的法律实践经验的培养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法学研究的选题往往来源于法律社会实践,其研究成果往往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法律实践。如果一个研究生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其研究成果就较难取得较大的成功。贝卡利亚的社会阅历不深,法律实践经验也缺乏,但是,他在学术上却取得巨大的成就,其研究成果极大影响了往后的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的发展。这其中的原因是,拳头社的一些同伴熟知当时的许多刑事司法的黑暗问题,尤其是韦里的弟弟亚历山德罗,这些熟知当时刑事司法问题的同伴在拳头社经常讨论、评击当时的黑暗司法,贝卡利亚从中了解了许多刑事司法问题,《论犯罪与刑罚》的选题是拳头社的同伴建议去写的,在写作中,贝卡利亚得到拳头社的同伴的启发,从这些情况看,拳头社的学术讨论弥补了贝卡利亚的社会阅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不足。当前,科技发达,信息获取途径较多,研究生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社会和法律实践现实,例如,到司法部门见习、调查,观摩法庭审判,从互联网、从法制日报、人民法院

报、检察日报等媒体了解法律实践状况,等等。此外,我们应该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考虑增设专门的法律实践课程。

(十)重视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写作

贝卡利亚所写的《论犯罪与刑罚》之所以名满天下,首先是因为其所选的题目意义非凡,其次是其在十个月里全身心投入到写作之中,并得到了拳头社的韦里兄弟等同伴的启发和帮助。当前,法学研究生在三年的学习时间里前一年半时间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储备撰写学位论文的知识及学会一定研究方法,在后一年半里,许多研究生大约花6—8个月在写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选题中,学生应阅读大量的论文和书籍后才可确定选题方向,研究生导师在学生选题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导师对法学各种前沿问题一般都有一定了解,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有新意,是否有价值,导师一般能在宏观上把握,因此,导师在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上应给予指导。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的选题就得到韦里等人的指点。选题确定后,研究生就应全心全意地投入写作中,在写作中,导师在写作提纲草拟、论文写作、论文修改等阶段均应给予指导。如果选题得当、写作材料翔实、写作技巧高、文笔流畅、写作时间充裕、导师给予科学的指导,就有可能写出一篇高水平的硕士学位论文。

(十一)确立“学术研究为主司法考试为辅”的理念

当前,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职业流向主要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大公司法律顾问等实务型职业,到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仅占少部分。基于就业的考虑,许多法学硕士研究生在三年学习时间里把许多精力甚至主要精力放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上,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以前,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教学科研型学术人才,而现在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专家型的法律实务人才。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型势必会影响到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方案。所以,现在法学硕士研究生把一定精力放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上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应

予以恰当的引导。如果我们将现在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定为专家型的法律实务人才,那么,我们就应准确定位其知识结构。我认为,专家型法律实务人才应具备三方面的素质:(一)在某一法律专业方面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具有学术研究能力;(二)具有广博的法律知识,不能仅懂某法律专业知识;(三)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其中,“在某一法律专业方面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素质,需要法学研究生在三年学习时间里培养。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是为了获取广博的法律知识,而法律实践经验则主要在参加法律工作后积累。从这些情况看,学术能力培养和学术研究应是法学硕士研究生在三年学习时间里的主要任务,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应放在辅助的位置,而且在三年里不一定每个法学硕士生均能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而可能需要在毕业后继续努力。假若研究生在三年学习期间主次不分,导致硕士学位拿不到,全国司法考试也通不过,那就是极大的失败。

(十二)建立和完善精英研究生特优制度

贝卡利亚的家庭经济富裕,不为生活所困,所以,他得以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之中。他学术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而不带有个人的功利,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当前大多数研究生的家庭并不富裕,不得不考虑现在和将来的经济问题,许多人学习和研究往往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恢复高考制度的前几年,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学费是全免的,许多学生还获得助学金,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这几届大学生和研究生不为生活所困,不为毕业后就业所烦恼,在校学习期间,他们有充足时间学习,能专心致志地学习,因此,这几届毕业的知识非常扎实,目前,法学界的许多精英人物即出自这几届的学生。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我认为,从国家层面看,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精英研究生特优制度,一些确属精英的研究生,其学费应全免,基本生活费应给予解决,在就业上国家应以恰当的方法予以解决。当前的公费研究生制度存在不少问题,确应改革,但是,如何改革才真正合理,这应进一步研究。

目前的法学研究生在学术成长中也具有许多良好条件,但是,也存在着种种烦恼。法学研究

生在学术成长中主要涉及四大方面:研究生本人、导师、学校和国家,针对研究生成长中存在问题,通过多方合力是可以将问题解决的。一旦研究生获得良好的学术成长条件,就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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