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口腔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口腔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口腔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 -

口腔医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及程序

第1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所有产权属于医院的仪器设备,不论经费来自何种渠道,都要按医院制度统一管理,由医院的归口管理机构入账。无论用何种经费购置(包括自制、赠送、调入)的仪器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条件的,都必须列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凡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使用的仪器设备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第2条 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的管理,按《精密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第3条 仪器设备管理应由使用部门指定专门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并报后勤管理办公室留档备查;严格执行设备管理人员交接制度。 二、计划采购管理

第4条 各使用部门要做好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工作,尽量减少临时采购,以利于将设备购置计划纳入正常定货渠道,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减少流通环节费用,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

第5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审批的计划,严格遵照《资采购和物资库存管理规定》进行仪器设备采购。 第6条 凡未经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同意,使用部门利用外出或其他关系采购、订购的一切仪器设备,后勤管理办公室均不办理有关手续,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负担。 三、使用管理

第7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购置;要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调剂和共

用工作,对闲置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后勤管理办公室有权进行院内调剂或做出适当处理;对于因管理混乱,账物不符,浪费现象严重的部门,医院要严格控制经费投入;对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 后勤管理办公室建立全院仪器设备分类、分户账,实行统一管理;绩效管理办公室建立国有资产三级明细账;每年一次账物核对,切实做到账物相符。

第9条 院内调动仪器设备,必须书面报告后勤管理办公室,经分管副院长、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设备调动手续;仪器设备调动,其随机附件、资料及账本应一并办理移交。

第10条 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要严格进行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各使用部门在领取设备时要当场进行实物清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验收,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后勤管理办公室,由后勤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供货单位赔偿、更换或退货。

第11条 各使用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仪器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仪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和检测,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第12条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清洁责任应落实到人;后勤管理办公室不定期抽查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清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第13条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不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后勤管理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擅自拆改仪器设备。

第14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办公室;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应书面报告后勤管理办公室,注明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及原因等。后勤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第15条 凡因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故障,使用部门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部门的处理意见。

四、破损及报废

第16条 仪器设备确实丧失使用性能的,按报废处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1、使用年限已超过设备有效年限,不能正常运转者; 2、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或修理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者;

3、因国家技术标准改变不宜作改造处理和调剂它用者。 第17条 仪器设备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向后勤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院设备报废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同意后,上报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国资处审批,方可办理报废手续;报废后的仪器设备交后勤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处理。

第1 多余闲置的仪器设备调出院外,必须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查,并经分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执行,调出以有偿调拨或变卖方式进行,其变价收入,交绩效管理办公室统一收支。 五、附则

第19条 本规定从XXXX年X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