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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学区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民乐县新天学区 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0年7月5日

民乐县新天学区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根据《民乐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新天学区实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区工作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学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按劳分配、注重教学实绩的原则。注重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建立符合学区实际的分配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三、考核范围

学区全体在编国供教师 四、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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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教师考核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民乐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新天学区教师量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教师绩效主要考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等方面。

㈡ 绩效考核量化计分

依据《新天学区教师量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打分。

㈢ 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有下列前三条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年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

2、本学年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3、停发工资的。

4、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5、对教学失误的处理依据民乐县教体局对中小学教学失误处理办法(试行)进行,该办法累计扣分的分值乘以百分之十作为绩效考核总得分的扣除分值。该项扣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五、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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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自评。教职工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新天学区教师工作量化表》进行自我打分。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区考核小组按照《新天学区教师量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教职工自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学区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5--7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发放办法

1、学区根据考核结果分小教高级(中教一级)、小教一级、小教二级、未评级分别计算。每一级别按教职工总数的1: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一等和三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最高不超过本学区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10元、最低不低于10元的范围内发放。

2、班主任津贴的标准,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10%确定,按照班额大小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分别按20元、15元、10元发放。 七、有关要求

㈠ 学区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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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校长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㈡ 学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本实施方案须经学区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实施方案由民乐县新天学区负责解释。 附件1:新天学区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新天学区教师量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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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学区

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富德副组长:吕得海组 员:陈君德

孙进才李 文姚元国钱增明胡光华杨延年

李生德刘荣国 巴连祥张进禧 杨英年 李 璐何多峰葛念祖孙兴才崔元林黄才生吕茂俊刘 峰

钱述才 王树席秦若鼎 周耀儒 钱述昶 5

马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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