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kV、24kV环网柜通用技术规范
(2009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开关柜卷 环网柜册)
12kV、24kV环网柜
通用技术规范
(编号:1016006-0000-00)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1 2 3 4 名 称 12kV气体绝缘环网柜 12kV空气绝缘环网柜 24kV气体绝缘环网柜 24kV空气绝缘环网柜 编号 1016006-0010-01 1016006-0010-02 1016006-0020-01 1016006-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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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 3
1.1 一般规定 ............................................................................................................................................. 3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 3 1.3 适用范围 ............................................................................................................................................. 4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 5 1.5 标准和规范 ......................................................................................................................................... 7 1.6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 8 1.7 备品备件 ............................................................................................................................................. 8 1.8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 9 1.9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 9
2 结构要求 ..................................................................................... 9
2.1 环网柜技术参数 ................................................................................................................................. 9 2.2 通用要求 ............................................................................................................................................. 9 2.3 负荷开关(断路器) ....................................................................................................................... 14 2.4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 15 2.5 隔离开关 ........................................................................................................................................... 15 2.6 接地开关 ........................................................................................................................................... 15 2.7 电流互感器 ....................................................................................................................................... 15 2.8 电压互感器 ....................................................................................................................................... 16 2.9 避雷器 ............................................................................................................................................... 16 2.10 母线 ................................................................................................................................................. 16
3 试验 .......................................................................................... 16
3.1 型式试验 ........................................................................................................................................... 16 3.2 出厂试验 ........................................................................................................................................... 17 3.2 现场交接试验 ................................................................................................................................... 17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 18
4.1 技术服务 ........................................................................................................................................... 18 4.2 设计联络会 ....................................................................................................................................... 19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 19
5 一、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20
5.1 12KV环网柜要求 .............................................................................................................................. 20 5.2 24KV环网柜要求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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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 12kV、24kV环网柜 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 环网柜 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 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录A的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3
3.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 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5.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6.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7.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1.3 适用范围
1.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投标产品。内容包括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2. 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 天内,向买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1),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表1 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规范号:_________________;工作号:_____________;离岸日期:______________;到岸日期:______________;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 时间(年月日) 项 目 工程制图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设计联络会 材料及配套件采购 材料及配套件进厂 负荷开关 部件生产(包括采购)及试验 断路器 隔离开关 4
接地开关 熔断器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避雷器 母线 其他部件 工厂组装 工厂试验 3. 工作进度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向买方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 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 环网柜的外形图、剖面图、布置图、组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运输尺寸、运输质量、重心、总质量及二次线布置图 等。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 天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2.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 天内向买方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3.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4. 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 中文 ,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买方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卖方应进行书面解释。
卖方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 1.4.1
第1款所涉及的图纸和卖方自带的电缆清册 , 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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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说明书的要求 1. 2.
环网柜的使用条件和技术参数。
环网柜及主要元件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
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3. 等。
4. 5.
组装:运输单元应有清楚的标志和代号,注有运输单元号的组装示意图。 安装准备:基础施工的要求,外部接线端子的尺寸,电缆进入地点位置,开箱和起吊:运输单元的质量,起吊和开箱的注意事项及专用的起吊用具
接地以及各种管道的连接方式、尺寸和布置等资料。
6. 7. 8. 方案。
9.
最终的安装验收:现场交接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维护:主要元件的维护说明以及维修工作的分类、程序和范围。 运行检修: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控制指标,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
环网柜 各个元件和所有附件的技术数据。
10. 表示环网柜 和操动机构的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11. 结构特征、设备及其元件的更详细的说明。 12. 操动机构特征的说明。
13.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 14. 说明书使用中文。 1.4.3 试验报告
卖方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1. 环网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2. 环网柜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3. 当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使用的材料及主要元件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1.4.4 图纸、说明书及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表2,但不限于表2的内容。
表2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 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6
序号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2 2.1 2.2 2.3 2.4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内 容 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与1.4.1斜体一致) 土建、地基规定及图纸 安装、维护、运行说明及图纸 电气原理图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方案图、元件安装图纸(二次小室) 布置图(平面、断面) 安装图,带外形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主要元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专用工具、仪表介绍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说明 试验报告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其他试验报告 零部件试验(包括绝缘件的局部放电试验报告) 其他资料 主要元件标准 所用材料标准 检查、调试规定 包装、装船、贮存规定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维修指南 装箱清单 包装说明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的清单及检验合格证明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厂家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5 标准和规范 1.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2. 执行的标准 DL/T 402-2007 DL/T 404 DL/T 486
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593-2006
DL/T728-2000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GB 1207
电压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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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08
电流互感器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 1984-2003
GB3804 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 16926-2009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 1985-2005 GB 3906-2006 GB 6450-1986 GB 11032-2000 GB 15166.2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干式电力变压器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交流高压熔断器:限流式熔断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 50150-2006 SD 318-1989
IEC 62271-100
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标准》。
3.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6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1. 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2. 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3. 与其它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4. 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
5. 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1.7 备品备件
1. 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 备品备件 ,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3. 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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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 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2 结构要求
2.1 环网柜技术参数
环网柜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2.2 通用要求
1. 产品设计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检查、维护操作、主回路验电、安装和(或)扩建后的相序校核和操作联锁、连接电缆的接地、电缆故障的定位、连接电缆或其他器件的绝缘试验以及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等。
2. 产品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他设备联接的要求。
3. 类型、额定值和结构相同的所有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在机械和电气上应有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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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4. 各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标准。
5. 柜体应采用敷铝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弯折后栓接而成或采用优质防锈处理的冷轧钢板制成,板厚不得小于2mm。
6. 环网柜应分为负荷开关室(断路器)、母线室、电缆室和控制仪表室等金属封闭的独立隔室,其中负荷开关室(断路器)、母线室和电缆室均有独立的泄压通道。
7. 环网柜相序按面对环网柜从左至右为A、B、C,从上到下排列为A、B、C。 8. 对最小空气间隙的要求:
1) 单纯以空气作为绝缘介质的环网柜,相间和相对地的最小空气间隙应满足下列要求。
12kV:相间和相对地125mm,带电体至门155mm;
24kV:相间和相对地180mm,带电体至门210mm;
2) 以空气和绝缘隔板组成的复合绝缘作为绝缘介质的环网柜,绝缘隔板应选用耐电弧、耐高温、阻燃、低毒、不吸潮且具有优良机械强度和电气绝缘性能的材料。带电体与绝缘板之间的最小空气间隙应满足下述要求:
对12kV设备应不小于30mm; 对24kV设备应不小于50mm;
3) 环网柜内部导体采用的热缩绝缘材料老化寿命应大于15年,并提供试验报告。
9. 对接地的要求:
1) 环网柜的底架上均应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应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连接至接地导体。紧固螺钉或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接地连接点应标以清晰可见的接地符号;
2) 接地导体应采用铜质导体,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在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4s时,其电流密度不应超过110A/mm2,但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240mm2。接地导体的末端应用铜质端子与设备的接地系统相连接,端子的电气接触面积应与接地导体的截面相适应,但最小电气接触面积不应小于160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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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回路中凡规定或需要触及的所有部件都应可靠接地;
4) 各个功能单元的外壳均应连接到接地导体上,除主回路和辅助回路之外的所有要接地的金属部件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导体相连接。金属部件和外壳到接地端子之间通过30A直流电流时压降不大于3V。功能单元内部的相互连接应保证电气连续性;
5) 可抽出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试验位置、隔离位置及任何中间位置均应保持接地;
6) 可移开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插入和抽出过程中,在静触头和主回路的可移开部件接触之前和分离过程中应接地,以保证能通过可能的最大短路电流;
7) 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为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87%;
8) 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独立的接地导体。(如需要)
10. 环网柜柜顶设有横眉可粘贴间隔名称。环网柜前门表面应标有清晰明显的主接线示意图。
11. 观察窗的要求:
1) 观察窗至少应达到对外壳规定的防护等级;
2) 观察窗应使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当的透明板,同时应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静电屏蔽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电荷;
3) 主回路的带电部分与观察窗的可触及表面的绝缘应满足相对地的绝缘要求。 12. 对柜内照明的要求:环网柜内电缆室和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置照明设备。 13. 环网柜内应设电加热器,对于手动控制的加热器应在柜外设置控制开关,以进行其投入或切除操作。加热器应为常加热型,确保柜内潮气排放。
14. 铭牌
1) 环网柜的铭牌应符合DL/T 404的规定。
2) 铭牌应为不锈钢、铜材或丙烯酸树脂材料,且应用中文印制。设备零件及其附件上的指示牌、警告牌以及其它标记也应用中文印制。
3) 铭牌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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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产品型号;
c) 给出下列数据:额定电压、母线和回路的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短路开断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内部电弧等级(如有)。
4) 环网柜中各元件应装有铭牌,铭牌要求参照相应标准。 15. 环网柜的“五防”和联锁要求
1) 环网柜应具有可靠的“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插头);防止带电分、合接地刀闸;防止带接地刀闸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 联锁装置应具有防止误分、误合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以及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等。
3)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环网柜中,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器之间的联动装置 应在三相和单相两种条件下,在给定的撞击器型号(中型或重型)的最大和最小能量下及相应撞击器的 动作方式(弹簧式或爆炸式的)下,应使负荷开关良好地操作。
4)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环网柜,其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设计应使其在因故障熔断、在负荷开关分断后便于更换熔断件。
5)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回路,负荷开关可加装分励脱扣装置(用于变压器过温跳闸)。
6) 环网柜开关部分采用断路器时,柜体仍应参照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要求,配置相应的机构及连锁装置,并应具有防跳装置,对电磁操作机构应具有脱扣自我保护功能。
7) 环网柜可按回路配置故障指示器,故障指示器须具有远方传输接点和远方复位控制接点,在未接到复位指令时故障指示器闪光指示须大于 24 小时。
8) 电缆室门与接地刀闸采取机械闭锁方式,并有紧急解锁装置。
9) 进出线柜应装有能反映出线侧有无电压,并具有自检功能的带电显示装置。当出线侧带电时,应闭锁操作接地刀闸。
10) 环网柜电气闭锁应单独设置电源回路,且与其他回路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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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对环网柜限制并避免内部电弧故障的要求
1) 环网柜应通过内部燃弧试验,并在投标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
2) 环网柜的各隔室之间,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限制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并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电弧伤及工作人员,能限制电弧的燃烧范围。
3) 应采取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还应考虑到由于柜内组件动作造成的故障引起隔室内过压及压力释放装置喷出气体,可能对人员和其他正常运行设备的影响。
4) 除继电器室外,在断路器室、母线室和电缆室的均设有排气通道和泄压装置,当产生内部故障电弧时,泄压通道将被自动打开,释放内部压力,以确保人员和环网柜的安全。
17. 环网柜防护等级的要求
在环网柜的柜门关闭时防护等级应达到IP4X或以上,柜门打开时防护等级达到IP2X或以上。
18. 对充气柜的补充要求:
1) 制造厂应明确规定充气柜中使用的SF6气体的质量、密度,并为用户提供更新气体和保持要求的气体质量的必要说明。SF6气体应符合GB/T 12022工业六氟化硫的规定。在气体交货之前,应向买方提交新气试验的合格证书,所用气体必须经买方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充气隔室应能承受运行中的正常压力和瞬态压力。
3) 制造厂应明确充气柜的额定充入水平(充气压力)和允许泄漏率。应具有高低压闭锁和报警功能。
4) 充气柜应设置用来连接气体处理装置和其它设备的合适连接点(阀门)。 5) SF6气体监测设备:环网柜应装设SF6气体监测设备(包括密度继电器,压力表)。且该设备应设有阀门,以便在不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校验。
6) 吸附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一份解释文件,包括吸附剂的位置、种类和重量。
7) 充气柜运输时应充气,充气压力不大于0.0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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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负荷开关(断路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2.3.1 对真空负荷开关(断路器)的要求
1. 真空灭弧室应与型式试验中采用的一致。
2. 真空灭弧室允许储存期不小于20年,出厂时灭弧室真空度不得小于1.33×10-3Pa 。在允许储存期内,其真空度应满足运行要求。
3. 真空灭弧室在出厂时应做“老化”试验,并附有报告。
4. 用于开合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必须通过开合电容器组的型式试验,满足C1或C2级的要求。
5. 真空断路器接地金属外壳上应有防锈的、导电性能良好的、直径为12mm的接地螺钉。接地点附近应标有接地符号。
2.3.2 对SF6负荷开关(断路器)的要求
1. SF6气体应符合GB/T 12022工业六氟化硫的规定,应向买方提交新气试验的合格证书,所用气体必须经买方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气体抽样阀:为便于气体的试验抽样及补充,断路器应装设合适的阀门。 3. SF6气体系统的要求:断路器的SF6气体系统应便于安装和维修,并有用来连接气体处理装置和其它设备的合适连接点。
4. SF6气体监测设备:断路器应装设SF6气体监测设备(包括密度继电器,压力表)。且该设备应设有阀门,以便在不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校验。
5. SF6气体内的水分含量:断路器中SF6气体在额定压力下在20℃时的最大水分含量应小于150μL/L,在其它温度时应予修正。
6. SF6断路器的吸附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一份解释文件,包括吸附剂的位置、种类和重量。
2.3.3 操动机构要求
1. 操动机构采用弹簧操动机构,应保证断路器能三相分、合闸以及三相跳闸和自动重合闸。
2. 操动机构自身应具备防止跳跃的性能。应配备断路器的分合闸指示,操动机构的计数器,储能状态指示应明显清晰,便于观察,且均用中文表示。
3. 弹簧操动机构应能电动机储能并可手动储能,可紧急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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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操动机构的额定电源电压(Ua)为直流24V/48V/110V/220V,并联脱扣器应能满足:85%~110%Ua时可靠合闸,65%~110%可靠分闸,30%Ua及以下时时不动作。
5. 弹簧储能系统:由储能弹簧进行分、合闸操作的弹簧操动机构应能满足“分–0.3s–合分–180s–合分”或“分”的操作顺序。弹簧操动机构应能可靠防止发生空合操作。弹簧储能可以电动和手动实现。
6. 断路器处于断开或闭合位置,都应能对合闸弹簧储能。
7. 在正常情况下,合闸弹簧完成合闸操作后要立即自动开始再储能,合闸弹簧应在20s内完成储能。
8. 在弹簧储能进行过程中不能合闸,并且弹簧在储能全部完成前不能释放。 9. 合闸操作的机械联锁应保证机构处于合闸时,不能再进行合闸动作;而当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和储能状态时,能可靠地进行一次分-0.3s-合分操作循环。
10. 机械动作应灵活,储能及手动或电气分、合闸等各项操作过程中不应出现卡死,阻滞等异常现象,并设有防止“误操作”装置。
11. 应有机械装置指示合闸弹簧的储能状态,并能实现远方监控。
12. 卖方应提供用于断路器分闸和合闸所有必需的中间继电器、闭锁继电器。 2.4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2.5 隔离开关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2.6 接地开关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操动机构:可手动和电动(如有)操作,每组接地开关应装设一个机械式的分/合位置指示器;应装设观察窗,以便操作人员检查触头的位置。 2.7 电流互感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对电流互感器应提供下列数据:励磁特性曲线、拐点电压、75C时最大二次电阻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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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网柜内的电流互感器在出厂前必须做伏安特性筛选,同一柜内的三相电流互感器伏安特性应相匹配,并有出厂报告。 2.8 电压互感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2.9 避雷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2.10 母线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1. 母线材料:铜或铝;
2. 投标时,充气柜应提供各种触头的结构图。
3 试验
环网柜应按DL/T 404、GB 3906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并应提供供货范围内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现场交接试验应符合DL/T 404和GB 50150的要求。 3.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环网柜、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由于所用元件的类型、额定参数和组合的多样性,所以不可能对所有方案都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只能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任一种具体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类似方案的试验数据。
1. 对型式试验的补充说明
环网柜的型式试验应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全套试验。如环网柜所配的负荷开关(断路器)已进行了全套试验,则环网柜的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按DL/T 404和GB 3906中“6.101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的要求,进行T100s和T100a试验,以及临界电流试验(如果有)。其他试验按DL/T 404和GB 3906进行。
2. 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
1) 绝缘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及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2) 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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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4) 常温下的机械操作试验(包括机械特性试验、机械寿命试验) 5) 短路电流关合和开断试验 6) 机械联闭锁试验 7) 防护等级试验 8) 操作振动试验 9) 内部故障电弧试验
10) 环网柜中断路器、CT、PT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所应进行的型式试验 3.2 出厂试验
每台环网柜均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交付买方。产品在拆前应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做好标记。
1. 主回路的绝缘试验 2.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 3. 主回路电阻测量 4. 设计和外观检查 5.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6. 局部放电测量 3.2 现场交接试验
环网柜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试验应符合的DL/T 404和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要求。试验时卖方应派代表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项目如下:
1. 主回路绝缘试验 2. 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3. 主回路电阻试验 4. 检查与核实
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图纸与说明书;所有螺栓及接线的紧固情况;控制、
测量、保护和调节设备以及包括加热器在内的正确功能等。
5. 联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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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机械操作试验
7. 环网柜中负荷开关、断路器、熔断器、CT、PT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应进行的其它现场试验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1 技术服务
4.1.1 概述
1. 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的工作。卖方应指派有经验的安装指导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但是,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了买方。
2. 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为 周,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 买卖双方应该根据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服务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4.1.2 任务和责任
1. 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 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 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 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 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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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 卖方代表应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4.2 设计联络会
1. 为协调设计及其它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按此意见作出改进。
2. 联络会主要内容:
1) 决定最终布置尺寸,包括外形和其它附属设备的布置; 2) 复核断路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3) 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4) 决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重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5) 讨论交货程序; 6) 解决遗留问题;
7) 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8) 讨论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3. 其它需讨论的内容,如:地点、日期、人数等在合同谈判时商定。 4.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5.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2. 如经检验和试验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设备,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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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更换。
3. 合同设备运到买方后,买方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力,不得因该合同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需确定要见证的项目,并在 天内通知卖方。监造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5. 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遣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6. 为对合同设备进行实地了解,买方可要求卖方在本厂内组织一次对买方的培训。
7. 监造范围
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定。
5 一、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5.1 12kV环网柜要求 5.1.1电气一次接口
(1)12kV环网柜外形尺寸
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环网柜外形尺寸不一致,推荐单元柜尺寸如下,对于气体绝缘柜:深750mm、宽500mm、高1500mm;对于空气绝缘柜:深850mm、宽500 mm、高2000mm,对于断路器柜、压变柜和计量柜宽度为750 mm。
(2)安装要求
环网柜安放在户内地平面上,屋顶净高不小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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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离墙安装,背面离墙距离不小于300mm,正面的检修维护通道在宽度不小于1500mm。
环网柜基础施工时,应予埋基础槽钢,槽钢规格为[10,基础槽钢与开关站地网可靠连接。
环网柜的底部框架应放置在基础槽钢上,可用地脚螺丝将其与基础槽钢相连或用电焊与基础槽钢焊牢。
环网柜进出线柜一般采用500 mm2及以下的电力电缆连接,下方可设置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的深度应满足电缆转弯半径的要求。
(3) 接地要求
接地母线须为扁铜排,最小截面为240mm2,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回路须接于此排。至少须备有二个适用于120mm2铜电缆的端末连接器以便将此接地母线接至开关站接地系统。
每个环网柜的外壳应通过专门的接地点可靠接地,接地回路应满足短路电流的动、热稳定要求。凡不属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预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外壳、框架等的相互电气联接宜用紧固联接,以保证电气上连通,接地点应标以接地符号。
接地点的接触面和接地连线的截面积应能安全地通过故障接地电流。 紧固接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接地点应标有接地符号。 主回路应有可靠接地设施,以保证维修工作的安全。 5.1.2 电气二次接口 (1)总的要求
环网柜应具备规范要求的五防闭锁功能。
环网柜二次控制仪表室、电缆室应有照明装置,柜内应具备驱潮及加热设施。 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接地铜排,截面不小于100mm2,铜排两端应装设足够的螺栓以备接至变电站的等电位接地网上。
(2)回路要求
环网柜应装设负荷开关、断路器远方和就地操作切换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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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监视断路器分合闸状态外回路。
环网柜中对控制或辅助功能正常要求的辅助触点之外,每台环网柜应提供对四常开、四常闭辅助触点供用户使用,并应引至端子排上。剩余的辅助开关接点全部引至端子排上。
(3)电源配置
环网柜设交直流电源小母线,各环网柜内按照交流、直流及保护、控制、联锁等不同要求设置电源小空开,空开上口与柜定小母线连接。
(4)端子排及接线要求
端子排按不同功能进行划分,端子排布置应考虑各插件的位置,避免接线相互交叉。
端子排列应符合标准,正、负极之间应有间隔,断路器的跳闸和合闸回路、直流(+)电源和跳合闸回路不能接在相邻端子上,并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等,端子排应编号。
按照“功能分段”的原则,环网柜内的端子排应按照如下要求分别设置:TA回路、TV回路、交流电源回路、直流电源回路、负荷开关、断路器的控制、操作、五防闭锁回路。其中五防闭锁回路由各厂家按照相关五防要求完成,应注意预留环网柜外闭锁条件接口。
(5)环网柜端子排接线图
各类型环网柜端子排接口标准见图5-1--图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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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进、出线柜端子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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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断路器柜端子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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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电压互感器柜端子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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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土建接口
环网柜基础主要为前后两道通长槽钢,前后两道基础槽钢外边平齐,12kV环网柜(单元)基础预埋件平面布置图及基础预埋件断面如图5-4--图5-7。
图5-4 12kV气体绝缘环网柜(单元)基础预埋件平面布置图
注:图中括号内为断路器柜、电压互感器柜和计量柜宽度,即750 mm。 图5-5 12kV气体绝缘环网柜(单元)基础预埋件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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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 12kV气体绝缘环网柜基础埋件断面图
图5-7: 12kV空气绝缘环网柜基础埋件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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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4kV环网柜要求 5.2.1电气一次接口
(1)24kV环网柜外形尺寸
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环网柜外形尺寸不一致,推荐单元柜尺寸如下,对于气体绝缘柜:深750mm、宽500mm、高1500mm;对于空气绝缘柜:深850mm、宽500 mm、高2000mm,对于断路器柜、压变柜和计量柜宽度为750 mm。
(2)安装要求
环网柜安放在户内地平面上,屋顶净高不小于4米。
一般应离墙安装,背面离墙距离不小于300mm,正面的检修维护通道在宽度不小于1500mm。
环网柜基础施工时,应予埋基础槽钢,槽钢规格为[10,基础槽钢与开关站地网可靠连接。
环网柜的底部框架应放置在基础槽钢上,可用地脚螺丝将其与基础槽钢相连或用电焊与基础槽钢焊牢。
环网柜进出线柜一般采用500 mm2及以下的电力电缆连接,下方可设置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的深度应满足电缆转弯半径的要求。
(3) 接地要求
接地母线须为扁铜排,最小截面为240mm2,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回路须接于此排。至少须备有二个适用于120mm2铜电缆的端末连接器以便将此接地母线接至开关站接地系统。
每个环网柜的外壳应通过专门的接地点可靠接地,接地回路应满足短路电流的动、热稳定要求。凡不属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预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外壳、框架等的相互电气联接宜用紧固联接,以保证电气上连通,接地点应标以接地符号。
接地点的接触面和接地连线的截面积应能安全地通过故障接地电流。 紧固接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接地点应标有接地符号。 主回路应有可靠接地设施,以保证维修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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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电气二次接口 (1)总的要求
环网柜应具备规范要求的五防闭锁功能。
环网柜二次控制仪表室、电缆室应有照明装置,柜内应具备驱潮及加热设施。 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接地铜排,截面不小于100mm2,铜排两端应装设足够的螺栓以备接至变电站的等电位接地网上。
(2)回路要求
环网柜应装设负荷开关、断路器远方和就地操作切换把手。 应具备监视断路器分合闸状态外回路。
环网柜中对控制或辅助功能正常要求的辅助触点之外,每台环网柜应提供对四常开、四常闭辅助触点供用户使用,并应引至端子排上。剩余的辅助开关接点全部引至端子排上。
(3)电源配置
环网柜设交直流电源小母线,各环网柜内按照交流、直流及保护、控制、联锁等不同要求设置电源小空开,空开上口与柜定小母线连接。
(4)端子排及接线要求
端子排按不同功能进行划分,端子排布置应考虑各插件的位置,避免接线相互交叉。
端子排列应符合标准,正、负极之间应有间隔,断路器的跳闸和合闸回路、直流(+)电源和跳合闸回路不能接在相邻端子上,并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等,端子排应编号。
按照“功能分段”的原则,环网柜内的端子排应按照如下要求分别设置:TA回路、TV回路、交流电源回路、直流电源回路、负荷开关、断路器的控制、操作、五防闭锁回路。其中五防闭锁回路由各厂家按照相关五防要求完成,应注意预留环网柜外闭锁条件接口。
(5)环网柜端子排接线图
各类型环网柜端子排接口标准见图5-8--图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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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8 进、出线柜端子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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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9 断路器柜端子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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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0 电压互感器柜端子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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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土建接口
环网柜基础主要为前后两道通长槽钢,前后两道基础槽钢外边平齐,24kV环网柜(单元)基础预埋件平面布置图及基础预埋件断面如图5-11--图5-14。
图5-11 24kV气体绝缘环网柜(单元)基础预埋件平面布置图
注:图中括号内为断路器柜、电压互感器柜和计量柜宽度,即750 mm。 图5-12 24kV气体绝缘环网柜(单元)基础预埋件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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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3: 24kV气体绝缘环网柜基础埋件断面图
图5-14: 24kV空气绝缘环网柜基础埋件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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