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正常家居 ,在租赁期间,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含物业管理费、宽带费) 2、乙方自接受该房屋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回该房屋之日返还乙方。(该押金利息忽略不计) 3、租金支付时间为 房租到期前7天。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三个月 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其它费用
1、甲方应将乙方接受该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付清。
2、乙方承担该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燃气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租到期满,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
第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九条 甲方在该房屋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电视机一台、电热水器一个、电信光猫一个、电视柜一个、餐桌一张、椅子四把、床一个、床头柜两个、衣柜一组、沙发一组、晾衣架一个、燃气灶一个、抽油烟机一个、钥匙三把、门禁卡两张。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对于因过错使用导致的房屋毁损、房屋物品损坏的,有修复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已就本房屋的安全使用及居住安全对乙方进行交底。乙方租住期间,在本房屋内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