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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危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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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危化品危险类型

1,危化品火灾事故 2,危化品爆炸事故

3,危化品中毒和窒息事故 4,危化品灼伤事故

5,危化品泄漏事故 6,其它危化品事故

二,为依法惩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

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相当于三颗)以上,

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

万元以上的。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

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

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

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三条 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依照本解释第一

条、第二条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第四条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案例:2012年3月14日金东区傅村镇祝家村的凤起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氰化物中毒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多名第一时间参与救援的人员也出现中毒症状。当天下午,5名员工一起清洗污水池。最先在池内工作的一人感觉不对劲,倒在地上,另两名员工看到,赶紧下去拉他,结果先后中毒。随后,一名曾有电镀厂工作经验的员工见状,赶紧带了一些简易工具,与另一名员工一道将人救了上来。”李振水说,“虽然时间不长,但5人都已中毒

氰化物中毒症状:

2.4 中毒事件的确认和鉴别

2.4.1 中毒事件的确认标准

同时具有以下三点,可确认为急性氰化物中毒事件:

a)中毒病人有氰化物接触机会;

b)中毒病人短时间内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重症病人常出现猝死。

c)中毒现场空气采样氰化物浓度增高,中毒现场食物、病人呕吐物样品检出氰化物,病人尿硫氰酸盐显著增高。

2.4.2 中毒事件的鉴别

应注意与急性硫化氢、一氧化碳、有机溶剂、单纯窒息性气体、致痉挛性杀鼠剂中毒事件鉴别。

2.5现场医疗救援

经呼吸道和皮肤途径的中毒病人应立即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及黏膜污染者迅速脱去污染的衣物,以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皮肤或眼睛。经口途径中毒意识清晰的病人,应立即进行催吐。当出现大批中毒病人,应首先进行现场检伤分类,优先处理红标病人。

2.5.1现场检伤分类

a)红标,具有下列指标之一者:

意识障碍;抽搐;呼吸节律改变(叹气样呼吸、潮式呼吸);休克。

b) 绿标,具有下列指标者:

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部紧束感等。

d) 黑标,同时具有下列指标者:

意识丧失,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

2.5.2 现场医疗救援

中毒病人保持安静休息,可间断给予亚异戊酯吸入,有条件时可给予吸氧治疗。红标病人立即用3%亚钠溶液10ml~15 ml(6mg/kg~12mg/kg)缓慢静脉注射(2ml/min),随后静脉注射25%~50%硫代硫酸钠溶液20ml~50ml,必要时1h后重复注射半量。如无亚钠也可用亚甲蓝替代,按5mg/kg-10mg/kg稀释后静注,随后立即给予硫代硫酸钠静脉注射(剂量同上)。出现反复抽搐、休克等情况时,及时采取对症支持措施。绿标病人脱离环境后,暂不予特殊处理,观察病情变化。

2.5.3 中毒病人的转送

中毒病人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应立即就近转送至综合医院或中毒救治中心继续观察和治疗。

短期接触氰化物后出现轻度头晕、头痛、胸闷、气短、心悸、可伴有眼刺痛、流泪、咽干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等表现,一般在脱离接触后短时间内恢复。

b) 轻度中毒

明显的头痛、头晕、胸闷、心悸、恶心、呕吐、乏力,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i 明显呼吸困难;

ii 轻至中度意识障碍:意识模糊,嗜睡,谵妄状态;

iii 轻度代谢性酸中毒。

c) 重度中毒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i 昏迷;

ii 癫痫大发作样抽搐;

iii 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iv 猝死。

4.3 治疗

接收医院对所接收的中毒病人确认诊断和进行诊断分级后,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将病人送往不同科室进行进一步救治。观察对象留观24h,轻度中毒病人住院治疗,重度中毒病人立即监护抢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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