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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教育评价的理解

来源:华佗小知识
浅谈对教育评价的理解

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的活动,是对教育活动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以期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

一、教育评价的特点

1、在评价的目的上,强调促进教育的发展。

2、在评价的过程上,注重自评方法的应用。

3、在评价的方法上,重视定性与定量的结合。

4、在评价的内容上,重视立体评价和全面评价。

5、在对待评价结果上,重视全面的解释和慎重的处理。

6、在评价的手段上,强调科技与智能化。

7、在评价的目标上,实行多元化与整合化。

8、在评价的取向上,注重个性与差异性。

二、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

教育评价,从某方面说是对教育目标实现程度作出价值判断。目标具有规定方向性,指导实践工作的作用,可是教育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

要贯彻教育评价的方向性原则,一是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坚持“全体发展、全面发展”的思想;二是在教育的具体工作和实践活动中,应保持与总方向的一致性;三是对学生个体的评价应是全面性的。

2、可行性原则

教育评价是对教育现象进行实际的测量和评定,并根据测量和评定的结果作出价值判断,它有着非常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因此必须保证教育评价切实可行。

(1)评价指标体系要简便易测。

(2)评价指标要有一致性和普遍性。

(3)不能过分要求精确的评价结果。

(4)评价方法必须力求简易。

3、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在一个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教育评价时,要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是本范围内的教育工作都能根据这个标准进行评价,并能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通过横向比较,

可以看到学生个体各个方面发展指标,有助于评出先进,找出差距;进行纵向比较,可以看到学生个体发展的历程和教育质量提高的过程,从而进一步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需要注意的是,横向比较一般应在客观条件相似的同档次中进行,在进行纵向比较时,应注意评价的起点,看基础,看发展,看提高的幅度,而不能只看与最高水平的距离。 要贯彻可比性原则,必须对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明确的和可以检查的标准,要使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尽量量化。

4、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评价的项目要全面,收集的信息要全面,不能片面强调评价指标中的某一项目,不能偏听偏信。全面性原则是由我国的教育目的决定的。

要贯彻全面性原则,首先要抓住评价标准的全面性,全面、充分地反映教育目标;其次是在评价中要全面、充分地收集有关信息,不能偏听偏信;最后要运用多种评价工具。

5、目的性原则

目的原则是指在进行教育评价时,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不能为评价而评价。只有首先决定了评价目的,才能决定采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的具体方法。目的性原则是由教育评价本身的性质所决定。

贯彻目的性原则,一是要目的明确,二是要制定出具体的目的,三是要让教育中的各个个体掌握评价的具体目的。

6、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我们在进行教育评价时,必须采取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主观臆断和参杂个人偏见。因为评价是否客观,关系到[评价结果是否正确,关系到评价目的的实现。要贯彻客观性原则,评价者首先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收集、整理和分析资料过程中,在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其次要全面收集资料,不能只听个人的意见。

在遵循客观性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评价者的主观能动性。教育评价实际上是一个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伪存真的过程,必须对资料进行一系列的分析、综合、概括、抽象。因此,只有发挥评价者的主观能动性才能获得比较客观的结果。

7、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定量评价,就是对教育过程和结果从量的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这种分析侧重于量的方面,通过数量化的说明对所评价的对象作出解释。所谓定性评价,它侧重于质的方面,通过对评价现象进行质的、深层次的分析作出评价。

由于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些是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对这些现象用定量的方法进行评价清晰可见,简明易懂;但有些现象不易用数量来表示,必须用定性方法来评价。因此,在教育评价中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必须结合起来,互相补充,相辅相承。

8、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静态评价是指对被评价对象已经达到的水平或已经具备的条件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在评价时不考察评价对象过去的发展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只是考察评价对象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的现实状态,它有助于进行横向比较,便于看清评价对象是否达到了某种标准。

动态评价是指对评价对象发展状态的评价,它在评价时注意评价对象的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重在纵向比较,便于看清评价对象的变化过程,从而发现其发展规律。

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进行教育评价时,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既要考察评价对象的现实情况以便横向比较,又要考虑评价对象的发展情况以便纵向比较。

9、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单项评价是指对评价对象某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是指对评价对象进行完整的、系统的评价。单项评价必须考虑各个项目与整体的协调性,综合评价则必须以单项评价的各项目评价为基础。

教育工作是由许多子系统构成,它涉及许多相对的方面或组成部分,因此在评价时必须对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同时,教育活动又是一个及其复杂的活动,虽然它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是相对的,但各个方面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整体,只有把这些方面协调起来进行评价才能改进我们的工作。

因此,在教育评价中我们应把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结合起来,使单项评价成为综合评价的基础,使综合评价成为单项评价的发展。

10、评价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评价不仅仅是评定等级、鉴别优劣,还在于改进和提高,这就要依靠指导和正确的导向。指导是评价的继续和发展,它把评价结果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加以认识,并根据评价对象所具有的主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帮助评价对象掌握自身在今后一个时期内

发展的方向,扬长避短,争取更大进步。

三、教育评价的意义

行为的目的性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对自身行为及目的实现程度的评价存在于人类的一切活动之中。教育是人类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教育活动涉及教育方案、教育活动实施、教育活动参与者等等,要提高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就须要进行适时的评价。教育评价活动是现代教育活动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现代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评价在素质教育中起导向和质量监督的作用,已经成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管理和指导学校工作,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的重要工具,也是学校及教育工作者自身进行检查,反思,改进教育和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没有评价的教育可能是盲目的教育,系统研究和掌握教育评价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并用于指导实践,对于提高教育决策和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都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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