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一、
1.
总则:
为加强医院信息系统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3.4.
医院信息是指医院信息系统产生的所有信息,以及与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原则为谁使用谁负责。保密管理技术支持部门为信息科。
二、
1.
制度:
医院内部业务网中的工作电脑,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信息科要有较强的保密观念,尽可能在技术上严格控制浏览权限,记录信息操作日志,有效管理用户的操作权限。
3.除病人正常就诊流程外,当病人或单位需索取收费信息时就经财务科审批,索取医院信息时需经医务科审批。
4.员工需经授权才能进行数据统计工作,严禁私自提供医院统计信息来谋取钱、物的行为。
5.全院有价值的工作文档资料应通过医院的内网平台进行发布、严禁以文件“共享方式”在网络上传递。
6.7.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院长或职能门诊的审批。
我们员工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以免泄露个人信息,严禁盗用他人用户名和用友进行窥探他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