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林福新型高强电杆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2015年6月9日,大姚县消防安全执法队对我公司进行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指出公司存在安全隐患如下:
1、住宿区线路未穿管保护,住宿区、配电室未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 2、无相关行政许可证;
3、住宿区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
我公司迅速针对执法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如下:
1、我公司对住宿区线路进行穿管保护,住宿区配备灭火器8具,应急照明灯3盏,配电室配备灭火器2具,并配备手抬机动泵2台,水带10盘,水2支。(已完成)
2、我公司完善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3、我公司明成立专职消防队伍,专人负责主抓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度,加强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了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已完成)
4、我公司对住宿区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进行拆除更换及改造。(正在办理当中) 特此报告
大姚林福新型高强电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