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市城市管理局对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的监督考核职责,督导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结合全市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正公平、科学量化、综合评价”的原则,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效能建设,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
二、监督考核组织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监督考核办公室,设在执法督导科。考核办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制定和完善,牵头组织开展监督考核活动,并将情况进行汇总。
三、监督考核对象
各区县(管委)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门。 四、考核内容
对综合执法的考核主要由日常管理、规范执法、案件办理、重大活动整治、队伍建设、宣传报道等部门组成。
考核主要通过线上统计智慧平台相关数据、实地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由综合执法平台、日常检查、精致城市管理考核等三部分组成。其中综合执法平台主要对案
件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系统建设、案件办理、重大执法活动保障、宣传报道等方面。执法专项考核包括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效能建设、执法保障等方面。各项评分标准、计分规则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日常考核:系统考核主要通过数字化监督平台系统对系统建设、案件办理、重大执法活动保障、宣传报道等情况及相关内容进行日常考核。
专项考核:执法专项考核包括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效能建设、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明查。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每年6 月、12月各开展一次综合执法管理专项考核,成绩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实行百分制考核,系统考核和专项考核各占50%。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情况汇总后抄送各区县(管委),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日照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送各区县、相关部门。
附件:日照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实施细则
日照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暂行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 综合执法案件上传 平台 10分 数字平台重大执法考核 活动保障 40分 10分 宣传与信息报送 10分 案件办理 10分 评分标准 计分规则 考核方式 未实现网上办案的,扣5分;年度案件办结率低于90% 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一般程序人均月办案量少于1件,扣0.5分;执法案件领域未实现全覆盖,每少一个领域扣1分。 结合数字化平台考核,对各区县综合执参照精致化城市综合考核计分方式 法部门案件处置情况进行计分 1、信息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次扣0.2分 油烟、双月会战等 2、未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落实省、市级安排部署的重 点、专项及重大执法行动的,扣1分。 区县局每月对综合执法的报道低于3篇的,扣0.5分。 加强宣传报道、引导,负面舆情管控不到位的, 每次扣1分。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专项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健考核全、落实到位,台帐规范齐全。 (明队伍规范查)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学习、廉政教育、业化10分 30分 务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执法人员精神面貌良好,着装规范,持证上 岗。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督查考核机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台帐不规范、不齐全的,各扣1分。 未建立勤政廉政教育制度或教育不落实的,各扣0.5分; 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发现一人扣0.5分。 文明执法 廉洁自律 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落实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5分 。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12345热线工单、行风在线、来信、来访登记详细并处理及时,投诉案件按时反馈率达100%。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办理 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分 日常管控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落实 10分 发生粗暴执法行为的,扣0.5分。 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因严重违纪被纪检 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的,扣1分/人次。 1.执法时未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或者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的,扣1分/件。 2.未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的,扣1分/件。 3.未按照本单位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开展音像记录的,扣1分/件。 4.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的,扣1分/件。 1.未按规定受理、办理信访投诉举报的,扣0.2分。 2.未及时处理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的,扣0.2分/件;舆情处置不力、失当,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的,扣1分/件。 3.未及时办结上级交办的执法纠纷件的,扣0.2分/件。 1、对上级批办、交办、督办工作落实不及时、不依法处理,扣0.5分。 2、执法不力,有违法行为没有及时依法处理的,扣0.5分。 精致城市将乡镇(街道)暗访检查中城镇容貌管理和违法建设管管理理、婚庆乱贴乱挂管理等三个方面的考核纳入到综合行按照精致城市综合考核的分值比例核算得分 考核政执法监督考核 20分 完成重大整治任务(3分) 宣传(2分) 创新、亮点(3分) 表彰(2分) 加分项10 在工作中能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化解解决工作中的 难点,突出问题的。 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本单位优秀事迹、工作经验、执法活动等事项的,可根据报道篇幅及数量进行考核 加分。每次加0.5分 推动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制度等方面经验做法被省里复制推广的,加1分/项;被市里复制 推广的,加0.5分/项。 被省市表彰的,每次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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