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JT433-202x《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资格条件》行业(精)》
第一篇:交通部jt433-202x《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行业(精)交通部jt/433-202x《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xiexiebang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分类、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人员、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民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不适用于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和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jt/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434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instituteofvehicledrivingtraining 各类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等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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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培训车型类别typeoftrainingvehicle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车型的分类。培训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
4培训机构分类
驾驶培训机构分为综合和专项两类。 4.1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4.1.1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备两种以上(含两种车型的培训能力,且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不少于五辆。
4.1.2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a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b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c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
4.2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4.2.1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只具备一种车型的培训能力。 4.2.2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a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b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c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5主体资格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6组织机构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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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等管理组织。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
7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7.1岗位职责培训机构应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7.2管理制度
7.2.1培训机构应建立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培训预约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7.2.2诚信承诺制度应包括诚信的内容、承诺的形式以及诚信承诺的落实等规定。
7.2.3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落实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的措施,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检查,驾驶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教学质量评估等规定。
7.2.4教练员管理制度应包括教练员聘用、轮训、评议、考核(包括执教能力、培训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和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的公布,并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
7.2.5学员管理制度应包括学员学籍管理,并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
7.2.6结业考试制度应包括考试方式、监考、补考、考试成绩评定和结业证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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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培训预约制度应包括预约的方式、培训日期、培训学时、教练员或教练车、预约登记以及预约的撤销。
7.2.8责任倒查制度应包括对学员取得驾驶证后,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方法、倒查程序及对责任人的处理。
7.2.9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应包括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处理结果和处理时限。
7.2.10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报告、安全应急预案。
7.2.11教练车管理制度应包括教练车的使用、维护、检查、检测和更新。
7.2.12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维修、检查、更新,并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7.2.13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多媒体教学、模拟考试等内容。 7.2.14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应包括公示培训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的监督管理。
8人员8.1管理人员
8.1.1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8.1.2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8.1.3教练车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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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8.1.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八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8.1.5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8.2教练员
8.2.1理论教练员://xiexiebang 8.2.1.1理论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b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c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汽车构造基本知识和教学授课能力考试合格。
8.2.1.2理论教练员人数,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五人,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三人,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一人。
8.2.2驾驶操作教练员
8.2.2.1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b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c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1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经历;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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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驾驶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的经历;3城市公交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的经历;4中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中型客车的经历;5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6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7低速汽车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低速汽车的经历;8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摩托车的经历;9其他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四年以上驾驶相应车辆的经历。
8.2.2.2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和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评教评学等教学能力考试合格。
8.2.2.3驾驶操作教练员人数不少于教练车数量的1.1倍。9教练车
9.1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的要求和jt/t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
9.2教练车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a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车长不小于8m;b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车长不小于12m;c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m;d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6m,轴距不小于3.6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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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含自动档汽车、低速汽车车长不小于3.3m,轴距不小于2.3m,轮距不小于1.3m;://xiexiebang
f
二、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
g其它教练车技术参数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9.3培训机构应注意考试车辆要求的变化,教练车尽量与考试车辆要求一致。
9.4教练车应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9.5教练车应按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及时更新。 10教练场
教练场地(含租用的教练场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
10.1场地驾驶教练场
10.1.1场地驾驶教练场应满足2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其总面积应满足式(1的要求:s≥0.2∑niⅹαi„„„„„„(1
式中。s——场地驾驶教练场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i——各类教练车总数量,单位为辆;αi——各类教练车单车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见表1。表1各类教练车单车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10.1.2场地驾驶教练场应配置龙门骨架吊杆。
10.2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
10.2.1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单向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5m。 10.2.2同向行驶的教练车,密度应在20辆/k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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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场内道路驾驶训练场应设有连续障碍、单边桥、直角转弯、侧方停车、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限宽门、百米加减档、起伏路、曲线行驶等训练科目。
10.2.4场内道路驾驶训练场道路长度,应满足3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其长度应满足式(2的要求:l≥(n-1ⅹ50ⅹ0.3„„„„„„(2
式中。l——场内驾驶教练道路长度,单位为米(m;n——教练车总数量,单位为辆;50——教练车辆安全间距为50m。
10.2.5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道路长度应同时满足10.2.3所设训练科目的要求。序号教练车型单车使用面积1大型客车750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4003城市公交车7504中型客车5005大型货车7506小型汽车4007摩托车40注:其他教练车型单车使用面积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
10.2.6采用具有基础驾驶或特殊道路交通环境驾驶功能的汽车驾驶模拟器进行训练的,其数量一级培训机构配15台以上、二级培训机构配10台以上、三级培训机构配五台以上的,可减少25%的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总长度。
10.3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
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长度和训练科目,应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11教学设施设备
11.1应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运行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和记录学时的要求。
11.2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使用多媒体软件进行理论教学。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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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11.3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设施设备见表2。表2教学设施设备表://xiexiebang注1.标“※”的为可选教具、设备。
注2.摩托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专用教学设施设备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规定。://xiexiebang12理论教室序号名称序号名称电化教学设备※13离合器1多媒体教学设备※14变速器
2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15自动变速器※3无纸化理论考试用计算机模型教具
教学挂图16发动机机体解剖模型4交通信号挂图17转向机构模型程控电教板18
透明或实物解剖全车制动系统模型※5汽油机工作原理其他教具、设备※6柴油机工作原理19培训学时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
※7化油器式汽油机燃料供给系20教学磁板※8电控汽油喷射发动机燃料供给系21更换车轮工具(千斤顶和轮胎扳手※9柴油机燃料供给系22车用灭火器※10发动机点火系※23红外线桩考仪※11发动机冷却系※24汽车驾驶模拟器12汽车气压制动系或汽车液压制动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小于1.2㎡,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13经营性教练场经营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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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场应符合jt/t434的要求。://xiexiebang
第二篇: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分类、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人员、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民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不适用于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和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jt/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434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instituteofvehicledriving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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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等的总称。 3.2培训车型类别typeoftrainingvehicle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车型的分类。培训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
4培训机构分类
驾驶培训机构分为综合和专项两类。 4.1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4.1.1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备两种以上(含两种)车型的培训能力,且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不少于五辆。
4.1.2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 a)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b)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c)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 4.2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4.2.1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只具备一种车型的培训能力。 4.2.2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 a)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b)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c)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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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体资格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组织机构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等管理组织。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
7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7.1岗位职责
培训机构应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a
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批文,以筹建驾校。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到税务办理登记证书。
4、得建训练场地,并配置相关的教练车和教练员,让省运输管理局验收,并获取省运管核发的培训资质证书。
不需要去教育部门办理教学许可证和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 b
批驾校最难的一关就是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你必须从当地交通局运管所或市级交通局运管处驾培科找人.别的全是程序性的问题.驾校的资质管理在交通.不在.驾校分三级.一般批二级的多.就是培训大货车和小汽车证.你可以到交通局运管人员处找一个办学资质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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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首先要有交警部门的批文,以筹建驾校。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到税务办理登记证书。
4、得建训练场地,理论教室,配置学习电脑及理论教员,并配置相关的教练车和教练员(含理论和实操教员),让省运输管理局验收,并获取省运管核发的培训资质证书。
教练证得去市运输管局报名考试。注册的时侯需要注册资金,可由当地的专人代人注册的公司代理,由他们垫资。
不需要去教育部门办理教学许可证和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 车型按当地运管部门的要求配置,要求至少车长四米以上。 培驾公司目前还不允许注册,驾校的注册项目里就可以把这点也写在里面。不过只能用教练车陪驾,如用地方牌照的汽车,交警会抓,毕竟你在副座上装了副刹,属于改装车辆结构,罚500并扣车强制拆除副刹。
d
在对投标进入驾驶培训业的资格要求上,交通主管部门设定了诸多“门槛”:除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考试发证的主管部门以外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等均可申请参加投标。申办一类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投标人应具有达到规定的投资能力和场地要求外,投入到本项目的资产在7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700万),现有用于本项目筹建的流动资金不少于210万元人民币;申办二类机动车驾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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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投标人应具有达到规定的投资能力和场地要求外,投入到本项目的资产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现有用于本项目筹建的流动资金不少于90万元人民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二章培训业户
第六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业户必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以下简称培训许可证)。
第七条申请培训许可证应符合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开业条件及《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申请、立项、筹建、审核、发证的程序进行。
第申请者凭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九条培训业户必须严格按照培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培训,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统编教材,保证培训质量,无教练场地的培训业户须到符合条件的教练场培训学员。
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年对培训业户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进行审验,并对培训质量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开办教练场,应当分三个阶段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请审查:
(一)立项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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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设计文件; (三)竣工验收资料。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对符合《机动车教练场技术条件》的,核发培训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经营性教练场凭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教练场进行审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xiexiebang/flwk/show1.php。file_id=107937
第三篇: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交通行业标准jt_t433202x)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2x)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2x(交科教发[202x]528号) 各有关单位:
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2x《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2x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代替jt/t433-202x《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交通标准化》刊物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2x202x-09-2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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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11-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分类、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人员、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民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和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jt/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434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instituteofvehicledrivingtraining各类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等的总称。
3.2培训车型类别typeoftrainingvehicle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车型的分类。培训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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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拖拉机)等九类。
4、培训机构分类
驾驶培训机构分为综合和专项两类。 4.1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4.1.1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备两种以上(含两种)车型的培训能力,且每种车型教练车数量不少于5辆。
4.1.2综合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
(a)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b)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c)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
4.2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4.2.1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只具备一种车型的培训能力。 4.2.2专项类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分为三级:
(a)一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b)二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c)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 5、主体资格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组织机构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设有教学、教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等管理组织。组织机构可以综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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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7.1岗位职责
培训机构应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7.2管理制度
7.2.1培训机构应建立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培训预约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7.2.2诚信承诺制度应包括诚信的内容、承诺的形式以及诚信承诺的落实等规定。
7.2.3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落实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的措施,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检查,驾驶培训记录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教学质量评估等规定。
7.2.4教练员管理制度应包括教练员聘用、轮训、评议、考核(包括执教能力、培训质量、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和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的公布,并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
7.2.5学员管理制度应包括学员学籍管理,并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结业考试成绩单),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
7.2.6结业考试制度应包括考试方式、监考、补考、考试成绩评定和结业证的发放。
7.2.7培训预约制度应包括预约的方式、培训日期、培训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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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或教练车、预约登记以及预约的撤销。
7.2.8责任倒查制度应包括对学员取得驾驶证后,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方法、倒查程序及对责任人的处理。
7.2.9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应包括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处理结果和处理时限。
7.2.10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报告、安全应急预案。
7.2.11教练车管理制度应包括教练车的使用、维护、检查、检测和更新。
7.2.12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维修、检查、更新,并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7.2.13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应包括多媒体教学、模拟考试等内容。 7.2.14培训收费管理制度应包括公示培训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的监督管理。
8、人员8.1管理人员
8.1.1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8.1.2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8.1.3教练车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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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八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8.1.5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运用水平考试二级证书。
8.2教练员8.2.1理论教练员 8.2.1.1理论教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 b)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c)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汽车构造基本知识和教学授课能力考试合格。
8.2.1.2理论教员人数,一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五人,二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三人,三级培训机构不少于一人。
8.2.2驾驶操作教练员
8.2.2.1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b)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c)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大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历;
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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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公交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的经历;
4)中型客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中型客车的经历;
5)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xx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五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6)小型汽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
7)低速汽车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低速汽车的经历;8)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三年以上驾驶摩托车的经历;
9)其他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四年以上驾驶相应车辆的经历。
8.2.2.2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和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评教评学等教学能力考试合格。
8.2.2.3驾驶操作教练员人数不少于教练车数量的1.1倍。9教练车
9.1教练车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的要求和jt/t198所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道路驾驶教练车还需装有副加速踏板和副离合器踏板。
9.2教练车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a)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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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长不小于8m;b)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车长不小于12m;c)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m;
d)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6m,轴距不小于3.6m;
e)小型汽车(含自动档汽车)、低速汽车车长不小于3.3m,轴距不小于2.3m,轮距不小于1.3m;
f)
二、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
g)其它教练车车型及其技术参数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9.3培训机构应注意考试车型的变化,教练车尽量与考试车辆要求一致。
9.4教练车应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9.5教练车应按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及时更新。 10、教练场
教练场地(含租用的教练场)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
10.1场地驾驶教练场
10.1.1场地驾驶教练场应满足2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其总面积应满足式(1)的要求:
s≥0.2∑niⅹαi„„„„„„(1)式中:s——场地驾驶训练场总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i——各类教练车总数量,单位为辆;
αi——各类教练车单车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见表1。表1各类教练车单车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序号教练车型单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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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1大型客车750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4003城市公交车7504中型客车5005大型货车7506小型汽车4007摩托车40注:其他教练车型单车使用面积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
10.1.2场地驾驶教练场应配置龙门骨架吊杆。 10.2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
10.2.1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单向行车道宽度不小于3.5m。 10.2.2同向行驶的教练车,密度应在20辆/km以下。
10.2.3场内道路驾驶训练场应设有连续障碍、单边桥、直角转弯、侧方停车、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限宽门、百米加减档、起伏路、曲线行驶等训练科目。
10.2.4场内道路驾驶训练场道路长度,应满足30%以上的教练车同时训练,其长度应满足式(2)的要求:
l≥(n-1)ⅹ50ⅹ0.3„„„„„„(2)式中。l——场内驾驶训练道路长度,单位为米(m);n——教练车总数量,单位为辆;50——教练车辆安全间距为50m。
10.2.5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道路长度应同时满足本标准10.2.3所设训练科目的要求。
10.2.6采用具有基础驾驶或特殊道路交通环境驾驶功能的汽车驾驶模拟器进行训练的,其数量一级培训机构配15台以上、二级培训机构配10台以上、三级培训机构配五台以上的,可减少25%的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总长度。
10.3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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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道路驾驶训练路线长度和训练科目,应满足教学大纲内容的要求。
11、教学设施设备
11.1应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运行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和记录学时的要求。
11.2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应使用多媒体软件进行理论教学。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
11.3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设施设备见表2。表2教学设施设备表序号名称序号名称电化教学设备※13离合器1多媒体教学设备※14变速器
2多媒体理论教学软件※15自动变速器※3无纸化理论考试用计算机模型教具教学挂图16发动机机体解剖模型4交通信号挂图17转向机构模型
程控电教板18透明或实物解剖全车制动系统模型※5汽油机工作原理其他教具、设备
※6柴油机工作原理19培训学时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7化油器式汽油机燃料供给系20教学磁板
※8电控汽油喷射发动机燃料供给系21更换车轮工具(千斤顶和轮胎扳手)※9柴油机燃料供给系22车用灭火器※10发动机点火系※23红外线桩考仪※11发动机冷却系※24汽车驾驶模拟器※12汽车气压制动系或汽车液压制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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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标“※”的为可选教具、设备。注2、摩托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专用教学设施设备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12理论教室
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小于1.2m2,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m2。13经营性教练场
经营性教练场应符合jt/t434的要求。
第四篇:(修改)厦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贯彻新国标操作办法暂行规定[1](1)厦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贯彻新国标操作办法暂行规定 一、教练场地要求:
教练场地必须符合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x年第2号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2x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2x标准要求,具体为:
1、教练场总面积(驾培机构应委托厦门有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测绘场地面积并提供成果图)、单车道总长度应满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2x第10.1.表3的相关要求(教学车辆总数按现有教学车辆加拟新增教学车辆);
2训练道路与训练项目、训练项目与训练项目纵向安全间距大于1.5倍训练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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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训练项目场地路面应压实、平整和硬化。 4、训练项目应设置明显的项目名称指引标志牌。
5、单车道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按不低于四级公路建设,行车道宽度包含道路两侧标线不小于3.8m(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车道宽度包含道路两侧标线不小于3.6m),圆曲线半径不小于10m。
6、双车道训练道路的路基路面按不低于三级公路建设,行车道宽度包含道路两侧标线不小于7m(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行车道宽度包含道路两侧标线不小于6.5m),圆曲线半径不小于20m。
7、除训练项目路段外,场内道路坡度一般应不大于6%,局部不大于10%。
8、训练道路应充分利用地形,形成多种复杂的路型、路况。 9、并行训练道路之间应设置绿化带,绿化带宽度应大于或等于为1.5m,两侧应设置高出路面15cm的路沿(石材路沿或混凝土路沿均可)。
10、训练道路应形成多条道路相互贯通的循环路线网,增加路线交叉点和汇合点。应设置符合cjj152要求的十字形、t字形、环形(内岛直径10m)及模拟道路与铁路交叉口等道路交叉口至少各一个,也可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11、训练场内应设置符合gb5768.2要求的交通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辅助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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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训练场内应设置符合gb5768.3要求的交通标线,包括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等,标线必须用热熔。
13、训练场内应按gb14886的要求设置不少于一套交通信号灯,设置在十字形或t字形道路交叉口。
14、教练场应设置围墙或利用天然屏障封闭,围墙高度1.8米以上(最低要求塑钢隔离网),设置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15、教练场地与场外道路衔接处应具有满足cjj152要求的停车视距。
16、教练场内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人行便道。
17、教练场内道路与路侧场地落差超过0.5m时,应在道路边缘设置防护栏,防护栏长80cm×宽50cm×高60cm,防护栏间距80cm,砖混结构并粉刷黄黒相间顔色。
18、教练场内道路转弯、分流路口等处存在可能与车辆发生刚性碰撞的物体前,应设置有效的消能物体或设施,例如废旧轮胎。
19、模拟城市街道。长度90-100m,路宽6.5m,两侧人行道宽单边不小于2m,人行道应采用地砖铺设并比路面高出15cm,人行道上每间隔5m种一棵树。
20、教练场配置的训练项目设施总数量及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2x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训练项目中曲线行驶路宽设置大于等于11m,侧方停车设置含道路两侧标线大于9.7m。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路宽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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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路宽等于7m按两个计算,以此类推。
二、教练员配比
操作教练员比例必须达到1﹕1配备标准;理论教练员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不少于2人。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x年12月31日止自行作废。202x年1月1日起按新国标另行制定。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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