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生产部员工行为规范
(暂行)
为加强发电生产部的人员管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工作学习,保持和发扬俊安企业文化与精神,结合我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为规范,每位发电生产部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和严格遵守本规范。
本行为规范厂区部分适用于发电生产部全体员工;酒店住宿部分适用于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的发电生产部员工;本规范具有对发电生产部所属员工处分、处罚及提出开除建议等权力。
厂区员工行为规范
1、 员工行为规范是员工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2、 努力学习本专业业务,认真钻研生产技能,操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3、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领导反映但必须先行执行,并主动报告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不得故意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安排的工作,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停工、打架斗殴和危害企业安定团结的违纪行为,杜绝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5、 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发电生产部的各项工作改善提供合理化建议。
6、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等行为。
7、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进入厂区必须穿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并保持整洁,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生产区内禁止赤膊、穿跨栏背心、短裤、拖鞋等非劳保衣物。
8、 进出生产区需统一按队列行进,队列过程中需保持整齐划一,禁止交谈、喧哗及吸烟、吃零食、听音乐等影响队列的行为;少量人员行进时,需按两人成列、三人成行的原则主动结队,可由岗位高者做临时负责。
9、 参加会议(早会)时,应将电话置于振动模式或关闭,接听电话需征得会议主管同意并应轻声、简短或到会场外部接听,接听电话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
10、 上班期间未经带队值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11、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玩手机、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扰乱工作秩序,严禁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本部门工作区域。
12、 提倡低碳环保,自觉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3、 下班前应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关好门窗、灯、空调等,按定置管理收放工具及物品。按值班表进行工作区域卫生清扫,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
14、 各值值长、带队长,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自身执行标准应高于普通员工。
15、 厂区内员工行为规范由各值长分别对所在值进行管理监督并列入一周考核内容上报发电部主要领导。
酒店住宿行为规范
1、 发电生产部员工自厂区离开至住宿地后按本行为规范执行。
2、 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统一乘坐公司班车,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搭乘,须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按领导指示行动,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得擅自行动。
3、 上下班登车前由当值带队长负责清点人数,回酒店清点人数完毕后,如有个别员工需购置个人生活用品,可指定某值长或专工带队集体前往,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返回后即视为入住酒店。
4、 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按规定入住,不得私自调换、调整,非我发电部人员,因各种原因安排入住我部员工宿舍的,等同我部员工受此规范约束;未经有关领导同意,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5、 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门窗关好、锁牢,预防犯罪分子乘机行窃;确保水源关闭、有安全风险的电器关闭,预防无人状态下的漫水、火灾。
6、 宿舍内进行的娱乐活动要适度,不得制造剧烈震动、巨大噪音等扰民行为;员工应自行安排清洁卫生活动,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7、 为保证入住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海外工作要求,酒店入住后实行半封闭管理,凡入住后外出需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假外出视同旷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8、 入住后有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向当日值班值长或专工请假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事由、联系电话及离开时间,返回后及时销假并填写返回时间由带班值长签字确认,一般事假返回时间不得超过22:00,外出必须两人以上结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需提前电话通知批假值长,说明原因及返回时间;如遇紧急状况,应及时求助,不得隐瞒。
9、 入住酒店行为规范由发电生产部运行值长和专工负责监督管理,按值班次序定时、不定时查岗,及时了解住宿员工的去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领导汇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者,负相应领导责任,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0 凡我发电生产部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之责任与义务,发现违纪行为应主动制止或
向有关领导汇报。
本行为规范由发电生产部拟制,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