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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美文60篇读后感
暑假闲来无事,和儿子到建邺区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证,第一次借书就借到了一本季老的书——《季羡林美文60篇》。季老,季羡林也,字希逋,又字齐奘,当代著名文学家、语言学家、散文家、东方文化研究专家,被称为”学界泰斗”.2009年去世,享年98岁。在苏教版小学教材中选用了一篇季老的散文《夹竹桃》,而此文也收录在了《季羡林美文60篇》中。
有人说,读一本书,就仿佛和作者在进行对话。读这本书,我觉得,我在静静地听季老讲故事,各种各样的故事,形形色色的故事,人与人之间的故事。《我记忆中的老舍先生》、《回忆陈寅恪先生》等,就描述了他与这些文化人之间发生的点滴小事,而这些小事往往是动人心魄,让我们能感受到文人为人的。有一次在发廊季老与老舍先生遇见,寒暄之后就开始理发。当季老准备结账的时候,店员告诉季老,老舍先生已经帮他付过钱了。而陈寅恪先生更是季老的引路人,一路将他引向文化的殿堂。这也让我想到了我身边的引路人,我的恩师。
此书共分六辑,人物篇、记事篇、景物篇、游记篇、抒怀篇、论说篇。《夹竹桃》一文就收录在景物篇里。这是一篇展现中缅人民友情的文章,借家乡的夹竹桃说事。苏教版教材的编委们煞费苦心地让大家看到了一篇写景写物抒情抒怀的好文章。”然而,在一墙之隔的大门内,夹竹桃却在那里悄悄地一声不响……哦,我爱上了夹竹桃。”刚刚教完六年级,这个精彩的片段信口拈来。就连我正在上二年级的儿子,也因为我常常在家里和车上背书而受到熏陶,也能背诵出一段来。对比了原文,我们或许能知道为什么季老要写夹竹桃,以及怎样写夹竹桃的了。
借这样的一本书,我还有一个私心,那就是窥探一代文学大家是如何写文章的。反复阅读了六辑的文章,发现自己才疏学浅,无章可循。季老笔法随性,但总是妙笔生花,经常运用到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文字——”大名垂宇宙”这是在数篇写景文章中都出现的词语。而对于黄昏的描述和对”代沟”的独特认识,也或者是对于朱自清先生《背影》的理解,他认为应该上升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层次去理解,才能真正体会到这篇名文所蕴含的真精神,认为仅仅拘泥于欣赏父子情,则显得眼光过于短浅了……这种见解让我们感受到虽然是个耄耋老者,但是他的思维一点都不受年龄和活动范围的,依然是”奔腾垂宇宙”的。
读这本书我还有很多收获,感受旅行的快乐,寻找生活的幸福,追踪活着的真谛……在《新年抒怀》中,我还看到了仿佛是写自己的文字:”我过去曾多次说到,自己向无大志,我的志是一步步提高的,有如水涨船高。自己绝非什么天才,我自己评估是一个中人之才。如果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可取之处的话,那就是,自己是勤奋的。”当然,我绝对没有季老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才华,但是对生活的热情和小小的勤奋,却是自己对自己的慰藉。
我还喜欢大声诵读黄昏里这样一个片段:”但是,在门外,它却不管人们关心不关心,寂寞地,冷落地,替他们安排好了一个幻变的又充满了诗意的童话般的世界,朦胧微明,正像反射在镜子里的影子,它给一切东西涂上银灰的梦的色彩。牛乳色的空气仿佛真牛乳似的凝结起来,但似乎又在软软地黏黏地浓浓地流动。它带来了阒静,你听:一切静静的,像下着大雪的中夜。但是死寂吗?却并不,再比现在沉默一点,也会变成坟墓般地死寂。仿佛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幽美的轻适的阒静软软地黏黏地浓浓地压在人们的心头,灰的天空像一张薄幕;树木,房屋,烟纹,云缕,都像一张张的剪影,静静地贴在这幕上。这里,那里,点缀着晚霞的紫曛和小星的冷光。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
像一切美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只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之不足,只能赞叹。——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
季老在1986年写到:”青年是未来的希望,除了要爱国,提高觉悟外,还要努力学习业务,要读一些中外文学作品,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光靠政治觉悟还不够,必须掌握‘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一)
不知不觉已经进入大三了,课程相对以前来说已经少了很多,早晚自习也没有,所以空余的时间比较多,每天在寝室打游戏,看电视剧看的有点感觉无聊了,所以我决定再也不能消沉下去,所以我和室友一起约定好去图书馆借书,借《约翰克里斯多夫》了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看不下去,在寝室里有太多的诱惑,手机和电脑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跑完了一场马拉松。因为了它实在太长了。但读完后,我感触良多,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克里斯多夫,他坚强,他不屈,他孤独,但他孤独的灵魂里,却有着英雄的血液,他的一生就是一部英雄的史诗。
他出生在莱茵河畔的音乐世家,对应音乐有着过人的天赋,又受他舅舅和祖父的影响,对音乐产生了强烈的情感。他很坚强,才十多岁就要养家糊口,在这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中,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但他的思想却不为世人所理解,他很孤独。最终他因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法国 .
在法国,很多人看到了他的音乐才华,同样,他们对克里斯多夫坚持自己的风格不为理解。因此,他四处碰壁,生活落魄。一个流落他乡的天才,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啊!克里斯多夫,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
很多毛病甚至缺陷,但他有一个高尚的灵魂,有一种遇挫不怕,创作不休的精神。这就够了,英雄不是没有卑劣的情操,只是没有被它俘虏罢了。
这本书给我另一个震撼是克里斯多夫和奥利维埃之间忠贞的友谊。他们初识时,就对对方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好感。他们同住一间屋子的日子,每天经历着贫穷的煎熬和不得志的苦闷。但这些日子却是他们一生最美好的时光,相濡以沫,无话不说,心灵相惜。鲁迅说:“人生的一知己足矣!”虽然后来他们之间有过一些误会,但最终和好如初。他们之间那种情之真,爱之切,确实让人潸然泪下。
一本书完,一个英雄走完了他的一生,平凡而伟大。充满了精彩,贫穷过,失意过,拼搏过,爱过,伤心过,满足过,成功过。这就够了。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二)
假期,我在整理书架时发现了一本罗曼。罗兰的作品-----《约翰。克里斯多夫》,刚翻开我就被故事里曲折的情节吸引住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克里斯多夫出生在德国莱茵河畔一个贫穷的音乐世家,他从小就为了理想不断努力,在音乐生涯上经历了许多坎坷与不幸,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梦想和沉沦,而是将别人的嘲笑与诽谤当做成功的路标,勇往直前,最终成为一代音乐大师。
克里斯多夫在嘲笑与批评声中日渐成熟,不但没有向世俗和命运低头,而且不断向前迈出新的步伐。想一想,如果他在反对声中气馁、自暴自弃,有怎会成为当时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呢?()他会有那样不凡的 伟绩么?不会,正是他在异国他乡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使他征服命运,成就事业。
而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学生,在父母的骄纵下幸福地生活着。偶尔学习上遇到问题,自己都不动脑筋,有困难就想退缩。现在看来,我是多么应该自己面对问题或者困难,想办法解决呀!
即使读过这本书,我仍然不能完全理解克里斯多夫所处的时代和国情,但是至少他教会了我遇到挫折不能退缩,不能屈服于挫折;不能放弃梦想,放弃希望,放弃憧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坦然面对一切可能到来的困难或挫折,才能使我们的未来更精彩!
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三):一个家族的悲哀
克拉夫脱,一个在贵族世界边缘的家族,一个昔日风华荣耀而如今却落魄到极致的家族,一个可悲的家族。克拉夫脱家族的祖孙三代,都是被现实所逼的可怜之人。
约翰-克利斯朵夫,他是幸运的,从小生在音乐世家,受祖父和父亲的影响和熏陶,再加上自身的音乐天赋,再年仅七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场自己的专属音乐会,十三岁的时候便成为了亲王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他是不幸的,没有一个天真的无忧无虑的童年,并且有一个是嗜酒成性的父亲,被生活所逼的他不得不在少年时期就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在外面受尽了世俗的折磨后,回到家还要忍受父亲的胡闹。他是孤独的,没有人能理解他的处境,只能默默地独自承受一切。他的孤独,虽败犹荣。
约翰-曼希沃,从小也是个音乐天才,深受父亲爱戴,对他肆意放纵,不管不顾,使他养成了叛逆任性的性格,为了给父母作对,便娶了一个仆人的女儿,但是对她毫无感情基础,婚后无法面对现实的他只能依靠嗜酒来医学专用自己,他不是无恶不赦的,只是比较懦弱,只能通过这种办法来逃避自己的内心。
约翰-米希尔,由于无法面对落魄的现实,由于对过往的荣耀愈发追忆,那种强烈想过上流社会生活的情绪就越发强烈。所以在几岁的孙子乱作的曲子中添加自己的成分,借以使他那日后辉煌的孙子和世人不会忘记他。如他所盼望的那样,他的孙儿十分争气,但却不让他省心,最后只能抱憾而终。临死前,他从灵魂深处呼喊的名字竟然是“妈妈”.一个有儿孙的人,临终前的每句话,按我们常人的理解所想应该是未了的心事或是对子孙的寄托,而他却从灵魂深处呼喊出人的一生中最初喊出的名字。在面对生活的压力及心灵的折磨,看透了世界本来的面目及所在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时,从内心深处挖掘人生最初的真实,寻求母爱,希望能够以出生的第一句纯洁无瑕的话来安慰那颗疲惫而随时都可以停止的心灵。人生就是如此,但有多少人能够在追逐了一生之后会想要找回最初真实的自己呢?
《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后感(四)
《约翰克利斯朵夫》,这部书是我年轻时最爱读的,并且不知读过多少遍。这次重读,和以前最后一次读它时,相距有很多年了。
目前我的感受和从前不同的是,我不再把约翰克利斯朵夫看做像普罗米修斯一样的神明,因为我不再有年轻时的那种狂热的激情了。我十分服膺莎士比亚说的:上帝造人,先让他有了缺点才成为人。人的认识、人的理性力量,不是无所不能的,而是有限的。克利斯朵夫也是有缺陷的。
过去我爱读的是这部书的第四卷“反抗”和第五卷“节场”.克利斯朵夫不顾一切想要去涤除艺术界多年积存的油垢,向那批用艺术以外的手段去骗取金钱、地位和名誉的文士进行挑战,那时我是多么倾倒于克利斯朵夫啊!我觉得他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都成了批评的正义和艺术的真理。
可是,这次重读,我发现,他的批评并不总是对的,有时他做过头了,把值得肯定的作品和值得尊敬的前辈也一概践踏在脚下。我想罗曼罗兰只是把这种反潮流、反传统的极端态度,当做青年艺术家在精神发展历程中的一个时段。虽然罗兰是含着同情的理解去写这样一段精神历史,但并不意味着他要我们都去学他。罗兰在他的剧作《群狼》和《爱与死的搏斗》中,都明确表达了他并不赞成狂热、激进和偏激的观点。
这次重读,我发现罗兰用了一种特殊笔法来写这部书。有些地方我不太喜欢,因为太理论化了。虽然这些叙述体现了作者生活感受的特点,并显示了作者的内在胸怀。
例如,当克利斯朵夫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奥里维以后,奥里维像维吉尔引领但丁游地狱一样,向他步步深入地去揭示法兰西社会的潜在的深层。过去克利斯朵夫所见到的法兰西,只是那些浮在表面的泡沫,而没有见到真正的法兰西精神。奥里维和克利斯朵夫两人在这方面的对话,虽然饱含着深邃的哲理,对我们不能说没有启发,但读来却让我们感到冗长沉闷。这不是文学的形象语言,而是哲理的逻辑语言,我们读但丁的《地狱篇》就没有这种感觉。
重读时,我又发现,从前已经感到但没有进一步去体会的这部书写法的另一特点,就是它像一首宏伟、深厚、具有复杂内容的交响乐。我相信罗兰是个很博学的人,尤其擅长音乐。我读《约翰克利斯朵夫》这部书,总感觉到有一种节奏感、音乐感在跃动。时如款款流水,时如汹涌激流,极富于变化,引发出人的各种复杂感受。
比如在“反抗”这卷中,少年克利斯朵夫自从被愤怒的大公爵从宫廷乐师的位子上斥退后,我们感到书中的一切都显得骚动、杂乱,有如发出了兵器的相击声,像一场逼人而来的暴风骤雨。可是急转直下,突然出现了平和恬静、春光明媚、草木青葱、众鸟欢鸣的田园风光,使人感到安详、轻松、平静。这就是克利斯朵夫终于抛弃了一切烦恼,找到了
一位敬重他、深爱他的音乐,而从未见过面的苏兹老人。这难道不像在有冲击力的快板之后出现的慢板吗?不知谙熟音乐的罗兰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做了这样的结构安排。
另外,这次重读,我最喜欢的是第六卷“安多纳德”.这一卷似乎是游离在全书之外、可以存在的一卷。安多纳德这个人物在前两卷就反复出现过了。这种写法也像交响乐的写法。一位教音乐的友人告诉我,这称之为“主题的再现”.
安多纳德在上一卷和克利斯朵夫在剧场偶然相遇,接着就消失了。第二次再见,是驶往相反方向的两列火车的车厢窗口,他们认出了,但是来不及相互招呼一下,火车就开走了。过了很久,第三次再见,是在喧嚣、嘈杂的巴黎大街上。他们又偶然见到了,都挣扎着企图走向对方,但被车马人流冲散了,像两个流浪星球似地接近了一下,又在无垠的太空中分开了。这样的主题出现了三次之后,紧接着,书的第六卷就是“安多纳德”.我读到这一卷所感到的女性美、人性美、人间的爱,是我在前两次读这书时很少感到的。
《约翰克利斯朵夫》这部书在中国青年中曾发生巨大影响,可是,也遭到过蛮横无理的批判。长期以来我们把人性、人道主义当做反动的东西加以唾弃。这部书中描写人性和人道主义伟大的篇章,如“安多纳德”及其他关于爱情、友谊、亲情的章节,都被指为资产阶级腐朽感情。记得有人指斥这部书里所描述的无非是爱情、友谊、亲情,而这些只不过是资产阶级货色。这一段历史至今还记得。稻盛和夫读后感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套中人契诃夫读后感《扬传统树美德获新知》读后感:尊老爱幼人人遵守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传统美德高尚的国家。祖先留给我们的传统美德数不胜数,有勤劳勇敢、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重师长等,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以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自豪,以优良的民族精神为骄傲,每个人都应该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在如此众多的传统美德中,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尊老爱幼,尊老爱幼这个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早在古代,人们就知道要爱护儿童,尊重年长的人,并将其看成一种社会准则,可现在还有多少人在遵守我便不得而知了,在我的记忆中,这个词在有些人的生活中已渐渐淡去。
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似乎不用多说,应该是很多人的常识,但在我们身边还是不时发生不孝敬父母,不尊老爱幼的事例。
我曾听说某医院有个医生,兄弟几人,大多上班,日子过的还不至于穷,其老家在农村,老母一个人在老家生活,后来老母感到不舒服,让儿子们带上去医院,可说了多少回谁也不理会,直到身上疼得实在不行,老母苦苦哀求后,做儿子的才把老母拉到医院检查,结果是癌症,儿子们就让给打了几天吊针,然后把老母送回家,让她去等死。世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事,父母好不容易把子女养大,可子女却对父母不闻不问,我不知他们有没有一丝感恩之心,有没有想过父母对他们的哺育之情。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一辆拥挤的公交车上站着,到了一站时,上来一个小孩,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幼小的身躯随车摇晃,令人气愤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给他让座,我看着这一幕,心中不免有一丝酸苦。
这些行为都可列入不尊老爱幼行列,其它诸如顶撞父母、乃至和父母不谈心、忽视儿童的自尊心等等不一而足。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尊老爱幼本身就是一个常识,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读了这本后,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会从自己做起,弘扬社会传统美德,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读后感
四(3)班 刘婧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的书。
文章讲的是一个家境还不错的小女孩珍妮弗。她的父亲是一个事业成功,成熟稳重的人。但是他的女儿和她同年龄的小女孩一样,都有着许许多多的疑问,但是珍妮弗的父亲并不是很担心,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去帮助女儿解决所有的疑问,这个天衣无缝的好办法就是和女儿珍妮弗讲讲棉花糖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章,提供动力的红色棉花糖里的第一课:棉花糖实验。在珍妮弗的爸爸四岁多的时候,参加了一个意义非常深远的实验,叫棉花糖实验。实验开始后,每一个小朋友被分别带进了一个房间里。一会儿,走过来一个还算亲切的研究员,研究员给了他一颗棉花糖,告诉他,“如果你能忍住15分钟不吃它,我就再给你一颗,怎么样?”最后,他想尽了千方百计不去看,不去想那颗棉花糖,最后终于忍住了,研究员果真又给了他一颗棉花糖。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事要树立目标,努力奋斗、坚持不懈就能成功。
所以,我为自己也树立了一个目标,每次语文考试最好96分以上,数学考试95分以上,英语考试96分以上,这些要求是考试的目标。在其它方面,比如,上课要认真听讲,老师提问时要积极举手发言,不能开小差,不能“灵魂出窍”。我读书的时候,要声音响亮,按要求朗读……如果一直这样的话,就能成为一个学习优秀的学生,但是一定要努力奋斗才行。
第一章还讲了棉花糖是怎样制成的和不爱吃酸葡萄的狐狸做起葡萄酒生意。这些都告诉我们做事要机灵,要敢于尝试。
这本书还有很多精彩的内容等着我去欣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