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卫工作的方针、,在机关的指导下,在院长和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按时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全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负责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和各项防范措施,保卫医院要害部门的安全,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四、协助机关对医院发生的破坏、盗窃事故进行调查和侦破。
五、负责组织安排院内 24 小时值班和巡逻,及时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巡视力度,督促物业公司搞好医院车辆的指挥和停放管理。
六、负责组织检查各科安全情况,发现和清除治安及灾害事故隐患,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备。
七、负责维护病区及门诊的秩序,及时劝解及处理各种纠纷。积极与门联系,协助医务部、投诉管理中心调解医患纠纷,预防事态扩大。
八、 定期组织消防专干和有关人员对院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生火警、火灾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扑救。
九、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不以公谋私。
十、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