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港口法》、《山东省港口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二、申请材料(此项申请包含以下办理项:为船舶提供岸电供应服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供应服务、为船舶提供生活品供应服务、为船舶提供船员接送服务、为船舶提供污染物接收服务、为船舶提供围油栏服务、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维修业务)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口岸港航局窗口提报相关材料后当场予以备案登记。
四、承诺时限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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