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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03-19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0-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存放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15号文核准,于2007年12月27日向公司前两大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和安赛乐-米塔尔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0.00万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人民币5.80元/股。截止2007年12月27日收到全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3,016,000,000.0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10,047,8.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5,952,135.2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数额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已经湖南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08年3月28日出具了开元信德湘验字(2008)第01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了如下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新华支行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天心支行 招商银行左家塘支行 兴业银行长沙营业部 交通银行湘湖支行

1

账号

78810188000017563 43001785061052508375 7402110182100001099 6681099810002 368100100100248382 431630000181700111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本公司于2008年1月公告的《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1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账户情况如下:

开立单位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天心支行 招商银行左家塘支行 交通银行湘湖支行

账号

43001785061052508375 7402110182100001099 6681099810002 431630000181700111

与本公司开立账户相对应,子公司将以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

开立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1904031129022143206 43001530069052500128 43001530069052501792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湘潭市岳塘支行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娄底涟钢支行 湖南华菱涟钢薄板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娄底涟钢支行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没有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

2009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及2009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

78810188000017563

初始余额(元)

0.000.000.000.000.00

3,016,000,000.00

备注

其他应付款

-华菱集团资本溢缴余额

2009年12月31日余额(元)已销户已销户已销户已销户已销户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4300178506105250837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天心支行 7402110182100001099招商银行左家塘支行 兴业银行长沙营业部

6681099810002 368100100100248382

交通银行湘湖支行 431630000181700111

1,793,063.60

已销户

合 计

2

3,017,793,063.6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300,595.21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0,595.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 金额 71,619.14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 金额 71,619.14

实际投资金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0,595.2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0,595.21 2007年:146,205.52 2008年:1,3.69 2009年:0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0.00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华菱集团持有的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12.27%股权

收购华菱集团持有的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涟钢”)6.23%股权

收购华菱集团持有的湖南华菱涟钢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薄板”)10.55%股权

向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宽厚板二期工程

向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投资焦化干熄工程项目和RH真空精炼工程项目 支付华菱集团持有股权过渡期净资产增加值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合计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1 71,619.14 71,619.14 0.00 0.0071,619.14

2 41,228.87 41,228.87 41,228.87 41,228.87 0.00 0.0041,228.87 0.00 -

3 33,357.51

同左

62,7.50

33,357.51 33,357.51 33,357.51 0.00 0.0033,357.51 0.00 - 于2008年 7月项目 完工 于2008年 1月项目 完工

-

4 62,7.50 62,7.50 0.00 62,7.50 0.0062,7.50 0.00

5 16,561.28 16,561.28 16,561.28 0.00 16,561.28 0.0016,561.28 0.00

6 7

29,6.25

75,280.91

75,280.91

45,634.66

300,595.21

300,595.21

300,595.21

0.00 0.00

146,205.52

29,6.25 45,634.66 1,3.69

0.000.000.00

29,6.25

0.00

45,634.66 300,595.21

0.00

-

4

上表反映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说明:

1、经与华菱集团协议,并经公司全体董事确认,本公司收购的华菱集团持有的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及华菱薄板三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投资额确定原则为:在标的股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评估值基础上溢价14.5%。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过户登记日之前的利益或损失由华菱集团享有或承担。

2、本公司于2008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08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支付收购华菱集团所持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薄板部分股权过渡期净资产增加值的议案》,同意由华菱集团享有标的股权从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增加值。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3月14日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并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华菱集团持有的标的股权过渡期净资产增加值为人民币296,462,527.29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华菱集团转移至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2008年4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的议案》,将上述向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人民币62,7.500万元中的人民币62,315万元和向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人民币16,561.285万元的全部,用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银行借款。

根据湖南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4月10日出具的湘天华专审字(2008)第007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并经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万元) 125,095.0017,784.5715,338.00158,217.57

5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62,7.508,2.287,669.0079,108.78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万元) 146,097.50 19,636.85 11,819.58 177,553.93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万元)

62,315.008,2.287,669.0078,876.28

1 华菱湘钢宽厚板二期工程项目 2 华菱涟钢焦化干熄工程项目

真空3 华菱涟钢(华菱薄板)RH精炼工程项目

合 计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菱湘钢宽厚板二期工程项目于2008年7月竣工投产,华菱涟钢焦化干熄工程项目和华菱涟钢(华菱薄板)RH真空精炼工程项目均于2008年1月竣工投产并产生效益,收购的标的股权从2008年1月1日起由本公司享有收益权。我们认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基本符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下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收购的华菱湘钢12.27%股权

收购的华菱涟钢6.23%股权

收购的华菱薄板10.55%股权

华菱湘钢宽厚板二期工程

华菱涟钢焦化干熄工程项目

华菱涟钢(华菱薄板)RH真空精炼工程项目

合计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达产后投资效益(万元/年)

2007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08 不适用

2009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 不适用

3 4 5 6

不适用

97.12% 144.63% 52.63%

66,231.75 2,760.14 1,252.00 70,243.

- - - -

34,420.043,427.161,631.2539,478.45

807.35 3,977.00 1,968.00 6,752.35

35,227.39 7,404.16 3,599.25 46,230.80

否 是 是

说明:1、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华菱湘钢宽厚板二期工程项目产能利用率为97.12%,其中: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次月(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31日设计产能为85万吨(钢),实际产量为82.56万吨(钢)。产量低于预期数,主要是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板材订单不足。

2009年华菱湘钢宽厚板二期工程项目共创造效益807.35万元(增加产量48.96万吨,2009年吨材毛利291.37元,吨钢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三项费用274.88元,创造效益48.96*(291.37-274.88)=807.35万元),效益与预

6

期略有差距,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板材销售价格大幅下跌,且高附加值品种的订货量偏少所致。

2、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华菱涟钢焦化干熄工程项目产能利用率为144.63%,其中: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次月(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31日设计产能为147万吨(焦),实际产量为212.6万吨(焦)。实际效益计算与原承诺效益计算方法和计算口径一致,实际效益已超过预计效益。

3、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华菱涟钢(华菱薄板)RH真空精炼工程项目产能利用率为52.63%,其中: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次月(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31日设计产能为87.2万吨(钢),实际产量为45.万吨(钢)。产能利用率大大低于预期数,主要是由于RH真空精炼属于生产后续阶段,产量根据所产钢种的订单而定,而订单初期较少所致。实际效益已达到预计效益,其主要原因是经过RH真空精炼炉冶炼的新增钢种比常规钢种平均加价人民币210-350元/吨(含税,下同),而原预计效益时一般钢种平均加价为人民币90元/吨,从而使经过RH真空精炼炉冶炼的每吨钢创造的实现效益超过原预计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累计投入情况及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之比较:

序 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名称

收购华菱湘钢12.27%股权 收购华菱涟钢铁6.23%股权 收购华菱薄板10.55%股权 华菱湘宽厚板二期工程

华菱涟钢(华菱薄板)焦化干熄工程项目和RH真空精炼工程项目 支付华菱集团持有股权过渡期净资产增加值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09年度 报告披露情况

71,619.14 41,228.87 33,357.51 62,7.50 16,561.28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累积投入说明

71,619.14 41,228.87 33,357.51 62,7.50 16,561.28 实际累计投入情况

71,619.14 41,228.87 33,357.51 62,7.50 16,561.28

29,6.25 45,634.66300,595.21

29,6.25 45,634.66

29,6.25,634.66

合 计 300,595.21 300,595.21

7

8

五、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承诺的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公司履行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李效伟 法定代表人 (签名和盖章) 张树芳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谭久均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7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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