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公司XXX年度软件退税情况的
纳税评估报告
根据总局及省、市局相关文件规定和分局工作安排,我所于……年…月…日对xxx公司XXX年度销售自产软件产品超税负实行即征即退的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法人代表:xxx,身份证号 ,注册资本: 万元,注册地址: ,生产经营地址: , 年 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 。该企业于 年 月 日取得陕西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陕 。该企业目前拥有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个,如下所示:
序号 软件名称 取得著作权时间 软件著作权登记号 1 XXXXXXXXXXXXXXXX软件V1.1 年 月 日 xxxxx 2 XXXXXXXXXX嵌入式软件V2.0 年 月 日 xxxxx 3 … 该企业从 年 月起开始享受增值软件产品税即征即退。
二、评估情况
该企业所生产销售产品为:XX软件(或系统),软、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及成本在账面能准确分开进行核算。所签订销售合同,能严格按规定将软、硬件价格分别注明;开具规范,能根据合同将软、硬件产品分开开具。进项税金能够根据规定进行合理分摊。
xxxx年全年即征即退累计销售收入 X 元,一般项目累计销售收入 Y 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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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总收入为X+Y=Z元。即征即退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X/Z=A%,全年公共部分的进项税额为 B 元,计入研发成本的进项税额为 C 元。全年应分摊到即征即退部分的进项税额为:B * A% + C = D 元,扣除前期已经抵扣的(即征即退)进项税额 E 元,差额部分:D-E=F元,于 年 月已做进项税额转出。
(一)2019年度销售额同比变动率及销售额累计同比变动率分月计算情况如下表:
2018年 月自产软件 份 销售总额 收入 1 2 3 4 … 合计 销售总额 收入 动率 自产软件 入同比变2019年 自产软件收 (二)、税负率变动情况
自主研发软件 月份 累计收入 1 2 3 4 5 6 累计缴纳 税负变动率 第 2 页 共 4 页
7 8 9 10 11 12 (三)、进项分摊表
进项税额 月份 一般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即征即退项目 小计 销售收入变动情况:2019年度软件(嵌入式软件)销售收入 元,较2018年度的 元增长(或减少)幅度较大(小),变动率为 %(变动原因: )。
税负率变动情况,2019年度内销销售收入 元,共缴纳 元,税负率为 %;其中软件或嵌入式软件销售收入 元,自行开发的软件收入已纳 元,软件或嵌入式软件销售税负率为 %,在省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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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度之内。
三、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情况,该企业2019年度销售软件或(嵌入式软件),能从账面对软硬件销售收入、成本进行分开核算,合同签订、开具规范,能合理划分软硬件收入比例,能合理分摊进项税额。2019年度即征即退收入 元,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收入已纳 元,超税负返还应退税金额 元,已完成退税 元。
经评估核查,暂未发现该企业税收违法行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同意该企业2020年度继续享受销售自产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评估人员: 负 责 人: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xx税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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